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运钞车抢劫杀人案
两年前那起运钞车抢劫杀人案,是一位村民报的警,然后是时任武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的李志带队去现场侦察的。
那时王琳还在邻县的溪县公安局工作,由于王琳在多起刑事案件侦破工作中表现突出,而当时隔壁武生县公安局李队又即将退休,于是该案发生的第二天,王琳就被调到了武生县公安局参与到这个案子中,同时也作为李队的接班人跟李队学习。
然后三个月后王琳顺利地接替了李队的位置,也成为了这起案件的主要负责人。
所以王琳并没有见过案发现场,而她看到的案件报告中,是这样写的:
《2020年3月12日早8:30左右,在我县350国道天坪乡段东侧的一段乡路上,发生一起运钞车抢劫杀人焚尸案。
我方侦察人员到现场后只发现了被焚烧后的车架和五具焦尸,不同于普通火烧,该案的五具焦尸包括骨骼都已碳化,无法做DNA比对,但据家属辨认现场遗留的个人物品及现场痕迹判断,遇害的正是当天执行送钞箱任务的五名押运公司队员——郭国华、赵伟、李勇、程彬、王强。
现场发现的两把97-1防爆枪为两名押运员李勇、赵伟任务配枪,两把枪各击发过一次。后经银行确认,当天共丢失12只钞箱,里面装有现金600万,黄金2千克。该案定性为抢劫杀人案。》
在那起案件中,凶手十分狡猾,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和有用的线索。
周围一公里内没有人烟,没有目击者,报案的村民也只是骑电瓶车路过,见到现场时火都已经熄了。最近的监控离现场也有两公里左右,在350国道的一个路口。
该案件侦破难度极大,据押运公司陈述,他们每天执行送钞任务都有固定的路线,正常情况下,该运钞车当时沿350国道往北走就行了,不应该走上那条乡路,但当天钞车行驶至该路段时,遇前方严重交通事故封路管制,于是在经上报给公司,领导商议同意后,钞车最终上了那条能绕过事故路段的乡路。
所以当时案发的那段乡路,由案发点往后五百来米能回到350国道往南走;往前则有多个分叉口,最近的一个能绕回350国道往北走,其他的分别通往169国道、325国道和天坪乡村子。
案发后,武生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分成了三个小组同时展开调查。
一小组着手调查那起使钞车不得不临时改路的交通事故,后来的结果只是正常的交通事故,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二小组走访调查天坪乡村子及周边的郊野,搜查村民家中及附近郊野有无藏匿痕迹。毕竟12只钞箱装的现金及黄金,是有相当大体积的,如果凶手在附近藏匿的话,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经过仔细的搜查后,周遭都没有发现藏匿痕迹,排除了天坪乡村民作案和附近埋藏的可能。
三小组负责调取三条国道上离案发点最近的监控,查看案发前后几小时内通过的车辆,通过逐一核验车牌后发现,其中一辆经350国道往北开的面包车为假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