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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静女其姝(二)

朱案还是很上道的,没有说要他姐姐留下来吃饭,歇息,不像堃三那样。相反,要把她姐姐押送回家,听候老娘发落,家法伺候。

这可急坏了旁听的堃三。

万万不可,这么冷,这么黑的天,外面多危险,一定要留下来,明天再做打算。

朱诚反问,要不你领回你家里去?

堃三正想说好,求之不得呢,只是他家稍微有点脏,怕唐突了佳人。

可是朱案,反应更快,更激烈。

万万不可,我宁愿把她送回去,也不会允许堃三带回家,外面虽然危险,但是哪有堃三厉害?

虽然讨厌自己的二姐,但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羊入虎口啊。

堃三有点不好意思,也没有反驳朱案这个晚辈,更没有像以前一样欺负朱案,“那就先留下来”堃三说出了,剩下的可行性选择。

可是朱案这里不养闲人,看她的“良好”口碑和高傲的姿态,好像毫无用处,那留下来不是个祸害,带坏了其他人。

堃三不满了,我可以一个人干两份活,算她一份。

朱案不满了,你凭什么这么说,我姐又和你没有关系。

钟南也不满,堃三,你都不是这里的正式人员,太过装蒜了吧。

朱诚也很不高兴,堃三,我半年的真诚待你,也没得到你的真心归附,一直半推半就,游离于组织之外,而今为了一个不相识的女人,竟然轻易就范,难道我的面子不值钱,想加进来,没门。

朱诚这边在吵闹这些越扯越远的话题,浑然没有考虑过当事人朱二姐的意见(朱案的二姐,简称朱二姐)。

经李大提醒才发觉这个问题,于是大家都望着朱二姐。

朱二姐也不知怎么选择,反正就是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嫁人。其他的,你们决定吧。

好吧,这太极打得好,我只负责制造问题,不负责解决问题,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朱诚有一点理解朱案的感受了,这几年受委屈了。

这个风格似曾相识,真是昨日重现,恍如隔世。

朱诚不想管这个烂事了,叫钟南按原则办事,解决朱二姐和堃三的事情。

没想到朱二姐还很不满:“我不是朱二姐,我的名字叫朱姝,静女其姝的“姝”,”,静女其姝,只是怎么感觉怪怪的。

朱诚回应道:“朱二姐,挺好听的,又好记”,然后扫了一眼陈二和李大,遭到了白眼相待,“以后来个姓刘的,就叫刘三姐”,众人莫名其妙,知道朱诚又在说怪话了,旁边,钟南默默记住,准备晚上记在小本本上,以待将来,这是他的特殊爱好,成功没有捷径,都是这么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

众人先吃饭,然后再来解决堃三想正式加入,融合的问题,钟南这个打手,在认真评估堃三以后长期混饭吃的资格问题,打算按照成例,也就是朱青石的入会条件来谈,朱诚,不忍心,先回避,只等谈判结果;朱青石这个范例,坐在一旁,以示公平。其他人凑热闹,旁观,包括若无其事的朱二姐。

听到要按照朱青石的条件谈,堃三爷差点跳脚,我三爷有手有脚,又有大本事,还有几亩良田,财产若干,一家吃饱,全家不饿,哪能和朱青石相比,他身轻体弱,只会作田,毫无资产,还有一家子养不活,根本就不能比嘛。

朱青石一家性格比较弱势,对堃三的贬损没有反驳,几乎毫无反应。

其实,堃三在村里的形象比朱青石差远了,二流子一个,好吃懒做,不务正业,但是在三爷眼里完全不是,不和这些俗人计较,三爷我是有本事,有抱负的,是金子总会发光。

好吧,不得不承认,是朱诚认可了他的价值,发现了他的闪光点,给了他尊重,这是值得肯定的,其他人都是瞎子,看不到三爷的好,难怪都混得不如朱诚好。

虽然如此,也不能卖身,卖地,卖一切啊,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和听话,严格说来,朱诚要叫他爷爷的,这该死的辈分,这么大辈分,搞得我都下不了台,要是朱诚辈分大,年纪小,堃三就可以顺杆子爬下来,唯命是从了。

辈分特别大的人,有时候真的会碰到这些尴尬的事。

堃三终于理解朱松了,朱诚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晚辈,只是来此打个长工,而不彻底融入,进可攻退可守,一退出就可以骂朱诚嘛,一旦加入,名分定,就是主仆关系,毫无退路,打骂由他。

虽然朱诚的性格比较随和,这半年来就没见到他骂过南山上的人,简直不像个小孩,一点脾气也没有,一点性格也没有,但,保不住,以后来个母老虎,那不任打任骂,堃三爷丢不起这个脸,被孙子辈的人呵骂。

钟南可不会给堃三留余地,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没有谈条件的可能,否则就是对朱青石的不尊重,不要搞特殊。

想到不答应钟南的苛刻卖身条件,就不算彻底加入,就不能谈在此做贡献的事,然后朱二姐,明天就会被赶出去,回家里准备嫁人,堃三心如刀绞,左右为难。

钟南趁势追击,步步紧逼。

其他人只是看热闹,没人理解堃三的痛苦和煎熬,包括当事人朱二姐,包括朱二姐的弟弟朱案,好像朱二姐能否留下来,不关他们的事,是堃三的事。

堃三已经陷入魔怔和幻想之中了,一边是面子,一边是卖身为奴于晚辈,一边是佳人受难,危在旦夕,千钧一发(回家嫁人),一边是未来可能的美好姻缘。

堃三从来没有考虑,很多不可能,双方的年龄差,性格,对方意愿。

其他人,一点都不着急是正常的,因为朱诚根本不是一个冷酷的人,也没有做过什么冷血的事,特别还是朱案的亲姐姐的事。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最终,堃三在脑海里完成了几十年的构思,用脑过度,有点缺氧,猛下决心,答应了钟南的苛刻条件,丧失了自由权。

哎,人在昏头昏脑的情况下,千万别做重要决定。

最后朱诚良心发现,叫钟南改了条件,以五年为限,只要对朱诚的事业有重大帮助和推进,就可以重获自由,这条件同样适应于朱青石一家,朱诚是一个追求平等自由的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现在年纪小,一切没有保障,只能以此契约的形式,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再过几年长大了,有自保能力了,根本不需要如此苛求别人加入,自由雇工即可,双方都是有限义务和责任。

既然堃三已经倾情,倾产投入了这个团队,算是达到了朱诚的目的,以他和朱案的劳动,再多朱二姐一个混饭的也有什么关系,何况哪个人没有价值,只是放错了位置而已,即使是朱青石的傻儿子现在也能帮助干些小事。

那么朱二姐的去留已不是问题,要留要走,悉听尊便,朱案也没有再嚷嚷要押送姐姐回家了,沉默是最好的回答,终于替姐姐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减轻了家里的负担。

房子较少,朱二姐先和几个小女孩挤一挤吧。至于堃三,当晚就去家里收拾了铺盖,第一次在南山上过夜,和钟南挤在一起,也算是水到渠成的上了“梁山”,也不知道是被迫上来的,还是心里美滋滋,找到了个好名义,舍己救人的堃三爷。

人心难测,不去多想。南山上自此就有十五人了,新增三亩二分水田。

万历四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户科给事中官应震,直言万历皇帝有“三偏”:一、偏溺福王。皇太子朱常洛十二年一再请求讲学、瑞王二十五岁请婚、惠王二十二岁和桂王十九岁请选婚,陛下皆不报,独福王朱常洵“随请随报,屡请屡报”。二、偏徇货利。二十年来开矿征税,商困于市,士愁于途。犹幸有农民在田亩,朝廷才得以有赋税可入。近来宦官、军骑四出,遍历穷乡,农民已苦每亩三分之纳,今再加以分外五分之收,农之困已在商贾之上。三、偏任群小。陛下近年来厌恶士大夫,而独崇信宦官,陈奉、陈增之流或以病死,或致地方激变而死,未闻死于法。近如高寀奉旨回京,犹营求回监理事。陛下不绝之于法,反而关怀备至。陛下应去此三偏,同情爱、远货财、斥群小。万历得疏不理其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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