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七章 猫妖少女
“地瓜已收到,地瓜已收到。”
听到那轻柔带有几分妩媚的御姐声音,大堂里有五六桌客人竖起了耳朵。
众人不得不感叹,墨家弟子就是神奇,搞出来的骚东西超出常人想象力。
丁太初也被这一幕惊到了,每天他都能看见叶晚星搞出新花样,今天这个新花样让他震惊之余,有一股莫名的亲切感。
曾几何时,他以为这样的古代世界,交通基本靠走,通话基本靠吼。
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叶晚星搞出来的传音纸鹤,和对讲机有的一拼。
甚至于,有点像丁太初最熟悉不过的语音聊天。
“地瓜,别磨蹭了,下来吃饭。”
叶晚星说完这话,把纸鹤塞进了袖子里。
“叶兄,这纸鹤里的声音是如何发出来的?”坐在对面的丁太初好奇道。
“一来需要我墨家的兼爱文气,心中有爱,方可让纸鹤产生灵性;二来嘛,需要墨家机关术里的一点小窍门儿,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叶晚星一脸嘚瑟。
“叶兄,你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但是说了好像等于没说。”丁太初每次看到叶晚星,就想起一个前世损友,习惯性地吐槽两句。
“哈哈!”被损了一句的叶晚星也不生气,含蓄地怼了回来:“银剑兄,今天还是老规矩,四菜一汤?”
“你能不能别老是叫我银剑兄?”丁太初啼笑皆非。
“谁叫你醉银剑这名头响彻万里,我去年在江南游山玩水的时候,都听过你的大名。叫你银剑兄,朗朗上口。”叶晚星坚决不改称呼。
话音刚落,一名穿着鹅黄长裙的女子从楼梯口走了下来。
那女子约莫三十来岁,容貌出众,体态丰盈,散发着成熟魅力。
她叫秋月,是叶晚星的侍女。
据说叶晚星五岁的时候,就由十来岁的秋月伺候着,等他十五岁的时候,和秋月发生了一种这个时代很正常也很正当的关系。
秋月到场后没有坐下,站在叶晚星背后,帮他捏着肩膀。
看到这一幕,丁太初心中涌起划时代的羡慕,暗叹古代的富家子弟果然潇洒,这小日子过的,能让多少单身狗眼红不已。
叶晚星和银剑兄商量着点了四菜一汤,这才说道:“别捏了,坐下吧。”
“谢公子。”
秋月感恩戴德,坐在了叶晚星旁边。
一般主人家吃饭的时候,丫鬟只能站在旁边伺候着,而秋月有资格坐在同一桌吃饭,证明了她不是一般的丫鬟。
丁太初早已见怪不怪,心里琢磨着,自己生命里最后这十几天,是不是也该找个风华绝代万人敬仰的石榴……秋香姐?
吃饱喝足之后,丁太初正色道:“叶兄,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拼桌了,我打算搬出去?”
“银剑兄要出远门?”叶晚星吃了一惊。
“不是,客栈里太吵闹了,人来人往的不方便。我最近灵感涌动,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写点东西,下午就去外面租个房子。”丁太初说道。
“银剑兄是要租那种三合院么,能不能留一个房间给我,叶某可以适当表示一下。”叶晚星眼巴巴道。
“叶兄,你可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委屈自己住三合院?”丁太初疑惑地看着对方。
“别提了,我出门游历之时,倒是带了不少钱,一路上挥霍了不少。特别是路过江东的时候,叶某不知天高地厚,去了松鹤楼,一顿饭吃了八万多……年轻啊,
年轻人实在太热血了,现在想起来还心疼得很呢。”
叶晚星一脸沉痛:“我家里人不好说话,我也没脸写信找家里寄钱,得省着点花,不然也不会厚着脸皮找你拼桌吃饭。”
丁太初乐了:“要不,我们俩合租?”
叶晚星好奇道:“什么叫合租?”
“就是租一套房子,你我平摊房租。”丁太初说道。
“好啊!”叶晚星激动得站了起来:“这个合租有意思,走,我们现在就去找房子!”
丁太初刚要开口,听见了喧闹声。
二楼过道上,那个大嗓门儿的店小二正在嚷嚷:“姑娘,我们百岁客栈,概不赊欠,你别让小的为难啊。”
从某个房间里传来一名少女的声音:“小二哥,我不是不给钱,我姐姐有好多钱的,暂时取不出来。你给我几天时间,等姐姐伤好了,一定把钱还你。”
店小二哭丧着脸道:“姑娘,这事小的可做不了主,你去跟我们掌柜说吧。”
房间里走出一名红衣女子,头戴黑纱斗笠,怀中抱着一只白狐狸。
大堂里吃饭的十几位客人,不由得看向了红衣女子,顿时被那**辣的身段吸引住了。
红衣女子走到一楼柜台前,对掌柜的说道:“掌柜,我姐姐是一名修仙者,因受伤无法打开储物袋,暂时取不出钱来,求掌柜的宽限几日。”
客栈里那位孙掌柜皮笑肉不笑:“姑娘,我们百岁客栈的规矩,要么午时退房,要么午时续房。眼下午时已过,姑娘若是不方便,还请退房吧。”
“掌柜的,我求求你了,我姐姐受了伤不能在外面受风寒,您就发发慈悲吧。”红衣女子明显有功夫在身,却没有武力压制,把姿态放得很低。
“客栈百年来的规矩不能坏,所有客人都是守规矩的,孙某不能因你破例,还请姑娘见谅。”孙掌柜油盐不进。
这时候一名镖师打扮的疤脸汉子站起来,说了句公道话:“孙掌柜,你这样就太不近人情了,这位姑娘出门在外也不容易,宽限几天又何妨?”
孙掌柜赔笑道:“这位大爷仗义,江湖朋友互相资助倒也常见,大爷若是想帮这位姑娘,不如替她垫上几天房钱可好?”
“有何不可。”
疤脸汉子大摇大摆走了过来,看起来是个慷慨解囊的小孟尝。
他走到红衣女子面前,抱拳一礼:“这位姑娘……”
后面的话没说完,突然一伸手,掀开了红衣女子的斗笠。
红衣女子本以为遇到了好心人,当场猝不及防,斗笠掉在了地上。
惊呼声此起彼伏,大堂里众人,看到了一对猫耳朵。
那对酷似折耳猫的耳朵,可爱至极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撸一下。
也是那对猫耳朵,瞬间出卖了她。
本朝太宗皇帝,史称千古一帝,开创六十年盛世,在位时广施仁政,其中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一项仁政是:无论初代妖族还是次代妖族,未做伤天害理之事,可由当地官府进行审核,获得良民户籍。
眼前这个敢在客栈里招摇的猫妖,明显是有户口本儿的。
遗憾的是,猫妖少女脖子以上的亮点,只有那对耳朵。
她那张脸模糊不清,如同孩童用毛笔在白纸上涂鸦一般,交织着九条奇异的纹路。
妖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小妖道行不够,尚未消除掉的妖纹,和纹身一样醒目。
猫妖少女不止脸上有妖纹,连额头上也有“X”形状的交叉纹路。
如此醒目的纹路,连面罩都遮不住,唯有戴上黑纱斗笠方可遮羞。
以大众审美而言,那张脸绝对称不上好看,还有点诡异邪门儿。
“啊,姑娘,在下一时失手,还请见谅。”
掀开黑纱斗笠的疤脸汉子,告了个罪,然后一拍脑门儿:“哎呀,差点忘了,我还有急事,告辞!”
说完,一溜烟儿地跑出了客栈。
客栈大堂里,发出了阵阵笑声。
长期住客栈里的人,都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众人早就看出来了,那疤脸汉子不过是听到红衣女子声音甜美、身段又曼妙火辣,才动了垫付房钱的心思。
这种老江湖不见兔子不撒鹰,故意“失手”掀开斗笠,先验验货。
一看到猫妖少女那张脸,疤脸汉子哪里还有心情继续交往下去,跑得比兔子还快。
行走江湖,就是这么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