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五颜六色的鸟
朱小环当然就更生气了,这些修炼者全都在背后说她的坏话,朱小环的心里就更加的难受了,在这个低价妖兽区里,生存真的是非常的艰难,本来就生活的很辛苦,每天都要打妖兽,赚到很少的银子。
然后还要到低价妖兽区里去做工作,一个月也是赚得很少的银子,生活辛苦,却还要面对其他修炼者的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这些人真的是太缺德了。
朱小环知道,这些人背后无非就是在咬舌头,说她以前被别人欺负过的事情,真的是一帮无聊的家伙,朱小环经常会用这样的来开导自己心里的不高兴。
无聊。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朱小环和李勇还是挺了过来,面对其他修炼者喋喋不休的讽刺,他们也不当回事,日子还是照样的过。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也没有发生什么不正常的事情。
就这样,修炼者们说三道四,也说到了极点,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口香糖经常在嘴里咬来咬去的,咬时间长了也没了味道。
更何况是一个女孩子被修炼者给欺负了,这样的事情,说个三天两天,再说下去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所以后来,修炼者自然也就不再提这件事情了。
不提就不提,李勇和朱小环当然也非常高兴,以前他们提起来没完,朱小环跟李勇就很生气。现在终于不提了,朱小环跟李勇当然感到非常的幸运。
李勇在修炼者说三道四的这段时间里,并没有放弃对朱小环的爱,还是对她忠心耿耿,相亲相爱,不离不弃。
可是朱小环的心里却很难过,觉得自己对不起李勇,当初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就等于自己再也不纯洁了,不是一个洁白的人了,朱小环觉得自己很配不上李勇。
可是李勇根本就不在乎,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再往后,朱小环和李勇几乎都把这件事情就给淡忘了,两个人谁也不提这件事了。
李勇终于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朱小环,她当然要对她百般的疼爱。
两个人在这个低价妖兽区里生活,虽然很艰苦,但是李勇还是有一个小爱好,那就是他很喜欢抽烟。
在这个低价妖兽区里也没有其他的生活乐趣的,除了抽烟,李勇还会喜欢喝红酒。
这真的可以说是太奢侈了,一盒三毛烟要五个银子,一瓶红酒要五个银子,那可是很高的价钱,一盒烟加一瓶子酒,一只毛血鸭子就没了,杀一只毛血鸭子可以赚十个银子。
看着李勇花销这么大,朱小环有些舍不得,可是爱好这个东西是无法阻止的,更何况李勇就有这么一个爱好,也没有其他别的爱好了,所以他喜欢抽就抽吧,朱小华也不阻止他了。
不只是李勇喜欢抽烟,其他的修炼者也喜欢,因为大家没有其他的娱乐项目,这里边虽然有“怡红院”还有大酒楼。
但是大家还是比较本分,从来不去那些地方,杀完妖兽,闲余的时间,就靠抽烟解闷。
有的时候砍完妖兽累得满头大汗,几个修炼者坐在森林里谈天说地,这个时候就是大家抽烟的最好时间。
可是李勇却从来没抽过其他人的烟,他只抽自己的,别人不给李勇烟抽,李勇也从来不给别人抽,李勇就这样孤独的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着别的修炼者,说说笑笑抽着烟。
李勇就自己一个人抽着烟,闷头不吱声,白色的烟雾在他的身边缭绕。
李勇觉得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了,而且在这个低价妖兽区里生存非常的艰难,所以他不想跟别的年轻修炼者掺合在一起,他只想安安稳稳的砍杀妖兽过日子,回家哄着朱小环,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就是他这一辈子最简单的幸福了。
李勇也不打算离开这个低价妖兽区了,现在他已经老的几乎走不动道了,已经是40多岁的年纪了,还离开这个低价妖兽去干嘛呢?
不如就跟朱小环两个人在这个低价妖兽区里平平淡淡的生活这一辈子也就算了,何必为了离开这个低价妖兽区,而去拼命的砍杀小妖兽呢?
万一砍杀的不好的话,自己就要回到初级修炼区去重新开始,那么也就要离开自己心爱的老婆朱小环了,所以李勇是不跟其他的修炼者在一起掺合的,只是自己默默无闻的砍杀着?
李勇有抽烟的爱好,朱小环也同样有爱好,她喜欢养鸟,那就是她非常的喜欢养那些羽毛五颜六色长得漂亮的小鸟。
李勇知道朱小环有这个爱好以后,在丛林里砍杀完妖兽以后,就会抓几只小鸟带回来给老婆。
养鸟,这很符合朱小环一个女修炼者的身份,女孩子都是这样,喜欢那些漂漂亮亮可爱的动物,李勇对朱小环的这个爱好也非常的支持。
就有这么一天,李勇在丛林里正砍杀着毛血鸭子,突然就见到一只五颜六色的小鸟朝他飞了过来,那只小鸟的身上,羽毛长得非常的好看,五颜六色,各种色彩都有。
而且长长的羽毛,被风吹得随风摇摆,就连李勇看到鸟都非常的喜欢,李立刻砍杀完几只毛血鸭子以后,就收起了自己的破菜刀,朝着那只小鸟就悄悄的走了过去,一下就把那只小鸟给扑住了。
抓住小鸟后,李勇就带着这只小鸟欢天喜地的走回了家里,把这只小鸟就交给了自己的老婆朱小环。
朱小环见到以后,当然也是非常的高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鸟,抱在手里就欢天喜地喜欢的不得了。
不过朱小环觉得这只鸟,长得简直太奇怪了,他的身上怎么是五颜六色的?就像一个被彩笔随便涂抹了以后的样子。
鸟的头是绿色的,身子是红色的,两只翅膀是黄色的,而且还是一道一道的,两只脚是灰色的,脖子上还有一点紫色,就像带了一个小围脖一样。
朱小环觉得这只鸟真的是太奇怪了,他的身上就像穿了一件五颜六色的衣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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