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青阳 第三章 以命换命
秋风恰似一把无情的刀,时刻展示它的残忍,所以枫叶在离开枝头的时候,显得有些恋恋不舍。
安宁常常在想,人的生命是不是也跟枫叶一样,一样渺小,一样可悲。
孙大夫说了,要救她,就必须找到还魂丹,还魂丹城里就有卖,只是需要黄金两万两。
安宁没有见过那么多钱,想象不出那么多钱放在一起,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孙大夫人不错,心地也好,答应给他五天时间,只要他能找到还魂丹,他就救她,五天之内,孙大夫保证不让她死,而且不要他一分钱。
安宁其实比谁都清楚,五天时间,不过就是她的极限,他也很清楚,孙大夫并不是真的相信他能找到还魂丹,只是不忍心打击他,毕竟有些话,说出来太过残忍。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就算所有人都知道做不到,但被劝说放弃和自己努力之后放弃,是完全不同的。
孙大夫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并没有劝说安宁,因为一旦劝服安宁放弃,那么在以后的生命中,这少年就会对那女孩心怀愧疚,这女孩的死,就会成为他的心结,他若自己努力,尽力了,或许也会有愧疚,但总会少一些。
经过打听,安宁找到了一个可以赚取灵石的地方:赏金阁。
在这里,每天都会发布很多任务,有找人的,有寻物的,甚至还有杀人的,总之在这里,似乎什么都可以买卖,命当然也不例外。
而任务的报酬也根据任务的难度而定,有金银,也有灵石,安宁就接了一个灵石的任务,杀掉一个人,任务完成之后,获得二十块下品灵石。
同样是人,有些人却愿意花钱买走别人的命,有些人则只想把一些人的命买回来。
这是一件很没道理的事情,却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
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安宁不会杀人,杀鸡都是昨天早上学的。
杀鸡可以学,杀人当然也可以。
在青阳城东边,有一个叫蒋师的人,传言只要给钱,他什么都能教给你,安宁现在就要去找他,去学会怎么杀人。
事情到了这一步,对于那个陌生女孩,已经不仅仅是救或不救了,而是成了一种执念,既然已经开始,就必须继续,无论结果如何。
在东城一里左右,有一个小湖,湖边有一座小院,蒋师此刻就坐在小院里,手中拿着一个烟斗,却没有抽。
蒋师并不像安宁想象的那样,是一个老人,或者是一个私塾先生的装扮,而是一个汉子,虎背熊腰,方园大脸,一双眼睛更是如同一对铜铃。
不等安宁开口,他便瓮声瓮气的问道:“学什么?”
因为含着烟斗,所以说话有些含糊不清,但只有三个字,安宁能听清,便回道:“杀人。”
蒋师眉头一凛,用烟斗敲了敲凳脚,淡然道:“报仇?”
安宁摇头道:“救人。”
蒋师皱眉道:“杀一人是命,救一人也是命,杀一人活一人,意义何在?”
安宁摇头道:“我不懂道理,我只知道我要救她。”
蒋师伸出一只大手,开口道:“一天一两,先钱再学。”
安宁掏出三两纹银,
“我只有三天时间。”
蒋师瞪眼道:“你以为是杀鸡?两三天就能学会。”
安宁道:“我只学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
蒋师第一次抬起头来,看着这少年,问道:“会用剑吗?”
安宁摇头:“不会。”
“刀呢?”
“也不会。”
“你会用什么?”
“什么也不会。”
蒋师点头道:“很好!”
安宁一愣,他不明白什么都不会,为什么会很好?但他没有问。
蒋师继续道:“要想杀人,就先得学会怎么不被人杀。”
他看着安宁,问道:“如何才能不被杀?”
安宁想了想,回道:“不致命就不会死,也就不会被杀。”
蒋师点头道:“没错,这叫以伤换杀,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快的办法。”
他接着又道:“当然,知道这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武器,需要技巧,那你认为什么武器最有效?”
安宁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蒋师道:“刀枪剑戟斧钺叉钩,每一种都可以杀人。武器本身并无强弱区别,甚至并无固定形态,一切能够杀人的物体,比如拳肘膝盖,甚至牙齿,都是武器。”
安宁点头道:“懂了。”
蒋师收了钱,安宁便留下学习,蒋师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都努力的记下来,将懂的和不懂的又分开记,安宁很少提问题,他根本没有提问题的时间。
第一天,安宁几乎什么也没做,蒋师说,他听,然后记下。
第二天,蒋师给了他一本书,只有一些简单的招式,最直接最有效的招式。
蒋师并没有要求安宁将那些招式学会,而是要他全部记下,一个字也不能落下。
第三天,安宁开始学习那些招式,并将所有不解的问题重新拿出来,一个个提问,蒋师便一个个解答。
三两纹银,三天,安宁离开。
离开前蒋师只说了两句话。
一句是“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一句是“示敌以弱,一击必杀。”
离开蒋师的住处,安宁再次进入青阳城。
他要杀的那个人,就在这青阳城内,就是这青阳城的城主。
城主府在城西,安宁却在城东找了一家客栈,然后又买了一壶桐油,一把匕首,一根木条,外加笔墨纸砚,最后买了一壶酒。
进入房间后,他便将房门拴上,点燃油灯,然后拿起匕首开始削那根木条,一直将木条削成一把剑。
南阳帝国对兵器一直都有很强的禁令,如今乱世,匕首这类武器得以放行,但刀剑一类还是被严令禁止,当然,只要出钱,还是能够买到,可是安宁没钱。
黄梨木硬度强,韧性好,加工成剑,比那些道人所用的桃木剑其实要好很多。
削好木剑之后,他先往油灯里加了一些桐油,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卷轴,将其展开。
其上密密麻麻记载了一大篇,但大多数安宁都不认识,幼时虽有幸上过几天学,但认字不多,之后一个人四处流浪,吃
饭都是奢望,更没机会读书认字。
他用匕首将卷轴压住,然后取出笔墨纸砚,研磨好了之后,将卷轴上那些不认识的字打乱顺序,生搬硬套下来。
做好这一切,他将桌上的东西全部收拾好,抱着誊抄下来的文字,带着笔,推门而出。
客栈中还有客人,此刻正喝酒聊天,安宁便高升喊道:“可有人识字,教我认一个字一文钱。”
很多人都抬眼看来,但却无人说话,过了一会,一个文士装扮的少年举手道:“我识得。”
安宁便向他走去,然后将那些蚯蚓爬爬的字迹铺在桌上,那人说一个,他便记一个,有些特别难记的,他便用笔做出标记。
一遍下来,安宁认识了大半,但还有一半并不认识,他便将银子拿出,让那人再说一遍,那人便从他手中拿过笔,以作画的方式给他做出标记,两遍下来,花了一两十文。
将那位城主的资料完全了解之后,安宁便烧毁了卷轴,然后拿着木剑和匕首练习,一遍又一遍,将刺杀时有可能出现的一切情况以演练的方式呈现。
黑暗被晨风吹散,曙色重新降临。
安宁拿起桌上的酒壶,狠狠的灌了一大口,然后拉了一条凳子坐在窗前,闭上双眼仔细思考,将一夜的演练快速回放,查漏补缺。
安宁之所以选择在东城动手,是因为这里距离城主府最远,就算城主府的援兵赶到,也需要不少的时间。
根据资料显示,这位城主每天早晨都会到东城巡视,然后吃一碗东城的早点,几乎每天如此,雷打不动。
每个人都会有一两种特殊的癖好,有权有势的人,癖好往往更多,更奇特,这位城主大人不仅喜欢跑大老远吃一顿早饭,还喜欢咀嚼青枣,而且是用女人胸脯焐热的那种。
所以能被这位城主大人带在身边的女人,姿容样貌不仅要好,还要能散发体香,这位城主大人最喜欢的,便是那种刚生育不久的小娘。
在整个南州,有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传闻,这位青阳城的城主大人,总会设法让那些少女怀上孩子,可当那些孩子即将出生之际,便会不翼而飞,所以这位城主大人身边的女人何止千万,子嗣却一个也无。
有人说是因为这位城主大人不喜欢孩子,也有人说是上天的报应,还有人说是因为这位城主喜食婴儿。
所以在青阳城百姓的眼中,不仅将这位城主大人敬若神明,不敢忤逆,也视其为妖魔鬼怪,不敢靠近。
此刻就有一支甲士簇拥着一辆豪华至极的马车,沿着青阳城大街缓缓而来,速度并不快,但整个长街却乱作一团,鸡飞狗跳。
安宁突然睁开双眼,盯着那支队伍,在骄阳下,甲胄森然,倒映着金银相错的光辉。
随着这支队伍越来越近,秋风里的肃杀之气越来越重。
安宁拿起酒壶,又灌了一口。
安宁从不喝酒,酒是用粮食酿造,珍贵程度自然远超饭食,对一个饱一顿饿三顿的孩子来说,酒未免太过奢侈,但此刻,仅是瞬间的功夫,他便喝了大半壶。
酒能醉人,也能壮胆。
将剩下的酒壶拍在桌上,安宁提着木剑直接从窗户下跳下,站在长街中央,挡在那支队伍前行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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