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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禽兽的一撩

两分钟后,一道‘叮咚’的通知,宣告着遮天这本书的加更正式开始。

当这道‘叮咚’声响起的那一瞬间,龙太子在椅子上面打了个颤,用颤抖的声音数出了‘一’。

随后,第二道叮咚响起来的时候,他数‘二’。

随着龙太子口中的数字越来越大,他的脸色也越发的苍白了。

当‘八十’这个数字从龙太子的口中吐出来后,他整个人如同没有了骨头一样,从椅子上面滑落了下去。

接下来的数字,龙太子根本就不用去数了。

哪怕半缘君的存稿到这里就算是没有了,接下来还有十多个小时的时间,不去计较水准,拼一拼,绝对够写完十几章的。

所以龙太子知道,他已经输了。

五千万的现金,他昨天已经打进了公证处的公证账号里面去了。

这里面,除了少量是自己银行卡里面的现金外,剩下的,有一部分是从朋友借的,还有一部分,是用资产朝银行快速抵押的。

银行的快速抵押是打钱最快的一种抵押方法。

假设你有一栋价值一千万的房子,走正常程序的话,需要很长的审核时间,而快速抵押的话,只需要房产证明就行了,钱半小时就能打到账号上去。

虽然钱很快就会到账,但一千万的房子,快速抵押最多只能抵押两百万。

仅仅快速抵押凑的钱,差不多就将龙太子的老底给掏空了。

如果按照龙太子的身家,如果不进行快速抵押的话,五千万他也能输得起。

但是快速抵押之后,他的不动产都不属于自己的了,最让他揪心的,是他那从高利贷借的钱。

这次对赌输了,他实在不知道,连不动产都没有了,自己该如何还钱。

龙太子现在真的很后悔啊。

如果昨天他不贪心遮天版权的话,那他就不会进行这场对赌。

如果不进行这场对赌,他就不会输光全部身家。

想到这,他后悔的甚至想要将自己的手给剁掉。

但是现在他也知道,哪怕自己将手剁掉,也挽救不了这场败局了。

和龙太子一样崩溃的,还有易天。

这几天,因为启点的官司,他都快要被逼疯了。

好不容易有机会摆脱官司,重新回到主编的位置上去。

可谁想到,半缘君居然能够日更五百章,活生生的兑现了他的承诺。

碰到这样的对手,真的很容易让人绝望啊。

绝望的易天在房间里面咆哮着,打砸着。

这栋漂亮的房子,很快就不属于自己了,现在不砸了,留给那些孙子干嘛?

电脑,摔了!

真皮沙发,划了!

景观树,砍了!

当整个房屋变得一片狼藉之后,易天缩在一个角落,绝望的哭了起来。

他的人生,彻底完了,后半生,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债务。

他是真的后悔,当初为什么要那么膨胀,只因为书名的原因,就将遮天给打入冷宫呢。

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是绝对不会再像那时候那样狂妄的。

就在易天哭泣的时候,万浩广脸色铁青的将他的上一条微博给删除了。

“半缘君,别以为你这次运气好就了不起,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咱们走着瞧,我倒要看看你能得意到什么时候!”万浩广恨恨的说道。

此时,半缘君的微博,书评区上面,全部都彻底沸腾了。

当半缘君五百章更新完毕之后,网友们在短暂的震惊之后,纷纷跑来留言了。

“真的日更五百章!我已经惊呆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好痛苦啊!五本书我都非常喜欢看,现在都有一百章没有看,选择困难症让我不知道先看哪一本!”

“半大神,别的不说,请接受我的膝盖吧。”

“我妈问我为什么跪着看电脑,我说电脑上面有个神。”

“我以前见过一本书,总共还不到五百章,作者写了一年半才写完,现在看了半大神的更新速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日更五百章,这应该是创下了一个奇迹吧?”

“膜拜!”

“难道你们都只关心更新五百章的事情吗,这次和龙太子对赌,作者可是赢了五千万啊!”

“龙太子活该,半大神都说了,他的存稿充足,他还非得要赌,输了不亏!”

“这就是贪心啊,如果不是贪心遮天的版权,他也不会输这五千万的。”

“听说龙太子对赌的钱还是借高利贷的,不知道他该怎么还。”

“借高利贷?不是听说龙太子身家七八千万吗?五千万还用借高利贷?”

“大哥,身家几千万那是包含着所有的资产,身家十几亿的人不去借贷也很难凑够五千万的现金的!”

“额,懂了......”

“......”

半缘君一边揉着发酸的手,一边看着大家的评论。

看来看去,他发现,评论的内容好像比小说还要有趣。

只不过,让半缘君伤心的是,这次日更五百章,让他的存稿,一下少了将近一半。

下一次还有这样的事情,再想装逼,可就办不到了。

正在半缘君看网友评论的时候,他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大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你你你,你怎么可以更新那么多字啊!”电话一接通,林萌萌吃惊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存稿比较多,所以能够更新这么多。”半缘君说了一句废话。

听了半缘君的话,林萌萌在电话那边就叽叽喳喳的说开了。

这次对赌,半缘君赢了,林萌萌反而比半缘君更加的激动,好像就是她赢了一样。

听着林萌萌在电话那边的笑声,还有她高兴的呼喊,半缘君感觉自己心里面痒痒的,就像是小猫在抓一样。

这小丫头走了十多天了吧,她在的时候没有什么,现在时间长了没见了,反而有些想念了。

正说着小说的事情,林萌萌突然话锋一转道:“对了大哥哥,你昨天写的那首水调歌头,是叔叔最新的作品吗?”

听了林萌萌的话,半缘君突然头大了。

这件事,还是被关注了。

半缘君很想告诉林萌萌,这首诗是他爸写的,然后将后续一些可能出现的麻烦都给抛开。

但是昨天夜晚,他爸虽然也喝多了,但还没有喝到断片的程度。

所以,这首诗根本就推不开。

无奈,他只能回答道:“其实这首词,就是我昨天写的!”

电话那边,林萌萌很明显愣了一下,然后问道:“大哥哥,水调歌头这首词,是你原创的吗?”

“额,是我原创的。”半缘君痛苦的说到。

装逼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有时候,装起了也是十分的痛苦的。

这个年纪的半缘君,如果写一首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之类的诗,虽然一样能够获得惊叹,但最多会被人称为诗道天才。

可是搞一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那就会被人称之为妖怪了。

你没有那么多的阅历,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却能写出来那样的文章,不是妖怪是什么。

不过很明显,林萌萌虽然精通诗词,明白这首水调歌头的含金量,但她却没有想到阅历这一层去。

听了半缘君肯定的回答,她立刻欢呼了起来道:“大哥哥,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这首词,我觉得在我读过的诗词里面,绝对能够排的进前三!特别是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以后肯定会成为名句的!你是怎么想到这一句的啊?”

听到林萌萌这么问,半缘君尴尬了。

如果说,自己的父母都出去打工了,那他可以解释,写这句的时候,他是在思念他的父母。

如果说,他现在上学走了,他也可以解释,写这句的时候,他还是在思念家乡和亲人。

但是现在,他父母在家,他也在家,和他关系好的亲戚朋友,都在家,他没有需要千里共婵娟的人啊!

所以,灵机一动,半缘君道:“额,昨天夜晚喝多了,写诗的时候想着你在很远的地方,所以就写了这一句。”

听了半缘君的话,林萌萌那边顿时变得没有声音了。

过了一会她才羞怯怯的鼓起勇气说道:“大哥哥,你,你要是想我了,那我就去看你吧!”

听了林萌萌的话,半缘君这才想起了刚才自己说了什么。

他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一巴掌。

这嘴真是贱啊,虽然不可否认,现在自己的内心,确实有些喜欢林萌萌。

但是双方的心理年龄相差过大,如果在一块注定是不合适的。

本想时间久了,林萌萌对自己救命的感激之情淡了,双方还可以做好朋友。

现在自己突然说这样的话,不是从她追自己,变成了自己撩她了么!

想到这,半缘君不禁暗骂自己太不要脸。

自己的心理年龄都大林萌萌十多岁,还去撩她,简直就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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