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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马:你了不起,你清高!

曹炜心中慌得一匹。

这悬剑司总共分两个部分,一个是斩妖司,一个是缉事司。

前者还好,多时修为高深的修武者,也有精通玄法的道家天才,总之都是正常人。

缉事司虽然权利更大,能够监察百官,但他们都是太监啊!

这特么要是被他们抓去当同事……

好在魏进忠只是看了他一眼就不理他了,曹炜这才松了一口气。

应该是错觉吧……

千户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你们几个,后面跟着!若是掉队,自行负责!”

“谢督主!”

几个书生如释重负,赶紧跟在马车后面。

一群人连夜启程,跟着悬剑司,他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似乎是为了照顾这些书生体弱,马车的行驶速度并不快。

但郭贾还是有些扛不住,走路的姿势怪异的很。

曹炜怪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这是咋了?”

郭贾脸庞涨成了紫色,犹豫了一会儿,压低声音道:“炜哥,你能不能陪我去换个裤子?”

曹炜:“???”

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让我看你的腚?

郭贾赶紧说道:“主要是我不认路,怕掉队!”

曹炜咬了咬牙:“行吧!”

这裤子,是兄弟因他而尿。

要换,肯定得陪兄弟换!

马车行的不快,追上应该不成问题。

他叹了口气,扯住郭贾的胳膊,钻入了旁边的小树林。

……

“唳!”

骏马忽然惨叫了一声,当即倒地不起。

魏进忠冷言问道:“怎么回事?”

千户赶忙说道:“禀督主!不知为何,这马忽然发癫痫了!”

“哦……”

魏进忠有些不悦:“怕是见到妖族吓坏了,这么废物,也配称骏马?砍了吧,省得看见心烦!”

“遵命!督主受累,在这里等候片刻,属下办完事,立刻就进寻个驿站牵马!”

说完,千户就拖着近千斤的病马离开了。

魏进忠眯了眯眼,并没有任何的烦躁之意。

毕竟这马发癫痫,就是因为他暗中出手。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感知到刚才那俊美青年掉队了。

废掉这匹马,就是为了等他!

“怎么会如此之像!”

魏进忠面色依旧平静,但心中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就是因为方才那青年,虽是男相,但皮肤白净,面容俊秀,除了五官硬朗阳刚了些,跟自己入宫净身之前的妻子简直长得一模一样。

世上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

而且这年龄……

莫非他真是我儿子?

身为大离王朝第一高手,他的修为早已如臻化境,能轻易控制每一个毛孔的张合。

但现在,他的手心却沁出了丝丝冷汗。

等到感知到那道气息跟了过来,他再也忍不住,便随手招来了一个心腹:“记住那些书生的样貌,等到了京城,立刻查出他们的籍贯生辰!还有,这次他们随我们共行之事,莫要让任何外人知道!”

心腹沉声应道:“是!”

作为心腹,最宝贵的品质就是不问不猜,直管去完成督主的吩咐。

魏进忠搓了搓自己的膝盖,擦干手心汗水以后,心情才勉强平复一些。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亲自去问曹炜这些事情。

但是不行!

若那书生真的是自己儿子,此举无异于把他暴露在危险之中。

甚至自己,也会把软肋暴露给政敌。

毕竟太监之所以强,就是因为无妻无子,才能最大程度得到皇帝的信任。

他闭着眼睛,却看到一个温婉的女子,轻挽着发髻,含情脉脉地喊着:“忠哥”。

阿娟。

他真是我们的儿子么?

……

“咦?队伍居然停了!”

曹炜有些疑惑,虽然队伍不快,但也绝对算不得慢。

再加上郭贾这货弄了好久,本来想着要追好一会儿才能追上呢,没想到刚跑几步路就跟上了!

同行的一个书生压低声音笑道:“嘿嘿!死阉狗马没了!”

别看刚才道谢道得欢,他们打心眼里还是看不起魏进忠的。

毕竟这阉狗妄杀忠臣,鱼肉百姓。

尤其是近些年来,买官卖官猖獗,阉狗欺负世家,世家欺负平民,导致平民家的读书人找不到关系,就没正经官做!

他们都是举人,却无一人有官身,都是这阉狗害的!

天下读书人,那个不把他当成大离的祸患?

曹炜咧了咧嘴:“运气还真好……”

老实说,他也对魏进忠颇有怨气。

大离世道这么乱,一般都是魏进忠的原因,这是天下百姓的共识!

要是没有他,说不定自己已经有官做了。

不过他今天救了自己一命,可免喷一天。

郭贾也是在旁骂道:“淦特娘的死阉狗!”

“嘘!”

曹炜赶紧捂住了他的破锣嘴,虽所说武者不善感知,但也比普通人强得多,魏进忠可是大离第一高手,万一被他听到就死定了。

郭贾发出唔唔的声音,拼命扒开曹炜的手。

曹炜死死捂住,两人就这么僵持住了。

但是到最后,还是郭贾赢了,毕竟这货家里有点小钱,是吃肉长大的。

曹炜眼见手被掰开,不由有些心慌:“你特娘的别胡言乱语行了么?”

郭贾有些愤懑:“我没说我要胡言乱语啊!”

“那你掰得那么起劲?”

“因为你手上有味儿!”

“……”

曹炜暗骂了一句麻麦皮,赶紧拿出郭贾的水囊冲了冲手。

郭贾叹了一口气:“不能怪我生气,主要就是这些阉……这些人太过分了!炜哥你还记不记得,当初咱哥俩搞出蒸馏酒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儿?”

“当然记得!”

曹炜有些蛋疼。

刚穿越那会儿,他心中狂喜,撸起袖子准备做大做强。

结果刚把半成品蒸馏酒拿出去卖,就被当地的世家盯上了,当场就给了曹炜三个选择。

要么,一百两把技术卖了。

要么,一百棍把技术送了。

要么,看你长相还算俊俏,刚好我们家有个两百斤的女儿……

这不成跪着要饭的了么?

于是曹炜放弃了成为曹·坦克骑兵·赘婿·炜的机会,拿起一百两果断跑路。

虽然这些都是世家干的事情,而且阉狗经常欺负世家,但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世家和阉狗没什么区别。

世家剥削百姓的钱财,无论百姓如何,家中都存不下余粮。

两家一起阻断平民学子的仕途,平民子弟再怎么努力,考不上进士,也无官可做,除非主动成为世家的附庸。

都属于剥削阶级!

郭贾咬着后槽牙:“我心里憋屈!”

曹炜拍了拍他的肩膀,叹道:“这次会试好好考,你若是能进入殿试,咱兄弟定然能逆天改命!”

郭贾咧了咧嘴,他对自己的水平有逼数,考上举人已经是走了狗屎运,进士的话根本想都不要想。

而这次进京,主要是见识一下京城的繁华,顺便跟曹炜做个伴。

哪怕是曹炜,想要考中也悬得很!

他问道:“那万一考不上呢?”

曹炜摊了摊手:“考不上就回去当赘婿呗!上个月刘家的小女儿还冲着我抛媚眼来着,说让我好好考,考不上了也会拉我一把!”

郭贾有些酸了,刘家是个大世家,小女儿也娇小玲珑,容貌颇为动人。

这年头,还是得有个好皮囊。

但他还是问道:“那如果你考上了呢?”

曹炜咂咂嘴,有些害羞:“他说……若我考上了,就多拉我几把。”

郭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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