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第一战 血光寒
大汉帝国与草原匈奴之间的千万勇士,在向着他们宿命中即将展开生死较量的地方汇聚,风起云涌,波澜起伏,多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正式会战,在不久之后,就会轰然爆。
相比起这一场举国轰动的大战,在遥远的东海之外同时生的战争,由于山海的阻隔,似乎动静就小得多,但其深远意义,却同样的重要。
就在卫青统领的黑鹰军于终南山北麓广阔地带,进行沙场点兵誓师北上的时候,元召和一千黑鹰军同袍,在真番国土上刚刚结束了他们的第一次战斗。
与真番军队的第一次较量,赢的非常轻松,轻松的甚至超出了大部分将士的想象。在海上的时候,黑鹰军将士作为旁观者,曾经亲眼目睹了永川口水军的凶悍不畏死。那些冒着死亡的危险奋勇划船向前赤膊冲锋的战士,曾经给他们留下过很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那些人的表现,使他们从踏上敌国陆地开始,就在心里暗暗地戒备起来。
当行进中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被元召派人叫到马前,带着一丝轻松的笑意,告诉他们两个人准备一下,一刻钟后将有三千驰援的真番军队来到,马上就会开战的时候,这两个人心中禁不住大为疑惑和吃惊。
不过他们并没有丝毫的犹豫,根据大将军的命令,马上就大声吩咐下去,全军进入临战状态,利用眼前的地形,兵分两路,一路正面迎击,一路从侧翼迂回作为奇兵伺机突袭。
一千人马一分为二,他们两个人分别带队,行动非常迅速,平时的队伍分合演练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巨大的作用,每一个军卒对即将开始的作战意图都心领神会,如臂指使干净利索。
韩嫣就在元召的马后,相比起公孙戎奴他们把提前知道敌人行踪这样的事,归结为小侯爷的神机妙算,韩嫣却清楚的看明白了元召行军作战的一切细节。
通过他一路的认真观察,他惊奇地现,在大队人马前进的过程中,不时会有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元召马前,向他送上印有特殊标记的小竹筒一类的东西,然后,元召会亲自取出里面的布条,看过之后立即销毁。
韩嫣也是个聪明的人,他虽然不会去看字条上的内容,但心中已经大略猜想到,那上面写的一定就是关于真番军队的动向和前进路上的情况了。
想到这一点时,他心中已经是极为震惊。难道说在大汉远征军正式踏上这片国土之前,元召已经提前派遣了许多人潜入真番境内了?如果自己的猜想没有错的话,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还在船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细致的安排好一切了。
原来他已经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自己从前了解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看着眼前稳稳坐在马上的身影,韩嫣感觉越高大起来,他心中追随的念头也就更加强烈。
短暂的时间过后,前方开始响起杂乱的声音,脚步声和兵器撞击声以及乱七八糟的叫喊响成一片,转过路口,一处丘陵山脚下终于出现了真番人的旗帜。
徒步行进的真番军队人数大约有三千多众,这一点,提前传来的情报上说的很准确。不过,战斗力如何呢?元召对早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公孙戎奴略微点了点头,第一战,要全胜!
负责正面迎击的公孙戎奴胸中的热血开始沸腾,他轻蔑的看了看对方的阵容,没有拔出那把特制的宽厚汉刀,而是从马鞍旁摘下了他的金钉狼牙槊。
“每当临战必先勇”!这句话,是后来元召对他的评价。彼时已经位列帝国十大名将之中的公孙戎奴,每当酒后自夸时,必定会把元公对他的这句赞誉,骄傲的说上那么十遍八遍的。
也不怪他会如此骄傲,若论起冲锋陷阵之猛烈,就连后来与他并称为“公孙双璧”的另一猛将公孙敖,也自甘略逊三分。
公孙戎奴原先的马上兵器是一把沉重的大铁椎,不过那玩意儿虽然杀伤力大,但用起来并不顺手。他当年第一次追随元召北上送利安公主和亲的时候,见到匈奴左贤王手中所擎的独家兵器狼牙槊时,心中十分喜欢。不过很可惜,元召在万军阵前,斩杀左贤王时,一刀削三,把狼牙槊的槊头都砍断了,毁了那杆宝槊。
后来在长乐塬上的时候,有一次无意中闲谈说起,元召喜欢他的爽直性格,就根据他的身长力气亲自设计了一柄,吩咐冶炼师傅按照分量打造出来,送给了他。
得到合手兵器的公孙戎奴简直喜欢的不得了,心中的感激之情自然不必细说。今天,他要用这柄小侯爷亲自赠送的金钉狼牙槊,开始这场踏平真番国的大战。
对面来的这三千真番军队,正是从王险城外大营中派遣出来的先锋队伍,他们奉三王子卫无忌的将令,先头赶往永川口,目的就是堵截住从此处登陆的汉军,牵制住他们,让他们不得前进,给随后赶来的大队人马创造围歼条件。
领头带队的是一名深受卫无忌器重的偏将,他接到三王子的亲自派遣后,自然十分振奋。他们这些属于卫无忌心腹的人,都知道这一场战争过后,三王子的地位必定会与从前不同。卫王既然肯信任的把护卫王险城安全的两万多御营兵马指挥权交给他,就说明卫王一定是有了某种想法,说不定此战过后,一国储君就会换人了,三王子大有希望。
既然有着这样的可能,心腹们谁不想着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立功呢?搏取巨大富贵的机会就在眼前,岂能轻易放过!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汉军人马,真番偏将和他的部下们不仅没有吃惊,反而是心中大喜。对方不过就是几百人马嘛,自己这边数倍于敌,这简直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啊,不吃白不吃!
在真番军队的认知中,所谓打仗嘛,不就是凭着人多势众和勇敢吗?很凑巧,这两点都不缺。胜算在握,不必犹豫,杀!
随着偏将的一声令下,三千真番军卒拉开阵型,各举刀枪,一起冲杀过来。现在他们最怕的不是汉军冲过来对杀,而是他们转身跑了,那倒有些麻烦,毕竟两条腿儿的跑不过四条腿儿的嘛!
其实真番人的想法一点儿都没有错,两条腿儿的真的是跑不过四条腿儿的,不过这句话要倒过来说,不是他们说给汉人听,而是汉人说给他们听!按照以往练习的冲阵打法,黑鹰军在与对方两军相对互相冲杀之前,是要先用九臂连环弩打掉对方锐气的,可是今天,他们的领军人物决定省略掉这一步骤。因为,公孙戎奴觉得,对付这些只着半身皮甲就敢乱哄哄杀过来的真番人,用九臂连环弩这样的神兵利器来射杀他们,有些太浪费了。
五百骑黑鹰军骑士齐刷刷的亮出了汉刀,在阳光的照耀下,一片刀山雪亮,以公孙戎奴为箭头,排列成了一个简单的冲锋阵势,并没有人说话,黑鹰军中有一套自己的作战手势,每一个将士都熟稔于胸中,一举一动随意变幻队形前进,纵马奔驰中的骑士们早已经盯好了自己即将要杀戮的目标,马蹄如雷声响起时,虽然只有五百骑,气势却如同千军万马卷地而来。
作为御营的正规军队,当然不会是没脑子只会冲杀的莽汉,也是有几分方略的。当双方相隔越来越近的时候,向前冲杀中的真番军队有人开始放箭,几轮弓箭放完后,满心以为对方会人慌马乱的真番人却吃惊的现,射过去的弓箭竟然没有伤到对方分毫。
汉军的马奔跑的很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相隔几丈远的距离,冲杀在最前面的真番偏将忽然心头一阵悸动,没来由的感觉到一丝不妙。因为在这一刻,他看到那些身体被铠甲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汉军骑兵,在即将短兵相接的时刻,掀开了此前放下的面甲,脸上的煞气令人心寒。
不过此时再退缩已经来不及了,所有的真番士卒大声呐喊着,奋勇向前,刀剑齐斩,最先的“亲密接触”就此开始了。
说起来很可怜,真番国中并没有正规的骑兵编制,他们所谓的骑兵,也只不过是一些王宫护卫和传递消息所用。因此,他们十分畏惧并且顺从于只有一地接壤的匈奴人。在他们的心目中,成千上万彪悍勇猛的匈奴铁骑是十分可怕的。至于汉人的战力,不过是与自己实力相当吧?
当黑鹰军骑士高速疾驰而来的战马冲入人群,手中锋利的汉刀平拖而过的时候,真番人才真正的明白,无论数量的多少,在平阔之地以步兵迎战骑兵,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面对着没有铠甲保护的密集真番士卒,根本就不必用汉刀轮起来砍杀,只要双臂用力握刀在手,伏在马背上一拖而过,倒下去的就是成片的人丛。汉刀长长的锋刃割断咽喉、划开胸膛、拖过臂膀……战马所过之处,鲜血飞溅,惨叫连连!
五百骑一个冲锋,穿阵而过,三千真番军已经倒下去了将近一半儿。公孙戎奴拨转马头,手中长柄的狼牙槊一甩,鲜血和碎肉纷落一地,同时掉下去的还有半边头颅,这是刚才那个偏将军的,刚一照面,脑袋就给狼牙槊打碎了,也是够悲催的主儿。
亲眼目睹场面如此惨烈,剩下未死者魂飞魄散急忙回头逃窜,五百黑鹰军两边一分,开始包抄。后路上的张次公率领的那五百精骑也急急火火地赶了上来,不急不行啊!公孙戎奴这哥们儿下手也太快太狠了,你倒是好歹给兄弟们留一点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