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训斥丫鬟
第二天等蕙兰醒过来的时候,四阿哥胤禛已经走了。
“怎么不叫醒我?”蕙兰有些不悦的看着杏儿桃儿问道。
杏儿一脸高兴的说道:“主子,是爷说了,要奴才不打扰您休息,还说今天免了您的请安。奴才想着主子的吩咐,见去正院请安的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叫醒主子。”
这事足以证明自家主子得宠,杏儿如何不高兴。
闻言蕙兰脸上的表情减缓“你做的对,爷怜惜我,可我不能不懂规矩,这后院到底还是福晋在管。”
话头说道福晋身上,杏儿和桃儿不敢接话,微微低头动作麻利的伺候蕙兰梳洗。
梳妆打扮好,蕙兰就领着桃儿和张高一起去了正院。
不出所料,她到正院之前宋格格、钮祜禄榴珠和四个小妾已经到了,但李庶福晋还没有到。
蕙兰对此也不在意,顶着众人目光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和宋格格钮祜禄榴珠颔首后,就自顾自的喝起茶来。
没一会儿李庶福晋也踩着点,被福晋身边的奴才迎了进来,目光往屋子里一扫,在蕙兰身上顿了顿,等坐下后,才看向一旁的蕙兰笑着说道:“一大清早就听说爷今日免了妹妹的请安,我还以为妹妹今天会不来了。”
“李姐姐这话是何意?”蕙兰做出一副不解的表情来“我又没生病,人好好的,自然得来福晋这里请安。”
李庶福晋闻言胸口一堵,还没等她说话了,四福晋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当下只能放过这个话题,众人连忙起身,向着四福晋行礼问安“妾/奴才见过福晋,福晋万福金安。”
“都起来,坐吧!”
“嗻!”
众人起身坐下,下意识的看向四福晋。
而四福晋也坐在宝座上看向底下的格格侍妾们,视线落在蕙兰身上的时候一顿,但又很快移开,看向别人。
“明日我要去直郡王府参加小阿哥的满月礼,你们就不必过来请安了。”四福晋说道。
“是,妾/奴才遵命,谢福晋恩典。”众人再次起身谢恩道。
四福晋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就叫散了。
众人出了正院,李庶福晋的脸色有些不好,没精力和蕙兰打口风,扭着腰被身边的丫鬟扶着就走了。
蕙兰和宋格格钮祜禄榴珠相互告辞后,才离开,朝着西三院走去。
“主子,李庶福晋今日走得那么急,会不会是西二院出了事?”桃儿小声的说道。
莫不是二阿哥又生病了?或者这一次生病的是三阿哥?
蕙兰脸色顿时就冷了下去“这话是你能说的!”
桃儿闻言顾不得在外面,连忙跪下“奴才多嘴,还请主子原谅。”
看了桃儿几眼,蕙兰才开口道:“起来吧。等会儿回去,你自己去院子里跪上一刻钟。好好涨涨记性,明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尤其是这还是在外面,你让别人听见了会怎么想我!”
她身边的这四个奴才,于安是个老实木讷的,没有那份机灵劲,但好在也不会惹出什么事来。杏儿性子有几分胆小,没多大野心,有一手梳头的手艺,单纯的作为身边伺候的丫鬟她是合格的。张高和桃儿性子就要活泛很多,不过因为张高是太监,不像桃儿那样是包衣出身有家人护着,进了内务府后很是吃了些苦,所以脑子虽然活泛但也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而桃儿之前被家人护着就显得几分天真,不懂事。
桃儿这丫鬟还得蕙兰调教一番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丫鬟,才不会无意中给蕙兰惹事。
上辈子桃儿就给蕙兰惹了事,让她屡次被年侧福晋针对。
“是,奴才谢主子恩典。”
看见桃儿因为自己的责罚很是低落的模样,蕙兰又柔声开口道:“我这也是为你好,你在我面前说说还没什么,哪一天要是被爷和福晋等人听见,那就是大罪,我也救不了你。”
蕙兰这话绝对是真心实意,四阿哥胤禛和四福晋要是铁了心的要罚她身边的奴才,蕙兰又有什么办法了,只能干瞪眼看着。
而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桃儿都会继续伺候自己,蕙兰也不想她对自己心生埋怨,最后害了自己。
至于说,提前将桃儿调走之类的,蕙兰不过是一个小格格而已,哪有随便调动奴才的权利。再说了,就算能将桃儿调走,新来的奴才是什么底细,蕙兰可没办法查到,万一是某人的钉子了,那还不如桃儿了。
等以后,她在四贝勒府站稳脚跟,桃儿年纪大了,直接用开恩的方式将她许配出去,岂不是更好。
桃儿闻言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奴才知道主子是为奴才好,奴才定当铭记于心,不会再犯。”
“嗯!”蕙兰见她说得诚恳,也就不在说她,继续朝着西三院走去。
张高在前面继续默不作声的开着路,心里倒是对蕙兰有些期待,一个懂进退、有城府、又得宠的主子,才能走得更远。不枉费他将自己所有的积累都拿出来贿赂管事,让他将自己调到了郭格格身边。
虽说四福晋故意选那些在府上没有多少根基的奴才去伺候新进府的两位格格,可底下具体办这事的人,哪能不趁机捞好处,毕竟这也是一个肥缺。这府上呀,没有主子的奴才可比有主子的奴才日子更艰难,人人都想要跟着一个好主子水涨船高。
蕙兰回到屋子后,用完正式的早膳,也没去画画,就窝在炕上休息。
昨晚和四阿哥胤禛这个大妖精打架,可累坏她了,凌晨才睡下,导致今早都没有按时醒来。现在蕙兰不但睡眠不足,身子也多处酸痛着,可得好好歇歇。
说实在的,四阿哥胤禛在床上如此勇猛,可后院子嗣却不多,甚至于可以用稀少来形容,也就比隔壁八贝勒府上好一点。蕙兰也不知道这事是四阿哥胤禛是银样蜡枪头,还是四福晋等人手段高超。
只希望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