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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如果你遇到了自己的王子

微微的一笑,李凡慢慢的站起来,靠近倾夏,李凡向前一步,倾夏就后退一步。

直到倾夏的后背已经靠在墙上,退无可退。

而李凡的整个身体,已经欺近倾夏的身前,手撑在墙上,李凡直接把倾夏壁咚在墙角。

低头看着这个叫倾夏的长发女孩,李凡就不由得想起那些前任,钱真就那么的重要,还有什么是钱。

是彩礼的一套房,一辆车,外加几十万是钱,还是这区区的四百块是钱,她们是怎么去定义自己价值的。

可以是那样的昂贵,可以是如此的廉价,贵的离谱,便宜的可怕。

如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啊,是这个社会给她的压力太大,还是她的父母不给她钱花。

是想要的东西太贵,是能找到的工作工资太低,太辛苦。

把所有能想的李凡都想了一遍,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子就值几百块钱。

有一天被这样的女孩子要几十万几百万的男孩子,得多可怜啊,男孩子又做错了什么,要承受命运如此的不公。

倾夏的紧紧的闭上眼睛,她已经能够感受到李凡炙热的呼吸,看着倾夏李凡问道:“做这一行多久了。”

在李凡怀里退无可退的倾夏,紧张的整个身体都在颤抖,明显的有些局促不安。

不过还是强硬的回道道:“你管我呢,收了你的钱,你做你该做的事情就行,问那么多干什么?”

以前的李凡一直都把他当读书人。

读了几本烂书,就一直都想当一个君子,把善良当做人生的信念,从没觉得亏欠过谁。

却处处不尽人意,总是那么狼狈,忙起来什么都不缺,闲下来才发现一无所有。

好像从走出学校开始,温柔和善良就一点点的被耗尽,每次李凡凝视镜子当中,那双熬的通红的眼。

都会觉得,那双眼睛啊,充满着仇恨,偏激,堕落,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清澈的少年。

嘴角弯起,李凡说道:“以后跟着我怎么样,每个月我可以给你很多钱,说吧,你想要多少。”

猛的推开李凡,倾夏大声喊道:“我不需要谁包养,就这一次,你快点,我还要走呢。”

被推开后,李凡顺势倒在床上,并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看着倾夏,目光当中全是浅浅的笑意。

可能是觉得,李凡的脾气还不错,倾夏的戒心少了许多,不时的打量四周,她好像有点好奇,李凡带她来到的是什么地方。

于是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打量四周之后,倾夏发现,这分明是女孩子的房间,而且还是集体宿舍 这里既不是宾馆,也不是酒店,更不是家。

她有些不明白,李凡在这里有什么地位,让他有权利把她带到这里。

李凡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依旧是大雨倾盆,雨幕笼罩着整个天地,房间当中都因为这场雨,有着丝丝的凉意。

看了窗外一会,李凡才回过头来对倾夏说:“我是这里的老板,这里是还没人入住的员工宿舍。”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在说这些的时候,李凡有注意到倾夏眼神当中的些许变化。

那种变化,年少的李凡永远都看不懂,在社会中挣扎了几年之后,他清楚那种转变的含义。

人在看到乞丐和看到有钱人,眼神是不一样的,现在倾夏想的肯定是没想到能够遇到个富二代。

本来倾夏对李凡的长相,就没有太过于抗拒,虽然谈不上帅,但也不丑,现在得知李凡的实力。

脸上的表情,已经让李凡觉得,眼前的倾夏,已经沾到他编织的一张大网之上。

世间的金钱,就是择物而噬的蛛丝,飞蛾扑向的火焰。

“你介意我抽烟吗?”

嘴上说着,询问李凡的意见,但是倾夏已经从包里拿出烟,从烟盒里抽出一支。

点上之后,猛抽几口,然后随意的把烟灰弹在旁边的垃圾桶里。

动作熟练的,比那些抽烟多年的男人都要自然的多。

这让李凡忍不住说道:“你说你长的这么漂亮,你们三个闺蜜里,就你最美,另外两个都没眼看。”

“你为什么要跟她们玩,纹身,吸烟,喝酒,住酒店,泡夜店,能认识的人,永远只有一群小混混。”

“毕竟你们的生活习惯,就注定着,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绝对不会有生活在白天里的人干净。”

倾夏一根烟很快就抽完,李凡依旧在旁边喋喋不休,继续说道:“你长这么美,不想有一天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吗?当你的白马王子出现时,你要以抽烟喝酒泡夜店的习惯去面对他吗?”

还没有说几句,倾夏的眉头已经皱起,脸上全是不耐烦,李凡知道,她们这种人,最烦的就是那种劝她们从良的人。

这也是让李凡对人心最头疼的方面,有些人能被传销把脑子洗的彻彻底底的,为什么正义之词,对堕落之人,比毒药都让他们抗拒。

适时的停止话题,不过李凡已经在倾夏的心中,种下一颗种子,至于这颗种子会不会发芽,那就还未可知。

说实话倾夏长的是真年轻漂亮,不一会李凡差点就被冲动左右思想,犯下滔天的罪恶。

最后,好在是李凡保持住最后的一丝理智,让倾夏给他按摩,然后就算完成这次的交易。

倾夏一句话没说,只是在李凡克制住冲动后,平静的穿上差点被撕碎的衣服,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

然后用生涩的手法,开始给躺在床上的李凡按摩。

一直等到李凡喊停后,倾夏拿出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电话接通后,就听倾夏说道:“你们在哪里,过来接我。”

就听电话里面说道:“我们在超市买酒,买完东西就去接你。”

挂掉电话的倾夏,显得有些无助,一旁的李凡调戏道:“被她们抛弃了,还有为什么不把钱给你,要给那个短发的。”

本来还有些楚楚可怜的倾夏,愤怒的瞪了李凡一眼,言之凿凿的说道:“她们只是在买东西而已,我们挣到的钱都是一起花的,我也花她们的,她们才不会抛弃我呢,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对之,李凡是嗤之以鼻,冷笑道:“一起挣一起花,能攒到钱就逆了天了,朋友这两个字,等你年龄大一点就知道这俩字多可笑,尤其是牵扯到利益的一群人。”

外面还在下着大雨,李凡活动一下身子,感觉被人按一下,虽然倾夏的手法不怎么的,但还是非常的舒服。

然后带着倾夏到会议室,等她的闺蜜来接她。

可能是长久保持姿势不动的原因,倾夏走路都有些不自然,李凡看的都有些上头,他这些天被琳琳撩拨的有些火气。

突然就想干嘛要那么怜香惜玉,这不是找罪受吗?

年轻漂亮的倾夏,难道不香吗?

不是这世间男人的追求吗?

青春,美丽。

可是一旦一切的错铸成,想要再去装什么好人,这世上可没什么画皮能让你带上。

心中思量着,心里的恶魔是对是错,指尖在会议桌上轻轻的敲击着,倾夏在会议桌的对面玩手机。

一转眼,就已经是下午五点,玻璃窗外的雨,直到这时候都没有停,倾夏已经有些坐立不安。

不断的看手机,看窗外,在期待着下一刻,她的闺蜜就来接她,直到倾夏的手机响起。

她才抓着手机,冲出门外,消失在大雨当中,走的太急,甚至都不想跟李凡打一声招呼。

一看就是个新手,不想当老板的回头客,就只觉得此时没脸见人。

只有跟她的闺蜜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同类的温暖。

在心里,李凡也曾试图挽留过倾夏,只是倾夏毕竟年轻,思考问题并不全面。

如果是一个早已经在风尘中沉浮多年的女人,今天肯定会因为钱而对李凡纠缠不休。

倾夏太过于稚嫩,根本没想过留下,除了那几百块钱,没想过还能得到什么,甚至于觉得在李凡面前已经失去尊严,想着远远的逃开。

这种尊严,不用几年,当倾夏再次遇到李凡这样的人,她就会变成情场高手,把李凡当成凯子来宰。

现在还略显稚嫩的倾夏,甚至在李凡提出花重金养她,她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到目前她都还认为,这不过是一次两次的妥协,迟早她还是要穿衣服的,殊不知。

这种事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除非你有一天能够高高在上,那时你才能够穿上衣服,否则,你的衣服以后再也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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