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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鬼神之说

刘海玉似乎与王大林聊的很投机。

犹豫之余,心情也逐渐开朗起来。

从另外的房子里拿出一本书给了他。

这本书正是王大林刚来的时候他正在废寝忘食读的书,而且在王大林走进来他都差点没听到。

王大林翻阅这本书,四个大字《鬼神之说》浮现在眼前。

这本书的名字就叫鬼神之说。

当他翻开第一页的那一刻,顿时有些愣神。

因为这种纸张的材质,与自己发现的那些日记的纸张材质一模一样。

很明显,这本书也有一定的年代感了。

他心中也有所怀疑,这本书与日记难道有什么联系吗?

王大林继续翻阅,看到里面是一篇不足几页的文章,刚刚他明明摸着很厚一叠,现在看上去就仅仅几页而已。

王大林不禁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下去。

鬼神之说:

我相信世界上是有鬼存在的。

人生活在一个世界,姑且叫它人界,同样的鬼也生活在一个世界,那就叫鬼界。

两个世界互不侵犯、互不干扰,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人有人的生活方式,鬼有鬼的生活习惯,二者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及或许你睡觉的时候他也在睡觉,你工作的时候他也在工作,所有生活的环境,工作的环境都是一样的,甚至,你们可能睡在一张床上,依然谁也感觉不到谁的存在。

鬼好似就是另外一个你,因为人总是要死的,鬼也有生死。

人死了,投胎成为鬼,鬼死了,投胎成为人,人界与鬼界就在不断的相互输送着。

所以,一个你,永远都不会灭亡,因为在这个世界死了,你可以从另外一个世界重生,周而复始,永不停息。

两个世界相互贯通,但只有一个死字控制这条通道的入口,没有什么所谓的生死对立,只有单纯的死。

只有死,你才能生,先有死,再有生,没有任何例外。

人与鬼之间的通道于是就被称之为死亡通道。

任何通过死亡通道的人或者鬼,都能获得重生。

就跟现在科学所研究的三维或者四维空间一样,只是,有些时候,尽管不在一个维度空间的两个世界,会在某些特定场合,突然融合在一起。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活见鬼。

不过,这都需要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甚至出现的特定人物,你的脑海里必须有这个意识,在某一种特殊条件下,你就好像做梦一样,看见鬼的存在。

王大林静静的看着这几页文字,不禁陷入沉思。

“鬼也会死吗???”

其实他曾经也想象过这个世界有鬼。

甚至于,他比任何人都相信鬼的存在。

存在就存在,也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更何况,既然人可以存在,那么鬼存在也是合理的。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多年了,但始终没有发现根源。”刘海玉无奈地摇了摇头:“或许是我太过愚钝,领悟能力不够,总感觉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等待我们去挖掘。”

“这不是古代人写的神话故事吗?”王大林笑着说道。

“难道你还不认为这个世界上有天锁师存在吗?”刘海玉突然严肃地问道。

王大林认真地摇了摇头,他活了二十多年,在这接近二十年的教育里,似乎就没有鬼神这一说。

如果他对自己的信仰有那么一丝丝质疑的话,也是受到最近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所影响。

“现在虽然还不成熟,简单点跟你说就是我始终坚信这个世界是有鬼存在的,他们与咱们人类之间一定有什么相互联系,我就想找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将这个秘密破解开。”刘海玉一本正经地说道。

王大林就跟看傻子一样看着面前这个傻乎乎的老头,不禁无奈的笑了笑。

刘海玉随着年纪的增大,神经似乎越来越紧张。

王大林感觉他可能是越来越孤独吧?

他的精神压力太大了。

当他被人打断腿之后,整个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其实,完全可以理解他这种心态。

一种神神叨叨的生存方式。

一条腿,对一个人的影响,对一个人的信仰以及生存希望,影响太大了。

在外人眼中,永远无法体会这种身临其境的痛苦。

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有鬼存在!

王大林看到刘海玉有些失望的眼神,不禁内心叹息。

或许,他也想找一个倾诉的对象,希望有人能理解他。

这样继续下去,他会感觉越来越孤独。

“你还跟以前的朋友联系吗?”王大林突然转开话题。

“我哪还有什么朋友?”刘海玉自嘲般叹息一声。

“你不是有个叫高大总管的吗?”王大林突然好奇地问道。

“你说高永啊?”刘海玉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丝笑容:“那个家伙也娶妻生子了。”

“啊?”王大林一愣。

刘海玉现在五十几岁,高永最起码也得四十岁了。

四十岁的男人娶妻生子,听起来似乎是个笑话。

“你们这群小孩子,要是让他听到你们背后叫他高总管,还不得踹你们啊!”刘海玉笑着说道。

高永,不知道为什么别人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高总管。

当初他也算是刘海玉小弟里边比较得势的几个人之一。

刘海玉对高永格外照顾,他比其大了十几岁,或许也将他视为自己的孩子一般。

高永在东莎镇也算是响当当的地头蛇,不过很多时候招惹出麻烦,都是靠着刘海玉来摆平的。

后来刘海玉遭人暗算,高永还派人找了一段时间,可惜还是没有找到幕后黑手,这件事情才不了了之。

但在刘海玉腿断的这些日子里,高永也帮了大忙,无论金钱还是体力上的照顾,还算兢兢业业。

要不是高永还在东莎镇,刘海玉腿断了之后,他的那些仇家早将他五马分尸了。

在七八十年代那种时候,社会才刚刚稳定,改革开放,经济逐渐复苏。

或许是因为生活环境变好了,竟然衍生出一股小混混团伙,就是第一批那种无所事事的年轻人,其中就包括刘海玉以及高总管高永。

其实,这些小混混,就是一些无所事事的地痞流氓。

收保护费、打架闹事,甚至拦路抢劫。

当初但凡你能想到的事情,他们都干过。

唯独一个刘海玉,始终讲求江湖规矩。

但他同样也守规矩。

大家都这么做,他不去这么做,但也不会阻止别人这么做。

自己不能坏规矩,但也不能坏了别人的规矩。

大家相安无事,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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