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来个潘金莲很合理吧?
丁太初搬到新家之后,暂时没去镇邪司担任铁牌供奉,只挂了个虚衔。他跟袁泽说了要闭关一个月,后者也没过来打扰。
最让少年感到欣慰的是,那位动不动就管着他的便宜嫂子乔都尉,是个工作狂,出任务至今还没回来,省去了他很多麻烦。
抄书的过程中,包租公多了个女书童。
他抄得来劲的时候,自己磨墨也挺费事的,有一次叫猫女妙妙帮了个忙,结果猫妖少女上瘾了。
妙妙发现了一个秘密:丁举人专注“搞创作”的时候,写字速度极快,身上的文气也散发得特别猛烈。
眼看那么强烈的骚气扩散到空气中也是浪费,妙妙就悄悄地吸收了。
猫女全程不说话,就默默站在丁太初身边研墨,近距离吸收那玄之又玄的骚气,一次次令她心旷神怡。
而且这姑娘心灵手巧,帮丁太初把写好的书稿晾干了墨迹,收拾得整整齐齐。她还专门出去买了两个箱子,用来收藏写好的手稿。
遇到这么棒的妖女书童,丁太初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叫妙妙随时可以进书房研墨,顺便帮他整理每天上百页的文稿。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书房里有多了一个人。
严格来说,那不是人,多了一只小狐狸。
经过半个月的休养,小狐狸依然无法回到人形,看起来没当初那么虚弱了,眼睛里逐渐有了神采。
那白狐长期趴在书桌上,默不作声地看着丁太初“原创”一部长篇巨著。
她成了水浒传第一位忠实读者,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
沉浸在抄书提升功力这种快感中的丁太初,也没理会那么多,潜意识里把白狐当成了家里的一只小宠物。
话说他上辈子,家里养了一只猫,陪伴他从小长到大,直到他住院后才告别了那只陪伴他十余年的小伙伴。
他习惯了家里有个宠物的氛围,整体来说毫无违和感。
反倒是叶晚星和包租公同住一座宅子,却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叶晚星也不便多问,身为读书人,他懂一个老规矩:文人灵感爆发,闭关创作的时候,最忌受到惊扰。若打断了灵感,错失突破的契机,亲兄弟也会反目成仇。
在叶公子的记忆里,二十来天过去了,每天他只能见到包租公两次,分别是吃午饭和晚饭的时候。
吃饭时两人也说不上几句话,那位包租公沉浸在某种灵感中,颇有点食不言寝不语的意思。
至于早饭,叶晚星起得没那么早。
反倒是秋月多次见过,包租公天每日刚蒙蒙亮便起床,活动筋骨步行去这条街的有福包子铺,吃一屉小笼包和一碗豆浆,吃完了又回来关门搞创作。
秋月心里有个很大的问号,一般来说文人闭关,准备的纸张也就一小箱子。而包租公掏钱叫猫女准备了两大箱子的稿纸,不知道为何这么费纸。
殊不知水浒传将近一百万字,在这个毛笔写字的时代,没两箱子的纸还真不够用。
这天中午,她照常去叫包租公吃饭。
当丁太初走出来,秋月不禁呆了呆,突然脸红了。
突破到第五境的少年,功力产生了质变,气质也发生了变化。
所谓五境显灵,能让文人具有灵性,举手投足之间带着灵气。
而包租公的灵气,是一种毫不掩饰的骚气。
秋月只和他对视了一眼,顿时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站在包租公面前,
吓得慌忙转身小跑而去,一张脸红成了柿子。
走到饭厅里,刚起床不久的叶晚星,猛地揉了揉眼睛:“包租公,你好骚啊!”
包租公当场不高兴了:“叶兄,你毕竟是个读书人,好好说话。”
叶兄很委屈:“不是,我说真的啊,你最近干了什么,为何一身骚气?”
“有吗?”丁太初怔了怔,他只能体会到自己功力上的变化,却感受不到自己气质上的变化。
“有,很明显!”
叶晚星反复看了包租公一阵,感叹道:“啧啧,一身骚气,不忍直视!”
丁太初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有这么明显吗?”
叶晚星说道:“你自己照镜子怕是看不出来,但凡靠近你三步之内的人,能感受到你骚气外露。瞧瞧我家秋月,被你吓得脸都红了,不敢睁眼看你。”
“^_^|||”
丁太初啼笑皆非,他没想到自己突破后带来这种副作用。
怪不得秋月刚才转身就跑,好像被她耍了流氓似的。
天地良心,他啥也没做。
吃过午饭后,等妙妙和秋月等女子离开了,叶晚星缠住包租公聊骚:“包租公,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也算同吃同住的好朋友。你跟我说句实话,你变得这么骚气,是不是想女人了?”
包租公砍死对方的心都有:“滚!”
“别不好意思啊,是不是被我说中了心事?”
叶晚星露出了怪怪的表情:“大家都是男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就问一句,漫漫长夜你不寂寞吗,当真不找个侍女?”
丁太初灵光一闪,忽然冒出一个恶作剧的念头:“我这人比较挑剔,丫鬟家丁都得精挑细选,时机成熟了自然就有了。说起侍女,我倒是有一个合适的人选,说不定你有一天能见到她。”
叶晚星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这么神秘,你选中的侍女是谁?”
丁太初更神秘了:“她叫潘金莲。”
“没听说过,很有名吗?”
叶晚星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现在还没什么名气,将来有一天,可能会吓你一大跳。”
丁太初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
他可是正在抄录《水浒传》的男人,来个潘金莲很合理吧?
……
时间从阳春三月,来到人间四月天。
文昌皇朝的历法,相当于丁太初前世的农历。
四月天和他上辈子的阳历五月份差不多,沿海城市天气炎热,在这个没有空调,也没有电风扇的新世界,他抄书抄得满头大汗。
前后耗时一个月,少年抄完了全套水浒传。
他打破了前身丁二郎保持的记录,最多一天抄录了三万五千字。
文心中的气旋总数,达到了一百二十个。
现在的丁举人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能够动用六次加强版的《醉银剑诗》。
【剩余寿命:三天。】
【剩余功德:240点。】
这段日子里他花了两百功德充值续命,没急着用完最后的240功德值,还是想着等到关键时刻用来恢复体能和文气。
出关的少年,准备去找袁泽,也时候除魔卫道续命了。
刚想起袁大哥,袁大哥主动上门来了。
“老弟,算算时间你也该出关了吧?可想死我了,我手底下那些百户都不敢跟我喝酒,还是跟你对饮痛快。”
袁泽拎着一壶好酒,前来迎接老弟出关。
一进门他笑呵呵道:“我过来串串门儿,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丁太初说道:“有劳大哥费心了,这一个月我闭关写书,过得挺好的。叶兄的丫鬟秋月,厨艺不错,家务活也是一把好手,把这宅子打理得井井有条。”
“那就好。”仔细一看丁老弟那气质,袁泽眼珠子差点吐了出来:“老弟,你这气色,怎么……怎么有点……那个……”
丁太初笑了:“袁大哥是不是想说小弟一身骚气?”
袁泽表情尴尬:“我大老粗一个,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是有点那个。”
丁太初还在笑:“不瞒大哥,小弟前些日子达到显灵境,气质上发生了变化。”
袁泽大吃一惊:“显灵,你……你这么年轻,已是第五境?”
丁太初肃容道:“闭关时侥幸突破了,还请大哥暂时替我保密。”
“我懂,我懂的。”
袁泽露出大喜之色:“据说文人受天命加持,可跨越一个大境界对敌。贤弟如今突破五境,对付六境邪魔外道岂不是易如反掌?”
丁太初就等这话了:“还不知道,不过,我想试试。”
“你愿意试试,那可帮了我大忙了。”
袁泽走过去关上了门,面色凝重道:“那些脏东西,消停了半把月,又跳出来作乱。十天之前,我们临海镇邪司的一把手苟都尉,带队去下面县城查案,半路上遭遇了埋伏,伤得不轻,至今还躺在病床上。”
丁太初闻言一惊:“苟都尉可是六境大高手啊,谁能伤得了他?”
袁泽说道:“是鬼蝶郎君!这厮手底下四鬼煞都死了,小香玉也死了,实力不降反增,不知从来搞来一件厉害法器。那法器发动之时,鬼哭狼嚎,摄人心魄,打了苟都尉一个措手不及。”
“乔都尉呢,她没出手?”丁太初又问。
“别提了,乔都尉远赴海外,一门心思诛灭血魔君。这都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回来,我这当下属的也不便多问。”袁泽苦着脸道。
“哦。”丁太初反而送了一口气,想起了一个月前海滩边触发的进阶任务,需要搞定一个首领级BOSS,于是他问道:“大哥可知道鬼蝶郎君下落?”
“鬼蝶郎君打伤苟都尉之时,放下狠话,要让临海镇邪司鸡犬不宁。短短十日,下面三个县城的镇邪司分部,遭到严重破坏,折损了八十四名弟兄。”
袁泽说到这里,满脸怒意:“鬼蝶郎君小人得志,下一步必将袭击府城镇邪司。恐怕就在这几天,那孽障就要打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