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金星公司
回到出租屋后,阎解旷躺在床上,一时有些出神。
没想到去一趟苹果公司,居然碰到了年轻的乔布斯,顺便还揽下了一单业务,至于那2万股票,也就是随手发笔小财而已,阎解旷并没有放在心上。
除此之外,他还搬回来一台苹果2型电脑,看着笨拙的电脑、键盘和鼠标,谁说米国佬的东西就是精致的,还不是同样“傻大黑粗”。
现阶段阎解旷想弄出个操作系统倒不难,但想要将之弄成未来无可替代的产品,他还欠缺些火候,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
虽然此前也读了两年计算机系的研究生,几乎把华清大学的相关书籍看了个遍。
但说实话,目前国内的计算机水平和世界顶尖的还有不小的差距。
很多前沿方面的书籍刊物,华清大学都没有,技术也相对老旧。即便阎解旷的学习能力再强,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几个月来,以阎解旷超过3.0的智力,过目不忘,一目十行的学习能力,虽然这些书籍刊物就像刻印在脑脑子里一样。但也仅仅是弥补了之前的短板,也就比美国本土的一些博士生稍强那么一些,和一些普通教授相差仿佛。
毕竟很多知识是需要理解消化的,甚至需要亲自动手操作,才能理解透彻,而且阎解旷还选修了半导体相关的课程,这么一心多用下来,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尚不足以完全消化吸收。
这些都需要时间。但应该也快了,再过段时间,应该就可以弄出领先别人至少一代的产品,这也是他跟乔布斯说需要半年时间的原由。
知识的海洋浩如烟海。很多学科是互相重叠的,或者说要各个学科分工协作。要做出操作系统,除了需要计算机知识以外,还需要数学知识,得先弄出个计算模型出来。
在大学里,别的不多,就是人才多,模型完全可以找一些数学教授或者博士生解决,甚至阎解旷也可以自己弄,只是他又要多修一门课程而已。
不过,再此之前,他还先得注册一家公司。
想到就做,第二天下午,他跟学校请了个假,开着那辆二手福特在街上转悠起来,找到之前看到过的一家叫做汤姆雷特的中等规模的律师行。
在米国,你最好有个私人律师,因为米国的法律条款多种多样,而且各个州、各个城市,甚至每个小镇,都有自己的法律,简直多如牛毛,没几个人能搞清楚,你不知道的话,不小心就可能触犯某个法律条款,所以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律师。
阎解旷乘电梯抵达律所所在楼层,前台小姐姐起身微笑招呼:“先生,你有什么事吗?”
嗯,前台小姐姐还算漂亮,素质看起来也还可以。
“我需要个私人律师,顺便还要咨询下开办公司的相关问题,请问美女有什么推荐吗?”
“先生,请您跟我来。”小姐姐甜甜一笑,在头前带路,一路将阎解旷带到了经理室。
“汤姆先生,这位先生想咨询开办公司的相关业务。”
坐在大班桌后面的一位金发中年男子抬头看了过来,扬了扬手,示意阎解旷坐在对面。
“珍妮,给这位先生泡杯咖啡。”
待珍妮出去后,金发男汤姆开口询问:“先生是霓虹人?想开个什么公司?”
“不是,我是华国人,你可以叫我杰克,正在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
“哦,华国人。我们这里华裔倒是不少,还有个唐人街,我非常喜欢那里的美味,经常去那里吃中餐。杰克,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吗?”汤姆客套了几句后,说起了正事。
“我想咨询下注册成立一家电脑公司需要什么流程。不过再此之前,我想请问下,贵律所看起来规模也不小,怎么我咨询业务,刚刚那位珍妮小姐直接就将我带到您这里呢?难道你们律所人手这么少吗?”阎解旷疑惑。
“这个,杰克米应该是刚到米国不久吧。我们这里律师分很多种,有家庭律师、离婚律师、刑事律师、商业律师等等,我们律所有十多个执业律师,不过商业律师只有三个,另外两个今天有事去了洛杉矶,所以只好找我了。”汤姆回答道。
这个阎解旷倒是真没多想,由于米国法律条款多,因此律师也进行了相关分工,可不像国内,很多律师都是全能,什么官司都打。
随后阎解旷向汤姆请教开办公司的相关问题,汤姆的态度不错,一一进行了解答,末了还推荐了一家财务公司办理相关事宜,阎解旷聘请汤姆.克莱恩为自己的法律顾问。
十多天后,一家名叫“GOLDENSTAR”,翻译成中文就是“金星”的公司悄然在硅谷开张,公司注册资本十万米元,由阎解旷在米国新注册的三家离岸公司交叉持股,主营业务为电脑软件。
不同于很多互联网公司在车库创办,金星公司虽然目前还没有招收人员,但可是有一间办公室的。
随后阎解旷重新进入了刷书模式,并且进一步提高了学习强度。又和未来的软件霸主微软竞争,阎解旷必须加快进度了。
此时的微软,通过比尔盖磁母亲的介绍,已经和IBM公司搭上了线。
1980年,垄断全球大型计算机市场的IBM公司,开发出了可用于个人、家庭的小型计算机。但是他们缺乏一个操作系统,虽然IBM公司对开发大型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有丰富的经验,但是对适用于小型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却毫无头绪。这就给给了比尔盖茨一个介入的机会。
同年8月,盖磁与IBM的高层见面,忽悠IBM公司说,他们已经开发出了适用于IBM个人电脑的操作系统。有着他母亲的关系,IBM公司相信了,与微软公司签订了为IBM的PC机开发操作系统的合同。
但是此时的微软公司,才只有几十个人,主要靠卖BASIC解译器为收入来源,根本就还没有开发出操作系统。
但盖磁知道从哪里可以买到,随后他以5万美元的价格从一位计算机爱好者手中,购买了一款名为QDOS的操作系统,其实这个系统也是盗版其他公司的,为此后来双方还打了好长时间的官司,最后财大气粗的盖磁一气之下把它收购了。
微软公司对盗版系统稍加改进后,将该产品更名为MS-DOS系统,然后以每台3米元的价格,将其授权给IBM使用。
所以说互联网行业的忽悠和抄袭由来已久,是有历史渊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