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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抒发完心中的怒火之后,凶徒还是要继续完成今天的课业。

叶萝在执笔开始写文章的时候,就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看来她结束附身的条件是:凶徒不再处于犯案的状态中。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名书童在被搬离房间之后,应该可以活命。

果然只要巧用心思,她便可以通过附身凶徒的方法,救回即将被害的受害者的性命。

《宋刑统》中规定:“若故杀部曲者,绞;奴婢,流三千里。”

可见在宋朝的律法中,即便是达官权贵,也没有草菅奴婢性命的权力。

但律法规定是一回事,实操就是另一回事了。比如那凶徒是盐铁使之子,他爹是官贵,可凭财权压人,只要他爹不倒,他所犯的殴杀下人的罪恶就很难被人揭发出来。

所以,叶萝在顺应凶徒行为逻辑的情况下,想到了让凶徒通过举报自己亲爹的方式,来报复泄愤。

短时间内能做出这些判断和反应,她可谓是费劲了心思。就是不知道程通判那边收到信后,会作何反应,会不会立刻抓人?

叶萝也不知道举报信送给谁最可靠。她穿越之后,接触的官员仅限于昨天见到的那几位。程通判给她留下的印象算最好的了的,相对看起来更靠谱点。不过毕竟只见过一面,叶萝无法保证她的判断一定准确。

一旦信送错了,这位程通判在收到信之后,或没当回事,或嫌麻烦有碍于自己仕途不管,又或私心要保盐铁使,那她巧用的心思便全白费了。

考虑得多了,叶萝便精神兴奋,睡不着了。

叶萝干脆去厨房和了一瓢面,把一块羊排肉丢进砂锅里煮了。煮好的羊肉,剥下来切块备用,骨头丢回汤里继续熬。再去后院拔了一把小葱和芫荽,洗干净切碎备用。

等李婆起床的时候,叶萝做的羊肉汤面刚好出锅。

“出息了,这么早起来做饭?”李婆惊讶。

叶萝把筷子分给李婆,“睡不着就起来了,没做什么,就糊弄一下。”

“闻着挺香。”

羊肉汤面的精髓就在熬汤上,叶萝这汤熬得白,香味浓郁,一看就知道味道肯定不错。紧要的是这羊肉并没煮得过烂,入口的程度刚刚好。

李婆一边洒葱碎芫荽末在面上,一边跟叶萝道:“我发现你近半月变化挺大的。”她娇养的女儿她最了解,什么时候早上起来做饭过?

叶萝怔住。

李婆抬眸特意看一眼叶萝,“看来郑清河的事对你刺激挺大。”

“好好的面不吃,提什么狗男人。”叶萝吸了一口面,感觉味道确实不错,“我是醍醐灌顶了,懂得人生的要义不在嫁人上,在孝顺娘亲和寻求自我满足上。”

李婆沉默了下,问:“那你想寻求什么自我满足?”

“吃饱吃好,睡饱睡好,有很多很多钱供自己随意支配。”

李婆瞪圆眼。

叶萝见李婆一副很震惊的模样,稍微斟酌了下,尝试改口:“不然改成扶正黜邪,剪恶除奸?”

李婆这次不瞪眼睛了,突然咳嗽起来,刚吃到嘴的面被她不小心喷了出去。

叶萝忙递帕子,递水。

李婆擦了擦嘴,把宝贝女儿做的面条全部吃完之后,开始陷入沉思。

女儿肯定因为郑清河的事儿受刺激了,她梦想居然从“嫁个好郎君”变成了“好吃懒做又贪财”。

得赶紧想办法安慰她。

李婆立刻跑进屋里,端着一面铜镜出来,让叶萝好好看看镜中的自己。

叶萝依言照做,对着镜子擦掉了沾在嘴边的芝麻,“谢谢娘。”

李婆:“……”

“我是让你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有多漂亮,咱不愁嫁!别伤心,别自暴自弃,好饭在后头!回头我就托媒人去,给你介绍几个条件更好的郎君,肯定比得过郑清河。”

叶萝顿时没了胃口,“咱能不提婚事吗?我没这种心思。”

“咱们女人到了年纪,都要嫁人的。等年纪再大些,就找不到好人家了。听娘的话,咱们这会儿不能任性,不能因为郑清河那一只坏鱼就放弃所有好鱼。”

“您别瞎张罗了,我现在嫌腥,不想吃鱼。”

“阿萝!你听不明白是不是?娘含辛茹苦养了你这么多年,就盼你能有一个好归宿,你连娘一句劝都不听?”

李婆就不明白了,别人家女儿劝两句就乖乖听话了,她家的怎么这么倔。

“若您养我就是为了逼我听您的话,那我建议您不如养一条狗。”

孝顺可以,但触犯底线的事,叶萝不会让步。

李婆气上头,“好啊,从今天开始我就养一条狗,你别回家了!”

“娘认真的?”

“比针还真。”

“行。”叶萝起身就要走。

李婆没想到叶萝不仅不服软道歉,还想吓唬她,更生气,口不择言道:“不许拿钱,也不许拿衣服,既不听我的话,就不要花我给你的一文钱。”

叶萝真的什么都没拿,直接离开了。

离开家门的第一步,叶萝便想自己该怎么立刻弄钱。

她想法来得很快,见天色还早,马上就跑起来。

穆兰早上起来后,就想找叶萝问问,昨天她和郑清河闹什么事了。

叶萝命好,虽然只有寡母一人抚养她,但李婆很疼她,及笄之后每天还是照样睡懒觉,不像她,从九岁起就要早起给全家人做早饭。

穆兰出门的时候,还担心时间太早,她去叶萝家后可能还要再等一会儿叶萝才能起床。哪曾想她刚出大门,就见一抹翠色的身影从身前掠过,细看竟是叶萝。

穆兰急忙喊了一声,不想叶萝根本就没理会她,一路小跑出巷,眨眼就没了踪影。

这时候州桥夜市刚散,路边刚摆起了早餐摊。常有彻夜上工的人,在这时候去吃早饭,然后赶着回家补觉。运气好的话,还会碰到一些宿柳眠花的公子哥儿,不爱吃楼里的饭菜,专钟爱街边小食。

人熬了一宿后精神状态最不济,所以在这个时间段,反而是扒手们最容易得手的时候。

叶萝在州桥稍微逛荡了一会儿,就被一处肉饼摊吸引了。

一位两鬓斑白的老汉咬了一口肉饼后,气呼呼地跑去找老板理论:“这里哪有肉?说什么是肉饼,都是面,老板你昧着良心赚钱!”

老汉说罢,大喊大叫让大家来评评理。

不少人被声音吸引,凑了过来。

老板周二娘赶紧赔小心地跟大家解释,她每个饼里包的馅肉都是固定量,还当场演示给大家看。老汉这时再咬了一口饼,叹了一句“原来肉馅在下面”就走了。

误会解除了,周二娘稍稍舒了口气。突然,她感觉腰间的分量轻了,低头一看,自己的钱袋子竟然没了!这可是她留着买肉的本钱!

周二娘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上了扒手的套了。刚才那老汉无端闹事就是为吸引她的注意,另一扒手趁机偷走了她的钱袋。周二娘又悔又恼,气得原地跺脚,红了眼眶,泪水快流了下来。

“老板,数数钱少没少?”女声清脆悦耳,随后有“哗啦”的响声传来,一个眼熟的钱袋被丢在桌上。

周二娘一看是自己的钱袋,高兴拿起来,转头见声音的主人是位漂亮的女孩,眉目清秀,跟画里走出来的似得,手里正押着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

周二娘赶紧数了钱,跟叶萝道谢:“没少,没少,多谢小娘子帮我抓了这扒手!”

周二娘气得去打了那扒手几下。

“有绳子没有?借我用用?”

“有,我们摆摊都要用绳子捆东西。”周二娘翻出一捆绳子递给叶萝。叶萝就把扒手绑在了树边,让周二娘帮忙看着。

周二娘自然乐意,边卖烧饼,边买烧饼的客人说刚才的经历,让那扒手挨了不少客人的骂。

接着,叶萝陆续又带了三名年纪不同的扒手过来,给他们串联绑在一起。周二娘这里竟然成了一景儿,客人们边吃烧饼边围观扒手。

程戡今日依旧按惯例来到他爱吃的肉饼摊吃早饭,便见到这样一副盛况:叶萝在众人的赞美声中,正牵着一串扒手跟大家道别。周二娘则用荷叶包了两大包烧饼给叶萝表达感谢。

叶萝推辞:“不用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

“胡说,抓扒手怎会是你一个小丫头该做的?这是我的感谢,快收下,以后来我这吃饭都不要钱。”周二娘坚持。

“收着吧,都包好了,也卖不了别人。”程戡淡笑插话道。

叶萝早注意到程戡在了,听他这么说话,她心里很担忧。程戡这么爱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是不是说明他是个贪官?盐铁使可是个肥差,最能捞油水了。凶徒写的那封举报信送到他手里,会不会被他用来在官场上卖人情?

叶萝非常担心自己选错了人。

附身得来的成果,对叶萝而言跟赚血汗钱一样,她不喜欢看到浪费的情况,每一分钱都应该花在刀刃上。

叶萝忧心忡忡地牵着“一串扒手”走着,眉头紧锁。

程戡本可以乘马车去开封府,见女孩形单影只,却要牵着四名身材强壮的扒手,担心她路上出意外。程戡便随叶萝同行,福旺则赶着马车在后头跟着。

“你会武?”

叶萝蔫蔫地摇了摇头,“不算会,只是跑得快点,会擒拿手。”

“李婆教你的?”

“不是。”

“那你怎么学会的?”

“想学就学会了,”叶萝叹道,“当你足够穷而又想好好活下去的时候,生活就会教会你一切。”

叶萝还没出生的时候,父亲因打架斗殴进了监狱,母亲生下她就跟别人跑了。年迈的奶奶独自抚养她,十分艰难。家里太穷了,为了减轻奶奶的负担,也为了让生活能好一点,叶萝从小就机灵,很努力地以各种方式敛财攒钱。

能用巧劲儿干活她绝不使大力,能有捷径多赚钱她绝不会多走路,当然一切都在合法的前提下。

至于擒拿手是怎么学会的,时间太久,她有些忘了。好像是因为当地公安发布悬赏通缉,她梦想着能抓到通缉犯一口气赚上五万块钱,所以就到处找人拜师,还忽悠过一位警察叔叔教她。后来她终于把擒拿手学会了,通缉犯却早就已经落网了。但这技能她再没撂下过,准备着下次再遇悬赏的时候,好好赚上一笔。

可惜还没遇到这样的机会,她就在奶奶葬礼的第二天穿越了。

程戡没穷过,不太理解叶萝所说的情况。但这话题显然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总不能去问人家“你到底有多穷”,显得太失礼了。

这时,小厮财旺气喘吁吁地跑来跟程戡回禀:“郎君,钱已经付给周二娘了。”

叶萝立刻来了精神:“付了烧饼钱?”

程戡没否认,但有点奇怪叶萝怎么突然精神了。

“程通判,我看你是个好官,肯定不是那种趋炎附势,轻易为钱财权贵所折腰的人。”

程戡刚想回一句“那倒不是”,却见女孩儿用黑漆漆闪亮的眼睛看着自己,仿佛很期盼他肯定的回答。

“你有事?”

“没事。”叶萝摸了摸鼻子,“程通判今早收到什么信没有?”

程戡见叶萝摸鼻子一副害羞状,忽然想到自己今早收到过一封匿名表白信。写信人虽措辞委婉,但明显表达出了对他的倾慕之情。

程戡对这种情况应对自如,温和笑,婉拒道:“你年纪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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