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木方
破庙的半扇木门被狂风吹得来回开闭,撞在墙上发出咣咣的声响,屋外闪电和雷声已经远去,大雨倾洒在破庙的屋顶,屋檐下水流如柱。
李扬睁开眼,扑打着满身的苍蝇,艰难的站起来,窟通一下又坐下来,巨大的饥饿感传入脑部,感觉胃里没有任何东西。
靠,这个人肯定是饿死的!
深深地恐惧随即而生,同一个身体,能饿死他不也能饿死我?
找吃的!
破庙里什么都没有,连只耗子都没有,但是意识告诉自己,再不吃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去!
再死了,灵魂是不是进来之前的状态?
想都不用想!就算是敢赌吗?
都说菩萨心肠,猪八戒呀!你......
别骂了,还是留点力气找食物吧。
雨还在下,但是已经不是很大。
李扬迸发出巨大的求生欲,艰难的向庙门爬了出去,手指抠在地上钻心的疼痛,一点点的前行,两条腿好似毫无知觉的在地上划出两道水沟。
幸而这间破庙只有一间,连一个院子都没有,否则能不能爬出院子都很难说。
门外不远处一棵碗口粗的槐树被风吹断了,树干部分还连在一起,但是树冠却落在了地上,树冠上满是白色的槐花。
这东西能吃!
手指抠着地面坚硬的岩石,一丝丝血红被雨水冲淡流走,小腹和膝盖摩擦的刺痛感灼炼着神经,而这一切现在都不如食物重要。
10米.....5米......3米......1米.....
终于手指摸到了槐花,李扬埋下头,大口喘着粗气,雨水打在身上毫无知觉。
大口大口的向嘴里塞着槐花,感觉胃部又开始工作,槐花上的雨露作为水分的补充还是不够,李扬就像狗一样舔着地面岩石凹下去小坑里的水,也不知吃了多少槐花,舔了多少水,感觉不能再吃了,李扬停下来,艰难的翻过身,躺在雨中。
后背才能感触到雨后岩石的冰凉。
躺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李扬试着站了起来,感觉全身像散了架,全身疼痛,头痛欲裂。
最为要命的是全身无力。
李扬捡起一根树枝,慢慢的拄着步履蹒跚的挪进庙里,在刚刚捡尸位置,有一堆干草,松掉树枝,匍匐着趴了下来,昏昏的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扬再次醒来,口干舌燥,头还是疼得不行,用手抹了一下脑门,烫得吓人!
眼睛落在脚上,一双破布鞋已经没有了跟儿,前面脚趾全部露在外面。
裤子都已经烂到了膝盖,分不清是黑色还是灰色的,上衣是一件破烂的夹袄,四面透风,大大小小的不是窟窿就是口子。
到现在还没有看见自己的面容,无法准确的判定年龄,不过从四肢来看,年龄不会太大,所见之处均是骨瘦如柴。
只是这些已经顾不上,保命第一!
膝盖小腹处有划伤,小腿和肘部有溃烂的伤口,还有发烧。
虽然在烧烤的年代这都不叫个事儿,暂且如此定义吧,李扬想,前世这个词绝对不能用,毕竟自己是死是活还是悬而未决的,猪八戒是不靠谱,但是菩萨的身份又是一种信誉的保证,所以希望还是有的。
谁也不想死,尽管自己的意识和身体分开了......多远不知道,时空也不在一个时空......
唉,烧烤年代的身体顾不上了,还是想想怎么保住这具身体,进而保住意识吧!
但是在这个古代社会,伤口发炎和感冒发烧可是致命的!
如何处理这两个问题是当务之急!
李扬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如何来解决这两个问题,治病消炎需用药,但是自己对草药一窍不通,也不知道哪里有草药,即便有又如何采?
更何况自己有病在身。
但是坐着等死绝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该做的。
有庙证明有人,就是离着人居住的地方不会太远,去碰碰运气,也许遇到好心人呢!
李扬拄着木棍向外走,虽然较之前有了一些力气,但是行走起来还是很慢,气喘吁吁,他明白这具身体太虚弱了,急需补充营养。
走了两三里,远远的看到了人家,但是也终于体力不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
四个月后,漫山银装素裹,大地也是一片白色苍茫,曾经热烈的阳光变的温和,懒洋洋的给人间输送着温暖,微风不大但还是能吹红人的脸颊。
在一个阳面的半山坡上,地上满是各种动物的脚印,还有露出雪面的杂草,不远处是高大的松柏林,树身苍拔挺直,树冠上布满了厚厚的积雪。
“唔......木方弟弟.....是这样吗?”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一身青色的长袍上面有不少黑的污渍,说话瓮声瓮气,皮肤黝黑,身材粗壮。
旁边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瘦削的脸庞,深邃的眼睛闪着点点精光,修长的身材看上去明显单薄。
“三宝哥,就这样吧!”少年肩上套着一盘草绳,手里拿着草绳的一圈圈的向下绕,弯着腰慢慢的向后退,将草绳放在地上。
少年就是被八戒带到这个世界的李扬,因为当朝皇帝姓李,为了避讳,普通老百姓是不可以用李姓的,所以李扬自己改名叫木方,对于这个名字他自己还是很满意的,方便好记还有点个性。
八戒走了已经四个月了,李扬,不现在叫木方。
木方也去了那个山顶多次,始终没有等到净坛使者菩萨,他感觉受到了莫大的欺骗,一个菩萨居然欺负到一个凡人头上来,按理说他是不应该的,而且没必要绕这么大的弯子,关键是烧烤店自己没少去捧场,而且没有赊欠一分钱。
他没有动机啊!
可是呢,他又不回来,把自己扔在这边,不闻不问也不管不顾,这都已经四个月了,有什么急事儿需要干四个月?
再有一种可能就是把自己忘了,这才是木方最担心的情况,两件事就足以证明这种可能性最大,一是哪个王芳是高翠兰他都分不清,二是来到唐朝却忘了高老庄在哪儿。
你还能指望他能想起自己吗?
虽然身处大唐盛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民丰衣足食,民风淳朴,可是木方,不!此处应该用李扬,说不上喜欢还是讨厌,生活让他觉得极其不方便,急切的盼望猪神仙的到来,把自己带回去。
所以现在他不敢再骂了,而是每天都在祈祷,祈祷猪神仙没有忘掉自己。
其实这事儿还真要怪八戒,他忽略了时间的转换,所谓天上方一日,地上已一年!
他其实没有回去几天,时刻也在想着李扬。
他只不过回去了五天而已。
这四个月,木方身体得到了恢复,不再骨瘦如柴,长了十多斤,从外形看已经具备翩翩少年的雏形,身上肉的来源肯定是粮食,本来家里就有一个三宝赶上一头老母猪的饭量,突然间又增加了一头......
原来木方打定主意,身体好了就去找高老庄,找高翠兰,只要找到高翠兰,问题就有解,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吧。
但是家里的粮缸就要被自己吃见底儿了,对于救命之恩,肯是要报的,怎么可以一走了之。
这与烧烤时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相违背,更加不符合一个穿越过来的高档次人才起码的素质,当然,自己不应该叫穿越,应该叫“路过”,但是路过也要做出点成绩吧,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那么多穿越过来的人都能混的风生水起,我木方就什么都不是吗?
一点都不现实!
还有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向唐朝穿越?木方有时候也想不明白,好好的大唐盛世快被二十一世纪的人才嚯嚯的差不多了呀!烧烤时代的这帮人才咋想的?自己没本事在那个年代混好,就跑到一千多年前来瞎折腾,实现自己屌丝成神的梦想,将来怎么跟祖宗交待?
混得不好竟然成了穿越的理由了,时空的大门就没个人看着点儿吗?
如果有,那帮门卫干什么吃的!
不说这些了,先挣钱吧!挣钱才有米面粮油!才能活!没钱怎么去找高翠兰?
可是挣钱需要本钱,没有怎么办?
我可跟他们不一样,要现实一点,凭本事一点点的去挣!
所以就从抓鸟逮兔子开始吧。
已经打听好了,太平盛世讲究吃喝玩乐,一只麻雀两个铜钱,一只兔子十个铜钱,而一只豹子十五两银子,一只熊三十两!
一缸糙米才三十个铜钱。
逮到三只兔子就够了,过冬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