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第八十四章
“秀儿,文慧姐若知你这般有心,一定很安慰。”程少泽边走边回头道。
一个带着面纱的年轻女子由丫鬟扶着保持着跟他相距六、七尺距离,柔柔的回答道:“昨夜突然梦到了家姐,心绪不宁,所以才过来拜祭一下,倒是有劳程家大哥了。”
这女子正是何文秀。
他们三人走在前头,后头还跟着两个小厮,一人拎着一个篮子,都是拜祭之物。
今日何文秀来拜祭她家大姐,所以带了丫鬟小厮出门,山路不好走,马车就停在山脚下,来的路上却见到如今已经当了捕快的程少泽。
这程少泽与何文秀也是相识,两人原本都是一个村子的,小时候也在一起打混过,那时何文秀还是个满山跑的野丫头,没少跟在程少泽屁股头面捕鸟、逮兔子,摸鱼。
只是后来程少泽家里把他送到当镖师的叔叔那里学武艺,何文秀也被何文慧接来城里,两人才再无见面。
几年之后,程少泽当上了捕快,无意中见过一次何文秀,讶异当初的野丫头怎么如今出落得跟个千金小姐一般,还好何文秀没有忘旧,虽然有些怯生生,依然和他打了声招呼。
此后程少泽不知怎么的,就有了些心病。
今天他是查一桩命案归来,途中撞见了预备进山拜祭的何文秀,便执意要护送她上山。
何文秀听他说最近附近出了命案,也心里生出一些忐忑,也不再避讳,就同意了让其护送。
他们拜祭的时候,又给坟上除了草,新种植了几排何文慧生前最喜欢的紫露草的花种,故而耽误了老半天才下山来。
两人走到半山腰,突然见到路边的石碑上靠着一人。
那人是一名年轻女子,身穿白底青边的对襟长褂,衣袖上似乎还沾染着点点血迹,下着青蓝色里裙,披头散发,面无生气,睁开的两眼空洞无神如含恨九泉一般,就连胸口也无明显的起伏,仿佛一具尸体……
正好旁边树上的一只老鸦突然飞出,把还在观望的众人吓了一跳。
那何文秀一边拍着胸脯,一边道:“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好恼人的一只老鸦……这人还活着吗?好可怕啊——”
说着拽住丫鬟的衣袖,脸也埋了下去。
程少泽尴尬的低咳了两声,身为一个捕快,他刚才给吓到了着实有些丢脸,他正了正神色,走上前去察看。
因为天色渐暗,看不真切,所以他直走到那女子跟前才停下,但直至目前为止,那女子没有丝毫反应,身上又有血迹,正常人岂会如此,所以他根据职业经验大概的判断,这女子也许已经死了。
他蹲了下来,只见这名“死去”的女子,虽然穿着素净,长发如海藻一般垂在她的一侧,遮住了她的小半个脸庞,但还是可以从她露出来秀美的五官,看出她原本的美丽。
奇怪的是,这张脸上分明一点点表情也没有,看上去却让人不知为何的感到……深沉的压抑及凄凉之气,或许是错觉吧……
只盯了片刻,越看却越觉得难以移开视线,程少泽不知怎么想到了“凄艳绝丽”四个字……
也许是暮色的原因,他仿佛被这种迷离之气迷惑,其实他是想很专业的伸手去探视一下她的鼻息,可是中途不知怎么,却变成挑起她半缕遮面的长发,就在这时……她的眼珠动了!
程少泽吓的往后一退,因为他是蹲着的,所以差点摔倒。
何小姐见程少泽突然跌倒,还未开口询问,就听那名“死去”的女子用沙哑的嗓音沉沉道:“太失礼了吧。”
那女子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用衣袖遮住受伤的右手,用左手拍拍身上的尘土,才发觉自己的头发不知何时垂到了身前,摸摸头顶,喃喃道:“头钗什么时候掉的?大概是被树枝勾去了吧。”
原来她,就是秦桑。
秦桑来的路上,发钗给树枝勾掉了,但她一直失魂落魄以致披头散发而不自觉,加之天色已暗,黑黄的肤色不再突兀,所以看上去,居然有几分怪异的美艳,连何文秀都没有认出她来。
可是当她折了根树枝做钗,重新束好头发,何文秀疑惑了一会,不敢肯定的问:“是……王夫人?”
秦桑淡淡回道:“何小姐有礼。”
言辞恭谨,态度却是桀骜的,谁叫她是她此时最烦恼的那人的小姨子呢。
秦桑的举动,虽然怪异莫名,可是如果联系上姐夫……何小姐有着女人独特的第六感觉,此情此景,出现在苏家禁地之前,靠着苏家的石碑,心中自有猜测。
“我走路走累了,所以休息了一会,勿怪。”
这话,谁信呢,何文秀心道。
天色不早,在耽搁下去只怕天黑也走不到城门口,于是秦桑便与他们一同回城。
在颠簸的马车上,何文秀让丫鬟到外面坐着,马车厢里就留下她与秦桑两人。
“王……”
“何小姐,我很累,我可以不说话吗?”秦桑开口,便堵住了何文秀的话头。
“不说也可以,只需听我说便好。”何文秀道:“我能看出王夫人今天的确很累,看到夫人如此状况,我也心生同情,毕竟不是所有女子都同我姐姐那般好命,能够得姐夫倾心,恐怕这一世,也不会有任何女子能够取代我姐姐在姐夫心目中的地位,夫人认为呢?”
“哦,对了,夫人很累了,已经累到连说话都不想的地步了。”何文秀笑着补充道,神色高傲的注意着秦桑的表情。
“虽然夫人年纪也不小了,但思及同为女子,我觉得还是很应该奉劝夫人一句,请夫人平日理该多自重一下身份,说实话,以你现在的口碑,我能让夫人上车已经是很宽容了,若是传出去对我的名声会有影响,可是看在你与姐夫相识一场的份上,我也不好不近人情,让你徒步回城。”
秦桑如今也不过将近二十岁,比何小姐是大上几年,但“年纪也不小了”这几个字从一个比年轻的女子嘴巴里说出来,听上去是很有些打击人的。
何文秀早听说这段时间姐夫和这个女人交往频繁,而她的风评一向很差,今天又是这般情景,已经将她看做是对姐夫痴心妄想的女子了,故此才说这些话,以为她定然难堪到无地自容,却不想——
“那我真要谢谢何小姐了,我秦桑一向不博虚名,一切对得起自己便好……”话锋一转,秦桑道:“方才何小姐说令姐在苏爷心目中的地位无人能取代,问我如何以为,我只有一句浅见,便是——何小姐自己能明白这点就好。”
这小丫头对她姐夫的情意早已是早然若揭了,偏生还以为别人都不知道。
果然何文秀脸色变了。
“其实,为什么一定要取代令姐在令姐夫心目中的位置?既然是美好的回忆何必要取代,那不过是回忆而已,死人是永远争不过活人的,因为她永远也不能再从坟里面爬出来,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大方一点,非要计较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不过也许对某些人而言,这只不过是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找的借口罢了,其实做人,最好还是诚实一点面对自己比较好。”
“你!”何小姐闻言怒目圆睁,道:“你凭什么说这种话,你不过是个……”
“是什么都不重要,何小姐你又比我又高贵得了多少?不过就是我没有个可以供我吃穿,仆婢相迎的姐夫而已,我秦桑的一切都是我自己赚回来的,抛头露面又如何?流言蜚语又如何?没有一个人管我的死活,我用得着向谁去交代!”
忽然,秦桑笑了,接着道:“我也不喜欢见谁就倒苦水,这话就不再说了,何小姐,你可知如果现在我不在这里,我会在哪里吗?”
“……你在哪里,与……与我何干!”何小姐面红耳赤的道。
其实她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千金大小姐,还差点给自己乡下的父母卖掉,她不过是命好,现在被秦桑说的“你又比我高贵的了多少”“不过是有个……姐夫而已”这两句道破了处境,顿时生出一股心虚之感。
“在去福泽寺的船上,和你的姐夫一起。”
“什么?!”何小姐猛然想起,今早去邀请姐夫和自己一起去拜祭,结果姐夫早走一步,听说好像是去了什么寺,莫不是真的?!
“何小姐,你的年轻和无知,其实我也很羡慕,不过,请不要以己度人。”
……
何小姐不知深浅,偏要和秦桑斗嘴,结果被挤兑的快要哭了,半路就恼怒的把秦桑赶下了车。
程少泽面有不忍,但又不愿得罪何小姐,料想城门近在咫尺,不会出什么事,也跟着何小姐的马车策马而去。
秦桑望着绝尘而去的马车,暗道,至少我该等快到了再得罪她才是,失策啊。
说起来,这何小姐只是个寻常的小姑娘,不谙世事,天真烂漫,从她的言行看来,又是胸无城府,说穿了她不过就是暗恋上自己的姐夫而已,要知道苏爷那人,若是他无意,喜欢上他的人属于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难得这么多年何小姐都还未放弃,不得不说她勇气可嘉了。
而秦桑前世、现世加起来的年纪够何小姐几轮了,说句老话,她过得桥比何小姐走的路还多,和她计较实在显得秦桑有些不厚道,不过是她自己心里不舒服,又不是个品性高洁、与世无争的性子,见到有人自己撞上来,便在她身上发泄一二。
看到何小姐气急败坏,秦桑很不道德的觉得心情好了一点点。
果然,学坏容易学好难。
其实还能怎么样呢,斗转星移,什么都会过去,她总不能一直纠结着心伤吧,忘记也好,埋藏也好,不管选择的是什么,人总要向前看的。
只要我还活着,我总要迈开腿走下去的,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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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穿透了荫绿的树林,洒在了那尊石碑之上。
石碑之前,已然站立了一个身着青衣,略微有些瘦弱的男子。
男子弯着腰,用手在那“苏”字上抚摸,棱角分明的字体上,一笔一划都□□了的血迹覆满,仿佛承受着不为人知的痛楚。
“她就一直在这里?”
“是,属下看得分明……”
苏家禁地,何文慧的坟墓是幌子,后山更有重要的东西,故此此处一向有人看守,说话的便是昨日当值的人。
昨日他在码头一直苦等,派人寻她,见她不在家也不在酒楼,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到晚上得知她回了家才安心,转头便叫人查她一直躲在什么地方。
说来,这还是第一次查她,因为他着实很介意,是什么让她放弃了和自己的约定?
可是……
既然你用心也这么深,为什么还要一直为难自己,为难我?
苏爷闭上眼睛,思索着,还放不下么,或者……是还没有办法信任他么?
“……后来,那人和何小姐一同下山去了……”
苏爷闭着眼睛道:“文秀?她又来拜祭了?”仿佛在说一件很微不足道的事情。
“是,另外同行的,还有一个捕快。”
苏爷这才睁开了眼,尽是冷光,道:“捕快?”
……
话说程少泽昨天来查的一桩命案,乃是山里挖笋子的人挖出了四具尸体,那四具尸体后来查出,都是外乡来的人,之前和已经伏法的黄伯仁黄老爷有些交道,后来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们了。
苏爷得知此事后,皱着眉对小唐道:“以后叫下面的人不要埋了,换个妥善一点的处理方式吧。”
“可是您上次说,白日里用火烧烟熏寥寥容易引人注意。”
“因地制宜吧,要不把坑挖深一点,回头派人去看看有没留下线索,处理一下,你也是老人了,怎么这点事情都处理不好?”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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