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篮球队
清晨早读的时候,赵孟华被英语老师刘思怡叫到了办公室,叫他在她的面前朗读了一篇英语文章,赵孟华清晰标准的美式发音让刘思怡连连点头,读罢,刘思怡便问他愿不愿意当她的科代表。
刘思怡23岁,身材很好,脸蛋圆圆的很可爱,平时喜欢穿长裙、高跟鞋,但在办公室的时候不是光着脚丫子,就是穿着人字拖。别问赵孟华是怎么知道的,刚才赵孟华亲眼看见她光着脚丫子踩在地板上,看见赵孟华进来才穿上了人字拖。
据说正准备结婚,未婚夫是个富二代,前些日子才求婚成功。
赵孟华先在脑中斟酌过话语之后,才缓缓开口说道:【老师,你不是有一个科代表了吗?】
【李米同学是开学临时任命的,可这次月考她也就才及格。】
【考得差不是开除的理由吧,如果是这个理由的话,显得老师你有些不近人情。】
【我没说不让她当我的科代表了,是想让你也当科代表。】
【我们班也就四十多个人,九门主科,还有体育、音乐、计算机、美术几门辅科,每个学科都搞两个科代表,岂不是人人都是班干部了。】
【英语比较特殊嘛,需要人带着大家朗读,李米同学不适合。】
【那好吧。】
刘思怡穿上高跟鞋,和赵孟华一起走进教室,当众宣布了这个决定,随即让赵孟华带着大家朗读。
刘思怡看了一会儿,看赵孟华表现得还不错,就离开了。赵孟华一边带着大家朗读一边在教室里转圈,赫然一副老师的样子。
路明非把英语课本竖着放,自己则趴在桌子上睡大觉。赵孟华走到他面前,敲了敲他的脑袋,叫他起来读书。路明非读了两句又趴下了,赵孟华也就放弃他了,任由他睡。
赵孟华加入了高一篮球队,虽然大家都是新人但还是,但之前军训的时候他们就都参与训练了,现在已经训练一个多月了。
而且,篮球队早在第二周的时候就停止招新了。对于这个新人大家议论纷纷。而且看他小白脸的那个样子,也不像是篮球打得好的。一致得出结论,这人是个靠关系进来,就是来玩玩的。
说不定就是想在篮球场上装酷,吸引班上的某个女生。或者用篮球队员的身份在班上装。他们都是热爱篮球的人,自然是瞧不起这样的人的。
大家练过体能过后,都在练习投篮,只有他一个人在角落里练习运球,大家都有些看不起他,不过也算他有自知之明。
倒不是赵孟华投球都不会,他这是在熟悉自己的身体,原主人留在自己身体里的肌肉记忆和条件反射他还没摸透,就这样慌慌张张的和其他球员一起打球,怎么能成为楚子航第二啊?
唉?自己为什么要成为楚子航第二呢?
唉?楚子航是谁啊?
唉?
算了好好练球,不东想西想的了。
这样的生活进行了两天,第三天开始,他开始和大家一起同步训练。当他和其他球员一起打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觉得他是个小白脸了,这妥妥的是球队主力啊。上一届出了个楚子航带领球队得了省比赛的冠军,这一届看起来又要出一个了。
高二的那些不准备考体校的人都慢慢退出了球队,没有考体校的只有楚子航还在,但他平时训练丝毫没有耽误学习成绩,听说他这次月考考了高二理科班第一。
这种文武双全的人,简直没天理啊?
但那是楚子航,
虽然他优秀至极,但篮球队所有成员都没有半点嫉妒,只有敬仰和钦佩。每次谈论起楚子航,他们的眼里都闪烁着亮光,为与楚子航同为仕兰篮球队感到自豪。
赵孟华只好在心里默默吐槽,喂喂喂,不要表现得像个花痴女一样好吧,当个爷们行不行。没有路明非的地方好寂寞啊,想吐槽都没有个槽友。
篮球场的另一边,楚子航和高二的艺体生们在一起训练。赵孟华第一次看见楚子航就认出来,这不是他小区那个每天早上和晚上都跑步的那个冷漠的男人吗?这么高强度的训练过后,还早上跑晚上又跑。这人是铁打的吗?干嘛这么拼。
没过几天,女子篮球队也迎来了一个新人,苏晓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居然开始打篮球,穿着一件银白色的球衣,褐色的耐克篮球鞋,每天傍晚,夕阳的余晖还逗留在操场的一角,在另一个篮球场上拍着篮球。
真是拍篮球,看样子是一点基础都没有。
但依旧不阻碍她成为傍晚运动场的焦点,学艺体的女生都长得一般,陡然间出现一个美女,男生篮球队,田径队的许多人都忍不住驻足观看,有些大胆的甚至直接送水,田径队的那些男生也都会打篮球,偶尔有几个会上去讨好般的想要去指点一下她,都被教练给吼了回去。
可依旧有人不怕死的大胆尝试,迎接他的是教练扣在他脸上刚吃完的剩菜剩饭。
苏晓樯每天肿着手指回教室,偶尔还会鼻青脸肿,赵孟华以为她也就是兴趣使然脑袋一热,过几天热情也就消退了。没想到一天天过去,苏晓樯还在坚持着,慢慢的还像模像样了起来。每天五点半训练到七点,二十分钟吃完饭回教室,两人都是一起吃饭一起走的,慢慢的班上传出了一些谣言。
某天赵孟华在回教室的路上突然问苏晓樯:【你干嘛加入篮球队?】
【自然有我的原因。】
【我当然知道你有你的原因,那是什么原因啊?】
苏晓樯嘻嘻一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是欢快的唱起歌来【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她说着快步向前走。
赵孟华无奈的笑了笑,跟上了她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