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蝼蚁
蝼蚁,蝼蚁嘛?
想我夏玄迁厮杀多年都未曾尝过一败,而今日,我又岂会败在你这渣滓手中?
心中所想后,我怒声出口:“龙志辉,你太高看自己了,近年来,我夏玄迁以剑法横扫九州诸多剑修强者,你与之前对手的实力相比,你不过是沧海一粟,今日我定将你镇杀于此!”
说罢,我引动之前的力量再次传导至右臂,一只脚紧随其后再次做出跺地动作,没错,这便是二次的力量的传导与提升,右臂经由二次的力量加持后,我放弃对天葬的把控,左手死命攥住刺在我肩胛的长剑,这是为了防止龙志辉抽出长剑躲闪我这一拳,更是为了防止龙志辉再次发力贯穿我的肩胛。
就在此刻,我右手拳头紧握,骨节都是吱嘎作响,瞬间我控制着拳头一拳打出,这正是我之前从八极与形意二拳中所领悟出的全新拳法,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的破坏秘诀,一击必倒?崩空!
掺杂着震劲与冲击力的一拳顷刻爆掠轰出,龙志辉见此还要用自己的左手格挡,就在宛如炮弹般的拳头接触到了自己的左臂后,龙志辉才反应过来,这拳头怎么那么重。
不出所料,我的这一记崩空直接打飞了龙志辉用来格挡的左臂,并且拳头直接轰击在了龙志辉的左肋处。
“这是!”
“难道是,不可能真的有人能掌握这种稀世绝技!”
在此之间,除了鬼刀和夏鹏程,在坐的大世家小世家的家主,还有拥有着可匹敌九州四绝战力的剔骨刀龙腾,无人不惊!
龙志辉瞬间口吐鲜血,见此,我松开握住长剑的左手,我手臂再次发力,直接将龙志辉送出了五米之远。
随后,我踩住天葬刀柄往后轻轻一滑,在借用脚背的力道往上一挑用手顺势接住。
我瞥了一眼被龙志辉刺中的伤口,幸好长剑不是很宽,虽然伤口略微深一点,但也没伤到骨头,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见我与龙志辉拉开距离,龙何笑,张之仁,惜凝,惜君,惜武都跑到了我的身边询问着我的伤势。
见状,我对众人说道:“放心,你们的大哥我还没那么弱不禁风,就是小伤。”
听我这么说,龙何笑梨花带雨的说道:“屁呀,你瞧你,都流了那么多血,还小伤。”
就在刚刚与他们说话的功夫,我的上衣早已被鲜血浸透,我也是洒脱,一手把上衣撕下扔在了一边。
“你们且先退下,今日我定将此獠镇杀。”
见我发话,龙何笑等人也不在犹豫,都纷纷退去。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龙志辉也踉踉跄跄的站起身来,刚站起来就又瘫坐回了地上,随即又从口中吐了好几口血。
龙志辉捂着被我拳头击中的左侧肋骨,口中说道:“只是一拳罢了,就算击中了肋骨最多也就是断上几根罢了,怎么可能给我的身体带来这般程度的损伤。”
“龙志辉,我会等你恢复一些身体状况在与你厮杀的,同时我也会给予你杀死我的机会,有什么药小爷我随便你磕。”
由此可以看出,我的崩空还是不到火候,虽然力量破坏力霸道绝伦,可所真的对天阶以上的对手施展还是不能将其一招拿下,毕竟,能修炼至天阶的武者都有着强横的身体。
对龙志辉说完,我四下瞥了一眼,众位家主有的眼神惊讶有的眼神阴毒,而小辈儿则是看着我赤裸的上身,这难道,他们都是自家家族中的天之骄子,
各个都有着现任九州界的天骄之称,而我则属于山野草莽,又岂能与他们相比,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能有着今日的一身武艺,现今在九州也是前五的战力这有取决了我的经历,我经历过无数次的死亡,这也恰好磨练出了自己,也有着数次能使自己不断的超越自己,超越极限。
“夏小友,刚刚你所用的可是力量的传导与提升?”云天成问道。
我看向云天成不咸不淡的回道:“正是。”
云天成这一问是众人惊讶不已,首先,云天成一向寡言少语,与其说是寡言少语倒不如说是入不了他的眼,如今我所施展的一门儿绝技能让他这个号称九州界这个人的绝顶强者都问上一问,这足够让其他人震惊。
“怪哉,这是力的传导提升可又不是。”宋博宇也接着云天成的话说着。
“老宋说的没错,虽说力的传导提升是靠身体来传导在进行提升,最后借由身体的拳头亦或是脚,腿做到瞬间爆发,可这小子的一次的确是传导提升无疑,可这第二次既像却又不像。”洛景言也说道。
“而且我观夏玄迁刚才一拳的准备架势与八极拳的震脚极为相似,可出拳的瞬间又类似形意拳劈崩钻炮横中的崩字拳意,与像传导提升的架势类似,又像八极又像形意,又像又不像。”雷胖子雷宵也说道。
“可刚才这夏玄迁用的的确是力的传导与提升的神技无疑,诡异就在于为什么体内已经存在力的提升后,又再次进行了提升传导,这根本不科学,而且他年纪轻轻就掌握了这般神技,就连我们这几个现任家主中,不过也就老云掌握了,而且还是半斤八两。”张龙锦也说道。
我身后的龙腾缓缓从口中吐出几个字:“你竟然能将力量进行二次传导,在以第一次的力量与第二次的力量进行融合提升,之后再传导于全身,以此来全面增幅力量。”
当日在剑冢和龙腾对战之时,可以说是我第一次在九州显露力量的传导提升效果,所以龙腾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第一个见过我施展此技巧的人,像龙腾这种高手只要见过一次便会铭记于心,因此,龙腾在惊讶的同时也说出了自己对我这技巧的看法。
我没说话,可以说算是默认了。
“夏小子,老夫果然没看错你。”龙凯又道。
“之仁可有烟?匀哥一根儿。”
听我说烟,张之仁连忙从兜里掏出一盒软华子丢给了我。
华子入嘴,随手用天葬在地上划了一刀,瞬间天葬剑尖便产生了火花并燃烧出一团火焰,随后我又挽了个剑花,天葬扫过香烟直接就被点燃,我便站在原地吞云吐雾起来。
“爹爹,您怎么了?”
“父亲,您的脸色怎会如此难看?”
我闻声看去,正是云安妮和张之义分别对云天成与张龙锦问着。
可以看到,云天成,张龙锦,宋博宇,洛景言,雷宵这五大世家家主各个脸黑。
出了世家家主以外,各家的小辈儿以及看热闹的人都不知怎么回事儿,从而便也不敢做声,都等待着家主先行发话。
沉默了片刻,雷胖子雷宵率先开口:“这……一刀起火,这小子!”
“错不了,这小子不愧为老魔之称。”洛景言也说道。
张龙锦也附呵着说:“看来,这届盗门大会有看头了。”
“爹爹,方才雷叔叔和洛叔叔说的一刀起火与老魔是为何意?”云安妮一脸不解的对着自家老爹云天成问道。
惊讶了一会儿,云天成放下身子坐回了座位,看了一眼云安妮,并对女儿解释道:“兵器与地面接触时而会产生火花这不奇怪,但是产生火花之后,能借助火花燃烧就不得不让人感到恐惧了。”
“云叔,为何恐惧?”宋天浩问道。
“因为夏玄迁手中的那柄黑刀是经过人类身体油脂浸染过的。”张龙锦为宋天浩解释了一番。
“人类身体的油脂?”
见各个小辈儿不解,宋博宇便说道:“你们仔细看那柄黑刀的前半身,虽然一般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只要仔细观察的话,还是可以看出一些及其细微的纹理的,估计那纹理是在铸造此刀时被人特意雕刻的,可那纹理存在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使刀刃更加美观,而是纯纯的风口,在砍人时能将空气带进人体,在一个就是让人类的油脂可以渗透在纹理之中,人体的油脂及其易燃,可以通过战斗中刀剑之间以及刀剑与地面的摩擦的热量,在刀锋上燃起火焰。”
“说的好理解一点,夏玄迁手中那柄黑刀,其死于他黑刀之下的亡魂绝对可以以千计算,甚至更多!”云天成又道。
“夏小友,老夫看你的年龄应该与我家丫头一般,想不到死在你刀下的人会那般多。”
“我夏玄迁不过是绿林中的草莽,常年都过着刀尖舔血的生活,又怎能与九州世家的众天骄相提并论,所以,心狠手辣便是我这种的代名词。”
回答了云天成,我吸掉最后一口烟,丢掉烟头儿,我将插在身前的天葬拔出,眼神阴毒的缓缓的说道:“龙志辉,我已经不想在玩了,你可以去死了。”
……
“对了,龙志辉你才是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