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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离家

第二天一早,老法师带着学生们离开了,他们乘坐的的是用魔力驱动的飞行马车,引得全村人都出门观看。特纳尔站在人群最前面,向腾空起飞的马车挥手,车上老法师和卢克、罗莎莉亚几人也向特纳尔挥手告别。

“我们王都见!”卢克大喊。

“王都见!”特纳尔也喊道。

马车越飞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学院学生们走了,军队搜索天体教派的行动还在进行,搜索圈子越来越大,一直一无所获。在七天之后军队和战斗法师撤回了丹帝城。

特纳尔也拿到了丹帝城送过来的白鸦剑术图谱,白鸦剑术并不是传统的军用剑术,而是由贵族决斗剑术演化而来的军官剑术,所用的剑是刺剑。特纳尔只有斧头和柴刀,没有剑。拿着书上的图形去找铁匠,村里的铁匠也不会打。只能削根木棍对照剑谱比划。

好在仅仅隔了两天,丹帝城派军士给他送来了一柄刺剑。原来老法师埃洛贝尔特刚离开丹帝城,卢克就想起来特纳尔家买不起好剑,立刻提醒他木林村没能力打造合适的剑,老法师便找人专程回木林村,让人再送特纳尔一柄剑。

特纳尔从村长手里拿到一个大木盒。抱着装剑的盒子兴冲冲的回到家,迫不及待打开装剑的木盒。只见盒子里躺着一柄剑刃三尺出头的单手细剑:

红枫木剑柄、黄铜十字护手,护手向下延伸出笼形更好的保护手指、剑柄末端有圆球配重。剑刃靠护手端约两指宽,越到剑尖越收窄。剑尖非常锋利,特纳尔手指轻轻摸过就被划破了。特纳尔是贫民,所以剑上没有相应的花纹佩饰,简洁质朴,非常漂亮。

特纳尔挥舞两下,这柄剑平衡感极好,比斧子、柴刀什么的好得太多了。特纳尔找了一颗大叔,将魔韧附加在剑刃上,一剑刺出,‘嗤’的一声轻响,一尺多粗的大树被轻松刺穿。特纳尔把剑来回挥舞,剑的平衡感极佳,附加上魔韧,每一下都有很大的威力。

太顺手了!太顺手了!太顺手了!特纳尔咧嘴无声大笑:他太喜欢这柄剑了!

特纳尔照着书上的内容,一刻不停开始练习剑术。起势、丁字步前刺、跳叉步刺剑、上步刺剑、腿步挡隔、弓步反击刺剑...白鸦剑术全是刺,特纳尔练得很起劲。就连晚上他都要抱着剑睡觉。只七八天,在特纳尔掌握了魔韧和多重魔力流的强大身体能力加持下,他的剑法已经入门了。

同时特纳尔也没忘为家里攒钱,军队撤走之后就要开始打猎。但前段时间丹帝城的军队在林中大规模搜索,把野兽都吓跑了,如今也没有大野物可打,只能抓抓鱼。

老特纳尔不再劝特纳尔出门上工,他见识到儿子的厉害,也知道圣格洛林学院教授对儿子的肯定,便放任儿子继续锻炼魔力、训练剑术。看着儿子刺剑的动作一天天流畅,心中满是欣喜和惆怅,因为特纳尔快要离开了。

转眼间,老格尼尔亲自到他家,把路引与地图交给特纳尔,还送了一封信,里面装着的是罗莎莉亚寄给她的推荐函。当天特纳尔救了四位学生,之后罗莎莉亚召唤火焰雄狮巴洛利安的火焰虚影出场,巴洛利安当场说特纳尔是他的竞争对手,让村里人都对特纳尔刮目相看。

这些日子,再没有人嘲笑特纳尔的梦想。反而每一个遇到特纳尔的相亲,都热情的上来打个招呼,拍他一下,说声“好样的”!每次他有东西送来都是村长老格尼尔亲自给他。

卢克、特纳尔都是村里的榜样,木林村一村有可能出两位骑士团骑士,每一个村里人都脸上有光。老格尼尔也专门在村里凑了一笔钱给特纳尔家送来。

特纳尔不想收,但老格尼尔带着一帮邻居浩浩荡荡堵着门,特纳尔是不收不行。有了这笔钱,特纳尔家便不缺钱了。眼看家里的钱够花很多年了,特纳尔打算近日就悄悄离开家乡,前往王都格洛林。

特纳尔成年了,距离他离开村子的时间也更近了。特纳尔生日当天,老特纳尔给特纳尔带回来一根盐水香肠,又带回来一小瓶黄油。

老特纳尔亲自下厨,炖了羊肉和豆子,又切了香肠,烤了新面包。

特纳尔拎着野鸡回家,还没进屋就闻到炖羊肉的香味,他大步进屋,看到老爹在灶台边忙碌,氤氲的锅气夹杂着豆子与羊肉的香气升腾出来,香气中带有浓郁的奶油香味,让特纳尔食指大动。

特纳尔走到锅边,伸着脑袋使劲吸了一口气,狠狠咽了咽唾沫。伸手就要从锅里捏肉。老爹把他的手打到一边:“臭小子,还得等一会才好,去屋里等着去。”

特纳尔又看到了香肠,又咽了口唾沫,趁着老爹没注意,捏了两片快速塞进嘴里,含混道:“老爹,今天啥日子啊?做这么好的菜?”

“我家小子成年了!”老特纳尔看着锅里的肉,话语中半是骄傲,半是感慨,半是不舍。雏鸟总要离巢,他儿子也终将离家。

圣格洛林魔法骑士团啊!高贵、荣耀、万人敬仰,但也相当危险。王国有难,永远是骑士团冲在最前面。老特纳尔有时甚至希望儿子能平凡一些,那样就不会加入骑士团,遭遇危险了。

炖菜和香肠端上桌,老爹给特纳尔面前摆了个小酒杯,拿出自己珍藏的半瓶酒,给特纳尔倒上:“小兔崽子,你也长大了,今天老子我跟你喝一杯。”老爹举起酒杯,等待特纳尔跟他碰杯。

特纳尔学着大人喝酒的样子,端起小酒杯,和老爹的酒杯碰了一下,一口喝掉:“呼!”特纳尔长出一口气,吧唧吧唧嘴。老爹的酒喝到嘴里初时辣,回味起来有点甜还有点苦。

“行啊你!”老特纳尔又给特纳尔倒了一杯。

特纳尔再次一饮而尽,他第一次喝酒,两小杯下肚,第一次喝酒的特纳尔感觉晕乎乎的。

“小子,你要走了吧?”老爹说道。

“两三天吧。我拿到推荐函,去参加骑士团的入队测试。”特纳尔说道。

“出门...”老爹的声音断了一下,吐出口气继续说道:“出门不比在家里,少跟人争,看好钱财,别惹不正经的女人...”老爹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只是丹帝城。

“嗯,我知道了,老爹!等我在骑士团安顿下来,咱们就在圣格洛林安家。咱们买个大房子!”特纳尔边说边比划。

“不去,我不去,圣格洛林太远了,我怕住不习惯。你要是真出息了,给我买匹马就行,我没啥事还能骑着马出去转转。”老爹连连摇头。木林村和丹帝城位于格洛林王国西边境,过了乌纳塞河就是拜伦王国。而王都圣格洛林则在最东边沿海,与长生种族鲸人的故乡白沙湾不远。

“你爹我老了,不想走太远。”老爹将杯里的酒一口喝完,悠悠说道:“我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是丹帝城。孩子,你本事大,多出去闯闯,见识见识大地方是什么样,回来跟你爹说,我好跟村里那帮人吹牛。”

老特纳尔对儿子很不舍,但他知道特纳尔不属于这个小山村,雏鹰必将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老特纳尔站起来,从装衣服的箱子底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包,-继续说道:“你这段日子打猎卖了不少钱,我这边也攒了些钱,你都拿着,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多。吃好点,穿暖点,住的地方也别亏着自己。出门在外,多小心,少说话,多听别人说...”

老特纳尔说了很多很多,边说边喝酒,说道最后躺在特纳尔怀里睡着了。特纳尔扶着老爹躺下,给老爹盖好被子。

然后吃得饱饱的,便开始收拾东西。穷人家孩子出门,实际没啥可带的,只有简单的两件衣服,一双舍不穿的新鞋。他现在就要走了,他不打算通知任何人,自己悄悄离开。

特纳尔把老爹给他的钱留在桌子上,又把这段时间攒的钱、村里凑的钱一块放在桌子上,掏出一张皱巴巴的草纸,拿起炭条,打算在上面写点什么。特纳尔和老爹一样,也有一万句话想对对方说,但思索良久,最终只写了短短一封信:

老爹:

儿出门了!

到了王都,我就去找卢克,听说卢克家可大了。埃洛贝尔特教授和罗莎莉亚也说到时候能照顾我,老爹不必牵挂。我把这段时间攒下的钱留在家里,我算了下,够在买些地了。等到明年,我就成了骑士了,咱家就不用在担心钱的问题了。好男儿,志在四方,我的名字一定会响彻天地!

老爹,等儿回来!

特纳尔背起行囊,腰间别着细剑,披着夜色出门,走向更高更远的世界。

老特纳尔在儿子出门后,睁开眼睛,坐了起来,眼睛望着窗外,怔怔的看着儿子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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