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剑赤火 名英雄
赞曰:
策马嘶鸣号角,重围伏阵干戈。
兵临烽火战连坡,血染江山画作。
一骑当千无敌,挽弓如月当歌。
英雄气概荡山河,欲把苍穹刺破!
一个人,无论是怎样的出身,也无论是伟大还是平庸,总会有一个自己的梦想,那是自己内心最想达到的彼岸。有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机缘做到,而有的人,也许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从很小的时候,小冰儿就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当她在街头被那些男孩子欺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的萌芽。每一次鼻青脸肿的打架过后,某个信念,便在心中更加强烈一次。要变强,变得强大!只为了不再受任何人的欺负。
她从来没有觉得身为女孩子就不行,虽然世间的女英雄凤毛麟角,但她一直相信,自己就能行!
后来她便遇到了元召,这个注定会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他把她的梦想无限扩大了。时至今日,十四岁的少女自己也不明白对师父到底是怀有一种怎样的情感。
独特的性格使她没有那些细腻的心思,不会去多想这些问题。只要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就不会有什么错,这是她一贯的认知。小冰儿有时候会暗自窃喜,自己练武的天分极高非比寻常,这样的话是师父亲口所说的。她相信师父不会骗自己的,从他眼神中偶尔闪现的赞叹之色可以看出,对自己的进步是很满意的。这也是最令她骄傲的地方。
和她一起拜在师父门下的崔弘,据元召有一次笑着评论说,崔弘现在的功夫已经差不多可以达到世间武学宗师水平了,可是他在自己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甘拜下风?自己才是师父最嫡传的弟子嘛!
自从元召准许她正式加入黑鹰军后,她便彻底换成了男装。那一身轻便的盔甲,是元召特意给她设计打造的,而且根据她的喜好,为她量身定做了一杆梨花枪。八楞精钢百炼枪头,一束红缨下是通体白梨花木杆,在马上一抖,碗口大的枪花煞是飒爽威风。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如获至宝。
到得了军中,小冰儿的名字就成了霍去病,如果算上她在内,黑鹰军中,将军以下便共有十名校尉了。除去跟随着元召远赴辽东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之外,剩下的都来到了塞上前线。
当然,现在的霍去病是不能和那几个人比的。她现在只不过是相当于一个小队长的身份而已,统领着手下一百名骑兵,属于增长见识,随军磨练的角色。
不过,雄鹰终究会飞上碧空,岂会甘于地面的平淡!今日恰逢其会,在雁门关内听到敌情消息的霍去病第一时间就纵身跃上了马背,率领着她手下的一百骑士飞驰而出。卫青远在云中,管不到她。李广与师父元召的交情深厚,料想也不会难为自己。这可是个难得的杀敌好机会,又怎么能放过呢!
霍去病的罩甲披风与黑鹰军的黑色刺绣战袍不同,她是一袭猩红,色彩与胯下的龙马倒是相得益彰。虽然冷风与寒雪扑面,刺骨的冷,但心中战意升腾,这支黑鹰骑兵如一支利箭直奔烽烟起处而来……。
距离雁门关三四十里的固山屯,顾名思义是一处紧邻山脚的小村庄。不过今天以后,也许它就不会存在了。
半个时辰之前,一个千人的匈奴骑兵分队不知道怎么的找到了这里,然后这个宁静的小山村便陷入了地狱。
自从大半个月前踏出草原,兵临汉境以来,寻找突破口便成了匈奴人的主要任务。不过这次汉军的防守做得太严密了,几百里的这段长城防线上,聚集了对方赶来支援的大量军队,看样子汉朝皇帝这次是做好了战争准备。
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能够破关而入,这让负责在此进行主攻任务的耶律王十分恼火。本来制定的计划是铁骑突进,速战速决的,却没想到,汉军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刚开始几次突袭的行动失败后,匈奴骑兵不得不暂缓了攻势,制定新的作战计划。
大军集结起来,蓄势待。然后派出一支支人数不等的骑兵队伍出去,进行彻底的扫荡,先把所有边关附近的村镇集屯全部清理干净再说。之所以要这样做,这一来可以劫掠财物,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激怒或者诱使汉军出来作战,好达到围而歼之。
对于匈奴骑兵来说,纵马烧杀抢劫的事,干这些最拿手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天生就是用来割头颅的,马蹄踏遍处,几乎就是不留活口。
这处小村屯的人口并不多,走马几个来回就杀了个干干净净,都是些贫苦山民,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搜刮了一番后,所得油水甚少,粗鲁的匈奴骑兵免不了骂骂咧咧,心中不耐烦儿之下,早就放火把整个村子都点了起来。
烤的身上暖洋洋的匈奴人,把弯刀上的血迹擦干净,重新整理了队伍,在带队千夫长的带领下,准备去寻找下一处目标。在汉军不敢出来作战之前,做这些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
这儿的山并不高,只是几座起伏的丘陵,匈奴骑兵离开刚刚烧毁的地方,浓烟仍在身后滚滚。前锋转过山脚,道边深处的落雪只堪堪没过马蹄,忽然有些异常的响声开始震动了枯枝间积雪,簌簌的落了下来。
匈奴千夫长心中一震,急忙抬头远望,只见翻过那半面山坡,有一队黑色的骑兵斜刺里奔着这边直扑而来!
“啊!是汉军!汉朝的军队过来了……赶快,准备迎战!”
千夫长大声叫喊着,一面引领着队伍冲向一片宽阔地带,一面仔细看着对方来的方向,却见对方虽然来势凶猛,但人数很少,也就是百八十人的样子,这让他又惊又喜。惊的是对方这么点人,就赶来主动招惹十倍与己的匈奴骑兵,这是要自己来送死吗?喜的是终于遇到了敢出雁门关来的汉军,虽然人数有点儿少,全部杀了也算不上什么大功劳,但总也算是聊胜于无,可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才是。
“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今天一人砍十颗匈奴人头,看谁做不到啊!”
令匈奴千夫长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为的红袍小将,也大声对她身后的部众说出了意思同样的话。
虽然共同相处的时日还不长,但年轻霍校尉的那股傲气早已经感染了手下的一百骑黑鹰军。更何况她是小侯爷元召的弟子,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大家早已经战意飙升,齐齐大吼一声:“诺!杀敌!”
一百汉家男儿的声音是如此整齐响亮,连已经相隔了不到百丈远距离的匈奴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心中不禁升起一种惊诧和怪异的感觉,这是哪里来的汉军?气焰竟然如此嚣张,遇到十倍于己的敌人不但不慌忙逃窜,还敢主动过来邀战?这有些超出他们一贯以来对汉军的认知。
此时此刻的匈奴人当然不会想到,就是从这一次战斗开始,有一支真正的世间强军将要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成为他们的克星。不久之后,就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品尝下世间最难吃的苦果。
既然自己要主动来送死,那当然不会客气!匈奴千夫长冷冷地笑着,在马上挥舞着弯刀,指挥着手下的骑兵们分散开,全部来到宽阔地带后,形成一个半包围之势,然后开始催马加速,想要争取一鼓作气,把来的这股汉军全部消灭。
然而匈奴人没有料到的是,黑鹰军的马速太快了!他们从半山坡往下俯冲,本来就是占尽了地理的优势,再加上平日里早就训练有素的打法,双方还离得老远,各自的胜利与失败好像就已经注定了。
一百骑兵并不用当头霍校尉的吩咐,冲马之际,早就把九臂连环弩挽在臂间,进入射程之后,随着一声呼哨,每个人的机弩一匣九支便全部射了出去,这一下子就将近千支弩箭齐齐的平射进了匈奴骑兵的队伍里去了。
那位举刀冲杀的匈奴千夫长第一个就被射死了,一枚弩箭贯穿头颅,死的不能再死。死尸跌落马下 ,紧接着大批大批的人马开始倒下,一片混乱与惨叫声响起。
冲阵之前,必定先用九臂连环弩激射对方阵脚,这是每一个黑鹰军骑士早已经熟记在胸的套路了,已经耍得无比熟练。弩箭射出之后,马上开始换刀,在马上伏低身子,汉刀紧紧握在掌中,冲入混乱的匈奴骑兵队伍后,开始大肆砍杀。
匈奴骑兵一下子就被打蒙了。本来以为十对一的局面下,这不过是一场轻松的战斗,他们甚至懒得连弓箭都没有用。却被对方的犀利弩箭在第一时间就消灭了几百人,余下的许多人在惊怒之下,动作稍缓,早已被掠过身边的冰冷刀锋带走了性命。
名字叫做“冠军”的天山龙马,带着它的主人,在黑鹰军骑士们离匈奴骑兵还有十余丈远的时候,就已经突入了敌阵。猩红披风卷起飞雪,赤火宝剑绽放寒芒,只要挡在面前的敌人,无一合之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