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初次交锋(1)
“这不可能,我根本就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怎么可能会有证人?”不等钱永志反应过来其中含义,身在被告席的路子野就已经大喊出声,情绪极为激动。
“骗子,骗子!我跟你有仇吗?为什么要故意陷害我?”路子野一边大喊,一边从尝试被告席中爬出来,旁边站立的法警急忙将其按住。
被告人的反抗顿时将全场情绪推到了顶点,法庭上声音顿时嘈杂了起来,讨论声交头接耳声不绝入耳,听的主审法官额头青筋直蹦。最后还是他拿起木槌对着小锣狠敲了好几下,从“叮叮叮”的声音变成了“铛铛铛”的声音,全场才肃静下来。
“肃静,肃静,既然控方已经找到了证人,为什么没有向法庭提前报备?”
检察官听到法官提出的质疑后,面容带着几分讨好回答道:“虽然这样做不符合规矩,但实在是因为案情太过紧急的缘故才来不及申报。目击证人是主动向我检举的,因此并没有经过公安程序。这几天我将大部分时间都用于核查证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将对方证言与本案件串联,因此有准备不当之处,还请包涵。”
说完,吴良先是左手抚胸向审判席众人致意,随后向路子野的辩护律师致意。
不需要言语解释,路子野的辩护律师已经能感受到检察官释放的恶意。
很显然,原本案子的被害人并没有亲属,因此对凶手的裁决按常理必须等到证据齐全后,或者等到案发三周后,再由检察院提请诉讼。可现在路子野杀人案的审判完全没有按照基本程序走,案发不到两周,检察院便急吼吼地对其提出诉讼,然后直接调出拘捕令抓人带走。然后刚才对方又找出个临时证人出来,没有走过公安程序的那种。如果这种见证人真的存在,那么他在案发后应该找警察,而不是找什么检察官啊。
不出意外的话,那个检察官提到的证人应该是假的。
对面那个吴良,真是人如其名。钱永志在心里暗暗想道。他很清楚这个检察官没有别的意思,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最后能够顺利定罪。
至于真相和公平,对这种小人而言,没有任何价值。
尽管钱永志在受委托后已经对案情做过足够多的功课,但面对对方找人作伪证这种极其龌龊的行为,他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
除非,能在事实与证人作出的伪证证言中找到漏洞,将其一举推翻!
不过在此之前,自己必须先占据主动位置才行。
想到这里,钱永志起身发言道:“法官先生,关于控方提出的有关证人一事已经浪费了大量时间,我提请直接进入标准流程。能否允许我提出对控方指控的质疑?”
“当然,这是你的权力。”
“检察官,我对杀死死者的凶器存在疑问。另外,我在此能否请求当庭出示凶器?”钱永志问道。
“当然,这也是你的权力。传法警,出示编号1的证物。”
待凶器从物证盒中取出示众后,所有在场人员都看清了那件所谓凶器的奇怪模样一只沾了血渍的青铜材质鸽子模样的器物。
“在此我要提出我的质疑,根据检查结果,这个青铜器质量足足有两斤重。反观被告人,他体格消瘦,你们看,他两臂外观一点肌肉都不存在,请问,被告是如何挥动这件青铜器的,他真的有力量将其挥起并一下砸死被害人吗?”钱永志继续道。
“反对!体格瘦弱并不代表完全没法使用,凶手在杀人过程中,完全可以多砸几次。先生,你提出的质疑完全没有任何说服力。”检察官吴良不慌不忙地回击道。
“是这样么,我手上的这张纸是死者的尸检结果,上面显示被害人是被凶手一击杀死的。也就是说,凶手并没有如你所说多次向被害人施暴,检察官先生,我想在你出庭之前,一定没有认真通读完全部材料吧。”
钱永志此言一出,全场哗然,吴良自己则闹了个大红脸。自己被自己的话驳倒,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会觉得尴尬。尤其是刚才辩方律师的回击从侧面应证了自己准备不足的事实,这让他如何不感到羞恼。
吴良本以为这次案子还算简单:被告人是个孤儿,而且还未成年。本以为自己能挑个软柿子捏,好给自己在官场上铺路。没想到对方请的律师居然不是法庭公派的,而且能力还相当不错,居然让自己闹出笑话来。
想到这里,吴良觉得自己要说点什么,逆转自己在法庭众人面前的形象。仔细考量之后,吴良反驳道:“对不起,案情紧急,是我准备不充分了。辩方律师提出的观点很有道理,但实践才是检验事务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法官先生,我请求做一个小实验当庭检验一番。”
见到法官点头默认后,吴良请出陪审团中一位体格纤细的女士。
“小姐,不知你能否为大家演示一番,首先请你拿起这件青铜器为大家展示。”
“我?”那位女士神色充斥着惊讶,虽然对触碰一件杀人凶器有着本能的排斥感,但她还是把那件青铜鸽子拿了起来,举过了头顶。
“是有点沉,不过我将它举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
“很好,现在能否请你拿着它做出挥击的动作,模拟凶手杀人的情景?”吴良继续开口引导。
那位女士略微蹙眉,对吴良之言有所不满,不过还是拿着那件青铜鸽子单手横扫了一下。
“是这样吗?”
“对,就是这样,小姐,请问你感受如何。”
“挥动时不是很轻松,但也没那么难做到。”那位女士回答道。
“很好,请这位美丽的小姐回座。刚才的演示结果很明确,被告人可以挥动凶器,至于能否只凭一击杀死被害人,那就是跟概率学有关的问题了。”吴良面色从容地回答刚才辩方律师的质疑。
“反对!根据尸检结果,被害人所受伤害深可见骨,这根本不是概率的问题,没有足够的力量重敲的话,根本造不成那样的伤口!”钱永志立刻起立反驳道。
“反对无效,关于这方面的反驳说服力并不足够,请提出其他质疑。”法官面无表情,法槌在小锣上一敲,宣告此话题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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