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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我招

周独眼刚应了一声,  就见那两个差役一个接一个从树上蹦下来,急忙忙问道:“今年过年前后你在刘善的客栈住的时候,是不是从他那里买了个旧包袱?”

周独眼直愣愣点头,  完全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会儿,  他突然激动起来,  “我就买了个包袱皮呀,就是块布,  里面啥都没有!”

可别是谁说丢了什么东西,  赖自己吧?

那两个衙役一听都笑了,  连日来被晒得黑红的脸上,一排白牙反着光,格外显眼。

“你别害怕,  我们就是找包袱皮,那是赃物。”

周独眼:“……”

都说是赃物了,我能不害怕吗?

其中一个衙役问他,“那包袱皮,  还在吗?”

周独眼忙解下背上一个灰扑扑的东西来,“在在在。”

说到这里,  他就有点气,“姓刘的那忘八犊子,  欺负我眼睛不好,  灯下看不清楚,故意拿了个用过的卖给我。得亏着我看见了下头的补丁,不然就给他坑了钱去了……”

周独眼往返关内外一次,  一路上风尘仆仆,包袱皮上沁满了尘埃,两个衙役完全看不出原来是什么花色。

不过边角处的那处小补丁,  倒是跟之前那名伙计说的一致。

两个衙役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狠狠松了口气,朝着周独眼一招手,“嗯,跟我们走一趟吧。”

周独眼傻了。

好端端的,咋就去衙门了?

不过最终也没先去成衙门。

周独眼的肚皮叫得震天响,饿得头昏眼花,闻着那边客栈飘来的炖肉香,哈喇子淌得比头发还长。

走了这一路,他早已又累又渴,才说几句话,干裂的嘴唇上就迸出血珠,骑着的驽马也需要休息。

更别提他还赶了一大群羊,就算人能去,衙门里也放不开这么多羊。

于是两个衙役只好先带着他去喝了水,吃了饭,又饮了马、喂了草料。

因实在忒脏,野人似的,又泡了个澡,换了套体面衣裳。

歇息片刻之后,这才去府城内各处酒楼饭庄交了羊。

关外的好羊是不愁卖的。

像周独眼这种老羊倌儿,往往都是各处酒楼饭庄先预订好了数量,交一笔定金。回来之后,他直接赶着羊去酒楼,同时拿剩下的一半钱。

这一趟收获颇丰,两个衙役看得都有些眼热,往衙门去的路上,忍不住打趣道:“这下可赚够一年的了,天也冷了,该好好歇歇了吧?”

啧啧,这一趟赚的,可比他们多多了。

周独眼喜滋滋的,连连摆手,“歇不得,两个娃娃还要念书哩,以后也要娶媳妇,趁着如今身子骨还硬朗,多攒些家底。”

他很多年前就开始贩羊了,一年十二个月,只年前后到初夏那四个月歇着,剩下八个月,平均四个月往返关内外一次。这次回来休息几天,又要出关,顺利的话,刚刚好能赶上年前后再贩一批回来。

天凉之后,人们都爱吃燥热肥嫩的羊肉进补,销路极好。

两个衙役看着他露出来的手腕上几条狰狞的疤,想起来关外满天的风沙暴雪和野兽的凶残,又纷纷打消了那点羡慕。

罢了,人家这也是拿命换的辛苦钱,应该的。

进到开封府后,周独眼才晓得什么叫热情。

所有人看他的眼神无比炽热,都好像在看什么稀罕物似的……

活了小半辈子,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受欢迎。

竟有些受宠若惊。

周独眼交了包袱皮,又老老实实说了当时自己与刘善的对话。

宋推官看着那块脏兮兮,散发着浓郁羊膻味的包袱,“当时刘善说这包袱是他自己的?”

好家伙,都给盘包浆了,就算高发自己来也认不出了吧?

周独眼点头,“大人,小人眼不好,耳朵却没毛病,确实是这么说的。”

宋推官对衙役道:“带刘善。”

周独眼有点好奇,“大人,那真是家黑店啊?”

胆子还挺大,真不愧是孤身闯关外的人。

宋推官没有正面回答,“怎么,你听过类似的传言?”

周独眼犹豫了下,“这个说不准,只是隐约听过一耳朵,说刘善那厮买卖做得不干净。”

不说别的,欺负他眼睛不好使,拿坏包袱皮以次充好就够坏的了。

不多时,刘善来了,周独眼见了,大吃一惊。

怎么这个样儿了?

其实别说他半年没见,此时的刘善和半个月相比也是判若两人。

在关押的这段时间内,宋推官等人想尽了法子逼他开口,奈何这厮仍是有所保留。

偏证据不足,不好用刑,只能熬。

每日只给清汤寡水吃个半饱,夜里也不许他好生睡觉,几天下来,人都佝偻了。

宋推官将那包袱皮摔到刘善面前,“刘善,你可认得这个?”

连日来吃不好睡不好,刘善的精神已是岌岌可危,人都有些迟钝了。

他慢吞吞低下头,仔细辨认。

宋推官一拍惊堂木,大声喝问道:“你口口声声不知高发去向,又先后数次狡辩,谎称那高发早已离去,那本官问你,为何自他去了你的客栈后,再无人见过?高发的包袱皮又怎么成了你的东西,又卖给周独眼!”

对普通百姓而言,命案就是顶了天的大事了。

而敢犯命案的人,自然也是丧心病狂到极致,于是难免有许多人展开想象,觉得那凶手必然负隅顽抗,轻易不肯认罪……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真正杀了人之后还心如止水的凶手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人杀人后都会惶惶不安,一旦被抓,自己先就怯了三分:

见到衙役的瞬间,相当一部分凶手都来不及起逃跑的念头,腿就自动软了。

然后一问,直接就招了。

像刘善这种能死扛半月的,着实算得上“出类拔萃”。

而恰恰就是这份“出色”,反而加重了他的嫌疑。

因为这是杀人啊!对寻常百姓来说,还有什么比被衙门冤枉杀人更严重的事吗?

如果他真的被冤枉,反应一定会很激烈,要么哭要么闹……反正绝不会这么沉默。

身体状况差的人对外部声音大多极其敏感,甚至是茶杯磕碰桌面的细微动静,也会心跳加速。

而刘善此刻本就像被悬在蛛丝上,神情恍惚间听那惊堂木,犹如惊雷炸裂,又被宋推官连珠炮似的一串逼问,心口突突直跳,身体猛地哆嗦起来。

“人证物证俱在,本官再问你,那高发的尸体现在何处?还不从实招来!”

宋推官再次重重拍下惊堂木。

其实真要说起来,眼下的局面距离人证物证差了十万八千里,宋推官有此举动,也是放手一搏。

若诈成了,真相大白。

若失败,经过重重考验的刘善很可能要被无罪释放。

所幸,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胜利的天平朝正义倾斜。

又一次惊堂木炸响后,身心皆已是强弩之末的刘善崩溃,脊梁骨像春日的积雪一样迅速垮塌,瞬间瘫软在地。

倒下去的时候,他身上的镣铐相互碰撞,连带金属特有的冷意不断刺激着,他终于招了。

“我招,我招,是我杀的,是我杀的,让我睡吧,求求了,让我睡一觉吧……我什么都招……”

他甚至没有仔细看那块包袱皮,只是听到周独眼三个字,就倒了。

宋推官不敢掉以轻心,立刻让他交代作案过程,又签字画押。

看着墨迹未干的供词,宋推官先让人送去给涂爻过目,自己则趁热打铁,带人押送刘善出城指认埋尸之地。

他不敢赌,万一真让刘善睡饱了喝足了,胆量养回来,回头不认账了怎么办?

刘善这会儿都走不了了,宋推官就让人弄了辆车拉着,出门时碰见马冰也要出去。

“招了?!”一看这个阵仗,马冰就惊喜道。

前后折腾了小一个月,整个衙门上下都累得够呛。

关键是心累。

案子一天不破,胸口的石头一天去不了,谁都没心思敞开了说笑。

宋推官缓缓吐了口气,努力抑制着喜意谨慎道:“差不离吧。对了,子质呢?”

宋推官虽性格火爆,但涉及到办案的事情素来严谨。

这会儿能说出“差不离”三个字,估计就是十拿九稳了。

马冰道:“我也没瞧见,听说高老六那边的小黄来了趟,我担心义诊摊子那边有什么事,正打算过去瞧瞧。您有什么吩咐?”

宋推官摆摆手,“没事儿,就是顺口问一句。”

见惯了这俩小年轻同出同进,冷不丁只看见一个,还有些不习惯。

话说这小侯爷到底行不行啊?

既然看中了姑娘那就赶紧拿下啊,磨磨唧唧不像个男子汉……可别沾染权贵子弟的那些坏习气,只是吊人家姑娘胃口吧?

宋推官胡思乱想间,刘善已经被丢上车,他向马冰颔首示意,也翻身上马,领人往城外奔去。

出了城,刘善一路指引众人又往西走了将近二十里,径直上山,一直来到一处山坳的水洼边,这才死气沉沉道:“就在那里面了。”

宋推官等人暗骂,好狗贼,倒是会选地方!

这山里九曲十八弯的,野兽都不爱来,谁会发现?

况且那水洼也不是什么正经水洼,竟是个沼泽似的泥潭,臭烘烘黑黢黢一汪泥浆,人根本下不去。

宋推官狠狠瞪了刘善一眼,命众衙役取下带来的铁锨铁镐等物,顺着挖出去几条沟,把里面流动的泥浆引出来。

虽已入秋,但白天好日头一照,还是挺暖和的。

而一旦暖和,经过发酵的味儿就大。

那泥潭实在臭得很,众人挖了一会儿便觉辣眼睛,涕泪横流。

如此停停歇歇,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弄出来许多肥大的鲶鱼,一群人想着昨儿饭桌上的烧鱼块,少不得轮流去吐了一回。

都知道这种鱼越脏了越长,可听说是一回事,亲眼见它们活跃在埋尸之地又是一回事。

当场就有个衙役吐着酸水发誓,“他娘的,以后都不吃鲶鱼了!”

折腾了小半天,才有个衙役碰到硬硬的东西。

“大人,挖着了!”

宋推官早用两块布团堵住鼻孔,闻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定睛一看,那被挖去大半的泥潭中央果然露出几角硬物,往上泼一点清水冲刷后,隐约能瞧见里面白色的骨茬。

埋了大半年,又过了一个夏天,尸体早就烂了。

宋推官忙命人结好绳索,又掰断树枝,又戳又推又拉,总算弄上来一具已经看不清全貌的腐尸。

说是尸,其实很不准确,因为那高度**的尸体已经差不多被鲶鱼们啃光了……

短暂的死寂后,许多衙役又去吐了第二波,就连身经百战的宋推官都觉得喉头发痒,胃里一阵翻滚。

这混账!

他忍不住狠狠揪住刘善的衣领,“你真是该死!”

刘善跟死了似的,满面木然。

宋推官啐了他一口,将人狠狠摔在地上,“去那边打水,稍微冲洗一下,包裹好带回去。”

众人才要松口气,却听刘善忽然幽幽来了句,“再挖挖吧,下面还有。”

直到星子漫天,宋推官一行人才臭气熏天地回来。

那诡异的臭味来源于他们身后的牛车,而去时坐车的刘善被拉下来步行,脚步踉跄。

但谁都没同情他,偶尔走得慢了,随便哪个衙役就会上去一脚,“快些!”

宋推官带人挖出了两具尸体。

第一具自然就是失踪已久的高发,而另一具的年份明显更为久远,所有皮肉内脏都已腐烂、被啃光,骨架散乱,最后是他带人彻底清干净了泥坑中的污泥,跳下去一点点捞起来的。

去过的衙役们都跟死了一次似的。

毕竟就算身经百战,这种刺激的场面也是不多见的。

见了尸体后,刘善就彻底放弃抵抗,很配合地讲述了两具尸体的由来。

他当初确实和高发约定好讹诈二喜,可谁知拿了银子之后,刘善就发现高发叫不醒了!

本是装死,这会儿竟真死了?

宋推官不太信,“不是你杀的,为什么不报案?”

刘善有些吃力地掀了掀眼皮子,“报了案,那十五两银子我还留得住?”

众人一怔,竟想不出反驳的话。

不光是刘春兰夫妇给的那十五两银子封口费,高发身上还带着买卖得来的十二两多,另外没卖完的各色杂货也能值个十几两……

林林总总算下来,都快够刘善忙活一整年了!

如果报案,他一个大子儿都剩不下,还有可能因为讹诈入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时刘善的呼吸都粗重了。

他当时就想,反正刘春兰夫妇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主动吐露与高发有关的事情的,而这客栈每天来往人那么多,只要自己小心些……

客栈人手不够,伙计们每晚都会轮流休息,又逢年前后,刘善就让大家轮流回家过年,值夜的人就更少了。

当天晚上,只有一个小伙计在大堂打盹儿,刘善就偷偷把高发的尸体搬了出来,在大铁锅旁边飞快地挖了个坑。

那里火堆常年不断,即便是寒冬腊月也温暖极了,地面十分松软。

刘善很快就挖出一个容纳一人的坑,见四下无人,就将高发放了下去。

然而万万没想到,才几铲子土下去,那高发哼哼两声,竟慢慢睁了眼!

两人一个躺在坑里,身子被埋了半截;

另一个站在坑边,擎着铁锨努力挖土……

四目相对,刘善的心脏砰砰狂跳起来。

高发捂着头呻/吟几声,慢慢回过神来,一看刘善的架势,直接急了,挣扎着就要坐起来,“你!”

刘善说:“当时我就一个念头,决不能让他喊出声来。”

到了那个时候,他的身体比脑子动得快,还没回过神来,自己就已经跳下去,骑在高发身上,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

高发本就有伤在身,又被丢在地上冻了许久,哪里是刘善的对手?

挣扎一番后,彻底没了气息。

做完这一切后,刘善反而诡异地冷静下来。

他快速而沉静地将人埋好,甚至还有心思踩平地面,这才回屋去。

“等会儿,”宋推官打断他的话,“尸体分明是从山里找到的。”

刘善嗯了声,眼神空洞,只有语气中能隐约听到一点遗憾,“本来就想埋在那里算完的,可惜了……”

奈何几天之后,靠近炉火的尸体开始发臭,伙计们碍于刘善的淫威不敢抱怨什么,却有食客质疑刘善弄了腐坏的肉煮了卖。

为了不影响生意,刘善只好又找了个时间,将尸体转移到山里。

说到这里,张仵作和马冰过来说验尸结果。

“第一具尸骨的特征跟高发对得上,咽喉部骨折,是被掐死的。第二具尸骨拼接费了点功夫,没了皮肉,不好判断外伤,但右侧上数第三第四根肋骨相对的一侧均有薄且细的伤痕,死因应当是利器刺穿脾脏。”

高发的验尸结果佐证了刘善的供词,本案到此就能结了。

倒是另一具尸体的身份还需确认。

已经交代了一条人命,剩下的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刘善低头看着手上的镣铐,“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了,还不安分,竟想讹我的银子!”

马冰十分好奇,“他怎么讹你”

难不成就因为人家讹了你,你就举一反三,再去讹诈别人?

好学也不是这么用的。

刘善冷哼一声,似乎直到现在仍对此事耿耿于怀,“那老不死的说我卖的是臭肉!不赔钱,就要去衙门告发我!”

马冰追问:“那他说的是实话吗?”

之前就有客栈的伙计交代过了,刘善此人抠门到了没良心的地步,没少用病死的牲口肉以次充好。

所以人家那老头儿还真未必是讹诈。

刘善的牙关都咬紧了,只是恨声道:“谁也别想从我手里拿走一两银子!”

在他看来,被讹诈的耻辱远超杀人入狱。

当时他怕闹大了,就略打发了那老头儿一点银子,可后来越想越不甘心,怒气上头,就袖了一把刀追上去。

刘善想要回银子,那老头儿哪里肯?

两人便在山脚下撕扯起来。

老头儿年纪大了,扭打不过,气不过,便嚷嚷着要去报官。

刘善一听,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竟直接抖出刀来,噗嗤噗嗤按着那老头儿扎了几下。

人死了之后,刘善才有点怕。

但怕也没用,他就趁着夜色把人拖到山里的小水坑里。

此后一段时间,刘善十分惴惴不安,甚至还把自己吓得大病一场。

谁知几个月过去,竟一点儿动静没有,他自以为风头过了,又渐渐嚣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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