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雨滂沱
“抱歉,不知道。我以前就学校、家里两点一线,见识少。”
甄怀仁低下头轻声细语,眼珠微微移动,睫毛轻颤。。
“没事,一回生两回熟嘛。小哥当兵多久了?有女朋友吗?看你这么娘炮,咳咳,这么秀美,也不对,这么帅,应该有吧。我都没怎么接触过同龄人,尤其是年轻女孩,正想请教!”
“陆兄弟是吧,我社恐宅男一枚,不喜说话,请见谅。”甄怀仁仍低头轻语,露出一段雪白的脖颈。
“呵呵,好吧,没事没事,你休息。”陆去病尴尬的笑笑,心中颇为失望。
虽然他并无龙阳之好,却对这个世界有十足的好奇心。
本想结交个朋友,了解下外面的世界,谁知遇上个好看的闷葫芦。
只能徒呼奈何。
咯吱咯吱的轮毂摩擦声中,马车动了起来,稳健而又快速。
陆去病百无聊赖之下打开军用背包查看,里面是两套绿色的军装,一套洗漱用品,有些零零碎碎的装备,还有三个大大的馕,三壶水。
他耸耸肩干脆利落的脱下T恤,换上了军服。
到什么山头得唱什么歌。
见陆去病换衣服裤子,邻座的甄怀仁居然害羞的转过了头去。
让陆去病不由自主看了看肚子上抢来的八块腹肌,觉得自己身材还不错,怎么就不招人待见了。
不一会儿,马车驶进关前镇,停了在张记粮油铺前。
“下车,快。”
郑勇跳下车,大声招呼着车厢里的陆去病和甄怀仁出来。
两人应声从车厢内下来,三人先后进了粮油铺。
“这不是小去病嘛,怎么今天这身打扮?这么快就从了少校?”孙上尉从里间走了出来,笑嘻嘻问道。
“呵呵,孙上尉好,您怎么还没撤?顺便说一声,我哪儿都不小哦。”
“调皮!快走了,国安局的人已经在收尾了。
我留下主要和你们交接这里的粮油米面,快点给边防站的兄弟们送去。”他指着商铺里忙活的几个黑制服军人道。
郑勇少尉见孙上尉和陆去病认识,皱了皱眉转向孙上尉。
“长官,请求搬运粮食,山上兄弟的存粮不多了,我们得赶紧出发。”他朝孙上尉一个标准的军礼,大声道。
孙上尉点点头,指着商铺角落里堆老高的米袋:“粮食随便拿,再搬点食用油和咸肉,马车能装多少你就搬多少,反正都是额度外的,这些米面粮油可都托了小去病的福。”
郑勇虽不清楚他话里的意思,军队里令行禁止,他直接挥手让陆去病和甄怀仁去搬东西,自己走上前轻声问孙上尉怎么回事。
等两人窃窃私语完,东西都差不多搬完了。
身高一米八零开外孔武有力的陆去病搬运如飞也就算了,没想到像女生般秀美的甄怀仁虽身高只有一米七挂零,也并不柔弱。上百公斤一袋的大米,轻松上肩,走动自如。
郑勇赞赏的点点头,脸色好看了许多,尤其是看向陆去病的眼光柔和了许多。
货物装载完,三人告辞了孙上尉,跟着沉重的马车往前走,准备出了镇子再上车。
路过酒吧门口,郑勇斜了一眼,不自觉的喉头滚动咽了咽口水。
“长官,出来一趟不容易,进去喝一杯?”陆去病最是会察言观色,马上来事儿。
“咳咳,按说喝一杯也耽误不了几分钟,可工资都直接发家里了,身上没钱了,还是算了吧,还是走吧。”郑勇尴尬的笑了笑。
“这话说的,我就不能请您喝一杯啤酒解解渴?都是袍泽手足嘛。”陆去病笑道。
“这多不好意思,你新来乍到,还没发工资呢。”郑勇呐呐道。
“我一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哪有什么要花钱的地方。走走,喝杯生啤去,甄同学,一起一起,我请。”
陆去病笑嘻嘻的拉着郑勇往里走,拍长官的马屁至少可以不穿小鞋,这道理得懂。
谁还没在体制内混过,善与人交只是基本技能而已。
“我不爱喝酒,你们去吧,我看着马车。”甄怀仁羞涩一笑,勒住了马车。
安排了甄怀仁在外驻马,郑勇高兴的拍拍陆去病,两人一起走进了酒吧。
正值下午时分,酒吧里人少了许多,居然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在其中穿梭。
陆去病不由多看了几眼,却是大失所望,这哪是小姐,都是准大妈啊。
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娱乐业都那么草率了。
“酒保,来两升啤酒。”
“来了,哎,又是你啊,回头客啊,马上来。”
“去病啊,和你熟悉以后才知道你性格活泼待人和气,又立过功劳,说明忠诚可靠!刚开始对你不够了解,说话冲了点,不好意思。”郑勇性子直爽,开口便道歉。
“您这话太见外了,我就是个社牛自来熟。”
“我以为你像那个娘娘腔一样是开后门来的,只是到边关镀个金就走,所以态度就草率了一些。”郑勇苦笑道。
“我以前很少下山,不太明白这世道,为何镀金要来边关?多危险啊。”
“世道艰难,人类大敌当前,主流社会尚武蔚然成风。不管你从事什么行业,只要是有过当兵杀敌的履历,自然被人另眼相看,同时也间接证明自己不是傀儡人。”
郑勇端起吧台上的生啤杯,大大的喝了一口,一脸的享受。
“不是吧,是不是傀儡人也要自己证明?他们的间谍这么多吗?”
“倒也不是,只是傀儡人的间谍防不胜防,让人不寒而栗,威慑力很大。”
陆去病点点头,咕噜噜的往下灌生啤。
郑勇掏出包烟,散了根给他,划了根火柴,两人点上了。
“我在边防站做副排长2年了,明年就能调防红城守备军或是退伍进司法系统。见到你们这些新参军的年轻人,心情复杂的很。”
“为何?难道以往的新兵都傻不愣登的?”
“那倒不是,新兵参军时一般都是十七八岁的孩子,没见过傀儡人的可怕。一旦开战,真的是九死一生。但凡意志不够坚定,武艺略差甚至运气不好,都活不过一场战斗。
“不是吧,我可亲眼见过中级傀儡人,他们被赵少校一枪一个,一点不抢戏。”
“那是赵少校面对的傀儡人数量少,又有手枪在手。我们前线每人一支步枪,只有10发子弹,大多数时候都要靠枪阵或单兵作战能力。”
“那倒是,没子弹也麻烦。”
“送走了多少新兵,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甚至有些孩子被傀儡人活活给吃了,只留下了白骨森森。唉,希望没吓坏你,所以我也不想和新兵交朋友,万一有啥事真心受不了。”
“哦,您放心,我机灵着呢,再说我们不就送个粮食嘛。”
“也是,估计还得派你们回去训练一阵再来,凤凰山边防站士兵缺口可大了,满员32人,现在才20个,唉,不说了,喝酒。”
“喝酒,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这话没毛病,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两人咕噜噜的大口喝酒,十来分钟后,勾肩搭背的出了酒吧。
坐上车夫位置,郑勇也不啰嗦,大声吆喝甩起马鞭,马车缓缓往西而行。
片刻间,马车逐渐提速,清风徐来,初夏的风吹在脸上愈发的爽利。
陆去病嫌车厢里闷气,主要是秀美的甄怀仁实在太无趣了,同样闷闷的小白比他可顺眼多了,至少不会拒他于千里之外。
他爬到了车夫位边上坐下,和郑勇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不消片刻,天色暗了下来。
风一下便刮了起来,天上的黑云在大风吹拂下迅速聚拢,转眼已遮天蔽日,路上的土坷垃旋转舞动了起来。
“真见鬼,要下大雨了,我们装的可都是米面粮油,打湿了就麻烦了。”郑勇被风吹的眯起眼,焦躁的大声道。
“看样子是要下雷阵雨,云中有闪电划过,这场雨小不了!”陆去病同样高声答道。
“你去车厢里,叫上甄怀仁,放下布帘堵住车厢底部,不要让雨水进去。”
“好,知道了,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陆去病再次大声喊道。
“如果雨太大,我会找地方躲雨的,快去!”
“嚓!”
郑勇话音未落,一道闪电蜿蜒闪现在空中,瞬间照亮了阴沉幽暗的天空。接着轰隆隆的闷雷阵阵,铺天盖地,似在耳边炸响。
陆去病转身钻进了车厢,叫过甄怀仁帮忙,两人拿自己的背包塞在车厢门口下方,压住了布帘。
“噼噼啪啪、哗啦啦!”
雨由小到大,不过半分钟便成倾倒之势,片刻后雨随风势,铺天盖地而下。
关前路中间位置被密集的大雨遮挡了视线,只有土路左右两侧道路大片绿荫遮挡住了部分雨水,还能看见前路一二。
“驾!踏踏踏,踏踏踏!”
郑勇满脸雨水,已全身湿透,大声吆喝着加快了车速。
十来分钟后,雨势丝毫不减,反而电闪雷鸣不断,大风大雨席卷而至。
他们遭遇了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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