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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合并) 重回二千零一十

方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成为广大重生者中的一员,从2020年穿越回了2010年,翻看着桌子上的日历,是的,没看错,2010年8月23日,还有一个星期方成就该开学了,成为东临一中一名光荣而伟大的高一学生。

成为一名高一学生有什么好骄傲的?

但在方成母亲眼里,自家儿子能够成为全市重点高中的一名高一学生,就是一件光荣而伟大的事。

方成母亲名叫李丽娟,是一名公立小学的数学老师,同样光荣。方成父亲名叫方建辉,在县城水利局每天打卡上班,生活不算富裕,但搭配着各种福利也还算不错。像每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一样,母亲每天收拾家务,操劳着一家人的生活。父亲承担着一家之主所应尽的责任,时不时应酬再加上没事教育教育自己儿子。

在前世,从小到大,方成唯唯诺诺,顺着母亲的安排,每天勤勤恳恳,好好学习,靠县里的优秀生名额升到市里省重点高中,再选学理科,考上了一所本地的重点大学,毕业出来凭借着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导师的举荐,进入了一家会计事务所,直接拿到了一份不菲的工资。

方成母亲一直便是街坊同事羡慕的对象,羡慕她生了一个好儿子。生活本会就这样平平无奇的向下走去。但谁曾想,一觉醒来,方成就躺在了自己十年前的卧室床上。

重生前的方成很懒,也很不愿意去做选择,但他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什么时期该去做什么样的事,不然也不可能考上名校,生活富足。尽管这看起来是一个很美好的结局,但重生回来的方成此时的心里已经泛起了一些不一样的波澜。

还没来得及等方成多想,恍惚间,一妇女打开方成卧室的门走了进来。

方成抬头看了一眼,大声喊道:“妈!”

“咋了,吓我一跳,喊那么大声干嘛,咋还没起?”

“嘿,估计昨天晚上看书看得累了,睡得有点沉。”方成随便找了个借口敷衍了过去,刚刚穿越过来的他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该怎么和十年前的母亲交流。

“行,那要不你接着睡吧,马上开学了,多休息会。”李丽娟其实很不愿意方成晚起。但管了一个暑假了,最后一个星期就让他每天多睡会。

李丽娟说完也便把门关上,又走了出去。

其实方成也不是说上辈子多久没见过父母,十年后人人一部智能手机,视频聊天那么方便,方成一有假期也经常会回去看望自己的父母。

只是现在的李丽娟,才刚刚步入不惑之年,双鬓的白发还只是时隐时现的几缕,面容还十分年轻。而重生前,仅仅过了一个十年,岁月也已经逐渐开始在李丽娟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脸上的皱纹多了,眼睛也已经有些花了,白头发渐渐多了起来。方成每次回家劝母亲每天少做一点家务活,她也不听。

十年过去,方成在成长,父母也在变老,没有谁能够为对方按下暂停键,等待着对方与自己同行。时间就像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在每一个人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没有人能够得到怜悯,最后都得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

重生回来,一眼看见年轻的母亲,方成不禁有些激动,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大了许多。

此时的方成终于能够确定:自己真的重生了!

因为重生的方成依旧逃不过被严格的老妈每天叫早起服务。

同样有着寒暑假的李丽娟每天有着充足的时间叫方成起床,

这就像噩梦一样一直伴随着方成每一次的寒暑假。当别的孩子在寒暑假尽情地玩耍睡懒觉的时候,悲催的方成每天都得早起。

夏天早晨的骄阳总是那样虽不热烈,却十分耀眼。太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卧室,时不时晃着方成的眼睛。

直到中午,方成才从卧室里走了出来,直接步入了卫生间,看着镜子里年轻了十岁的自己,方成已经冷静了许多。

洗漱完后,方成看起来像平常一样,没什么不同,而谁也不会知道,此时方成的体内已经住着了一个十年后方成的灵魂。

转眼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方成帮着李丽娟洗碗,做家务,聊聊天,渐渐地熟悉了十年前的生活,似乎与十年后相比也没什么变化,不一样的只是现在智能手机领域诺基亚在中国还独占鳌头,iPhone刚刚出到4,更别说微信支付,共享单车了。

其实生活的本质自古至今一直没有变,只是有的人被时代所裹挟,迷失了自己罢了。

傍晚,夕阳西下,残阳照在小区只有六层的石灰小楼上,留下道道黑色的残影。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方建辉下班回来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方成连忙起身给父亲开了门。

“今天又买的啥菜?”方成问着从父亲的手里接过回家路上买的新菜拿到厨房。

“我买了条鱼,你快开学走了,去了学校也不知道吃的咋样,趁还有几天才开学,这两天多给你做点好吃的。”方建辉在门口一边换着鞋一边笑着说道。

“不用那么麻烦,就去个市里念书,又不是没去过,肯定饿不着。”

“鱼肉还堵不住你的嘴,让你吃你就吃,哪来那么多事。“方建辉假装用生气的的语气训斥着。

“知道了,知道了。“方成早就熟悉自己父亲的套路,说完也乖乖地不说话了。

厨房里,响起了咣咣咣敲案板的声音。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李丽娟把做好的红烧鲤鱼摆上了桌子,鲤鱼身上撒了一层厚厚的红辣椒,让人看着胃口大开。

“赶紧夹一块吃,别一会都被你爸吃光了”李丽娟催促道。

“哦,知道了。”方成赶忙应道。说着拿起筷子就夹起了一大块鱼肉,放到自己碗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重生一世,能再一次感受家的温暖也足够了。

饭后,一家人坐在电视前聊着天。

由于方成家在仙桃县城,而学校在市里。所以尽管方成上的是公立学校,但也得在学校住宿,半个月才能回来一次,所以得准备的东西相对多一些。

“过几天,高中开学都准备好了吗?”方建辉手里夹了根烟问道。

“没啥要准备的,就一些洗漱用品和文具,其他的到了学校都有。你就放心吧。”方成看着电视里炮火连天的画面回道。

“高中生要有高中生的样子,你自己把心操住就好。”

“嗯。”

方建辉身为一个父亲为儿子做的从来都是守住一个底线,让儿子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儿子,我对你就一个要求,到了高中,爸妈管不住你,这成绩可一定要保持住。”李丽娟从一旁接过话来接着说道。

“放心吧,妈,我省得的。”

自己儿子一向让自己比较放心,有了这句保证李丽娟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2010年的夏天,一部抗战电视剧正在暑期档热映,同年还有像宫廷剧等类型佳作,一家人看着电视,话题也就渐渐地偏向了其他方向。

刚过九点,方成就又被李丽娟催促着下楼去夜跑,本来应该是在早上晨跑锻炼,但因为今天起晚了,所以锻炼自然也就挪到了晚上。

逻辑上确实没什么毛病,但李丽娟同志,你就不能可怜可怜你的儿子吗?方成在心底无声地控诉着自己的母亲。

但让方成没有想到的是,在楼下,方成刚刚跑步拐过一个拐角,就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柳菁。

每一个少年在自己的少年时期,都有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梦。那个梦包含着他对异性所有美好的幻想,自己所喜欢的一切,在那个梦身上似乎都有。那个梦忽明忽暗,捉摸不定,而柳菁就是方成少年时期的那个梦,即使已经二十六岁的他,依旧不免在某个失眠夜晚想起曾经的那个梦。

从小学开始,两家就成为了邻居,方成家在四楼,柳菁家在五楼。每年暑假楼下的院里,都会有着两人一起玩耍的身影,现在想想,那些欢笑声犹在耳畔。

身穿白色运动衣的柳菁似乎对方成的出现有些惊讶,问道:“你多会开始夜跑的啊?我怎么一直没见过你?”

“没有,我平常都是晨跑,今天起晚了,就晚上来楼下锻炼锻炼。”如百灵鸟般的清脆声音让方成有那么一刹的失神。

方成也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楼下遇到柳菁。

两人已是许久未见了,上一次见面还是过年的时候在楼道里打了个招呼。

柳菁同样在东临一中就学,开学就要升入高三,这个暑假一直留在市里补课,昨天才刚刚回来。而方成去年也是初三的关键一年,两人自然也就见得少了。许久不见,似乎已经有了生疏,两人都有些沉默。前世两人去了不同地方的大学,听说柳菁后来还出国留学去了,几年见不了一次面,俩人也就疏远了。

“听说你也考上东临一中了,等开了学,你就又是我学弟了,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学校里见面那。“柳菁率先打破了沉默。

“是啊,完了去了学校也能见到菁姐了。“话说完,方成就有些后悔。

倒是柳菁并没有多想,只当是方成想能多跟自己见几次,看着方成笑了笑说道:“要不咋俩一起跑吧,正好好久没见了,好好聊聊。”

一起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方成一颗二十六岁的心灵只是稍微颤动,就跟着跑了上去。

窃窃的言语声在风中散开。

在路灯照耀下,身穿白色运动服奔跑着的柳菁就像是黑夜里跃动的精灵,温暖明亮。

跑到九点半,俩人也就各自回了家。

一到家,李丽娟就催促着一家人洗漱,准备睡觉。

2010年大多数人都还是很遵循早睡早起的好习惯,等到了2020年,随着智能时代的快速到来,除了老人外,大多数人也已经习惯了十点以后,甚至十一点以后再打算睡觉。更甚者,昼夜颠倒,作息紊乱。

方成一夜无眠,脑子里总是留有那个在黑夜里奔跑的身影。重活一世,他不想留有什么遗憾。

第二天上午,阳光依旧明媚,方成起了个大早,打算去自己生活了许久的这个小县城里好好逛逛。

晨跑完,吃了早饭准备出去的方成一下楼就又碰到了柳菁。

今天的柳菁穿了一件红色短袖,绑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下身搭配里一条紧身牛仔裤,-充分勾勒出了自己的身材,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干脆利落。

而看见方成的柳菁却是眼前一亮。

“方成快过来,帮我个忙。”柳菁朝着方成挥了挥手。

“怎么了?菁姐。“

方成快步走上去。

“一会跟着我去县里逛逛吧。”柳菁勾搭上方成的肩说道。

“好啊,我本来就打算去街上看看。”

“只是一会还有我市里的同学要来找我玩,你跟着我们一起去,应该没问题吧?”柳菁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方成。

方成当然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他没有看到的是柳菁眼神中的深意。

“行,那你就先跟着我一起去车站接一下她们。一会记得听我指令行事。”

俩人到了车站。

“应该就是这辆了。”

大巴门还没开,方成就看见里边有两个女孩在对着柳菁招手,都还挺漂亮的。

让方成没想到的是,后边跟着下来的还有一个男生。方成用眼神暗示柳菁,“他是谁?”

“听我的就对了。”两人神奇地对上了脑电波。

既然接收到信息,方成只好作罢。

只见那男生身穿白衬衫,脚蹬皮鞋,手里举着一束玫瑰花。有一说一,人靠衣装马靠鞍,狗配铃铛跑的欢,这小子尽管面色还略显稚嫩,但穿上这么一身还是有那么一点帅气的。

用十年后的话讲:小伙子,你好骚啊!

走下车后,他举起手里的玫瑰花递给了柳菁。

柳菁丝毫没有理会,朝着那两个女孩打着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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