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四年官司只差二字(2)
春节后,某一天开庭;审判长白高俅。开庭的那天,一审原告变成被告,被告变原告,阵试大变。
围着文大脑袋'前佣后呼足够一个班,工长对我说:“他们又要耍阴谋诡计”。
在法院的走廊里狭路相逢,文经理指着我妹夫说:“你们都给我加点小心,这位不但是警察,还会搞偷拍呢。”
显然他把地坛公园,被妹妹录得像。记在妹夫头上。
在法庭上,文小军的律师申诉。
对一审判处不服理由如下:
一、被告以假乱真,刮的不是防水仿磁大白。也就是说刮大白用的就是普通材料。二、被告作为证据的工程总量报告单,是用贿赂手段弄到手的,也就是说数量不对。
三、被告根本就没有干完工程就跑了,最后完工,那一遍活,是杨某某干的。
四、原告没有违约不承担十八万违约金。
其理由:是上述三案由实属被告违约。
审判长宣布:传证人宫玉江(原宫总监理)“你给证明,被告用的不是防水仿磁大白材料?你有什么根据?”
宫:“凭我的经验;我已经从事这项目工作二十多年,我所学习的专业就是建筑行业。”
传证人李宏(文小军两姨妹夫)。“是你给被告开的工程总量报告单?”“是!”
“你说说你依据什么开的工程报告单?”
“是被告自己提供的刮大白数量统计表,在加上他头一天晚上请我吃饭喝酒。酒足饭饱,临走时的候,还给我买了一条二百多元玉溪烟。
我就没有认真去核实,我知道是我的错误,我占点小便宜让老板吃了亏我对不起老板。老板怎么处罚我都领了,我……。”
停!法官说。这段话如本案无关。
传证人杨某某:“你证明位于皇寺广场,二十一、二十二两栋楼房的第三遍是你刮的大白?“
“是的”!
“用的是什么材料?工程总量是多少?怎么结算?”
证人是对答如流,没有丝毫心虚的表现。
我方律师一一反驳了对方的证言证词,并且出示相关的证据。法官宣布休庭听候判决。
00年三月初,有了出人意料的消息。
律师用电话传给了我。案子返回一审法院从审。
案由:是一审法院没有质证、原告方相关证据不足。
我咨询从事司法工作的同学他说:“这个案子中级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明眼人都清楚,对方托上人,使上了钱。
法官又把球踢回了原法院;他即回避了错判之嫌疑,又庇护了被告‘文大脑袋’。对于咱们来说是无可奈何;也意味着两年告状之路是白走了。
一切都要从零做起了。”
0年末,原一审法院在次开庭(本案是第四次开庭)法官又是个女的。在庭上,原告、被告。又依样画葫芦,各自表述一遍。
争论的焦点依然是:合格、不合格。数量对,不对。给钱!不给!违约,没违约。双方各持一词。
第一回合:是律师之间的唇枪舌剑,在法律条款上咬文嚼字。
第二回合:原告、被告赤膊上阵。从签约开始,到面驳公堂,互不相让。
第三回合:法庭上的场面更加混乱。几乎由对骂发展到相互拉扯。
文‘大脑袋’凭借着发回从审对他是有利支持。更加有恃无恐,在庄严肃静的法庭上,他可以手机照打,不论是谁说话,他想插话就插话。
在理亏词穷的时候,竟然,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守才是优秀侦察兵出身,曾经任职过:多年司法所长、武装部长。那受过这种窝囊气;两人一边对骂,一边离开自己的座位,冲向对方。
好在双方都有理智的人,相互阻挡着各自的人。这个混乱的场面在法庭上曾经有几人见过???法官一边敲着法锤,“一边高叫着——肃静——肃静——肃静。
双方回到各自位置上!
座在旁听席上的出去!——出去——出去。”
双方愤怒的眼神对视着;谁都纹风不动。
法官声嘶力竭喊着——休庭——休庭。
三十分钟后,法官宣读裁定书:由原告(文大脑袋)举证刮大白的材料是否合格;原总监理宫玉江,证明刮大白用的材料不合格无效。
下次提供的鉴定报告。必须是由公检法相关部门,所指定的相关技术单位出证《鉴定质量》报告。限期一年。
如果不按期提供《鉴定质量》报告,本法院视为被告默认刮大白材料合格。关于数量问题,必须是在质量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由双方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具有法律效益的单位出示《鉴定数量》报告,限期一年。
这个《裁定》明晃晃,赤luoluo。仅用了两个鉴定报告。就可以,把案子拖到两年以后去。再审理。(文大脑袋是绝对不能提前一天的)这两年下来的结果是:去到同类项是只差两字“质”“数”以往讲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二十一章:中法无穷权惊动高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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