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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黑旋风

二人歇得足了,终究还是要赶路的。

喻超白浑身的伤口又再一次裂开,周梅云只得掏出上次未曾用完的布条,重新帮喻超白裹了个严实。

喻超白颇为不满地看着自己这一身层层叠叠的绷带:“这叫什么事,自从跟着你混,我这身上的伤就没好过!”

周梅云的战斗**素来强烈,他觉得喻超白这是又想对线:“小鱼,怎么说话呢?跟着周哥,莫非你没有开阔胸襟、增长见识?年轻人,不要老想着享受,多看多学!”

这些话听得喻超白龇牙咧嘴:“跟着你混我还享受?这一路上净看当路君龇牙了!”

二人这样骂骂咧咧、互相抱怨着上路了。

胡儿原位于沙洲的东北方,他们二人自十月十八上路,走到如今,其实不过数日。仅仅这么几日之间,二人就弄得狼狈无比,遭遇了好几次危险,然而此时其实才算踏入真正的胡儿原。

踏足真正的胡儿原,地势终于平坦了起来,二人脚下的植被开始渐渐茂盛起来,再也不是前几日那终日呼号的风卷黄沙。这里显然是一片草地,草地最大的特色便是没有什么高山,偶尔也只见得些小土包。这些小土包倒是常常绵延数里,好似天公在此开辟的田埂。

这里至少曾经是有些人类活动的痕迹的。譬如,走了几日之后,二人便已寻到一处败弃的村庄。

“这儿还不错。”喻超白对着一个主人家留下的大茶壶踢了一脚,“我看过了,井里竟还有水。这下却好,咱们今天可以在这里好好休整一番。”

周梅云点了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喻超白判断这处村庄应当是夏人留下的遗迹,原因无他,这处村庄的周围开垦着一些农田。当然,农田早已荒废,如今已是杂草的天下。快被杂草淹没的田埂仍不时裸露出不规则的小块黄色——那些是草皮下土壤的真面目。

时已深秋,胡儿原上草枯水寒,灌木丛里蛇虫不现。这里曾经的确被夏人们开垦出一些薄田,但正如胡儿原这个名字所言,如今这里是胡儿的原。胡儿来了之后,这些田地渐渐也就都荒废了,人们不知所踪,只留下土胚和木屋,见证着历史的变迁。

天气已越发的干冷起来,周梅云近来惜字如金,他解释过,这是因为一说话,冷空气灌进肺里,扯得他嗓子眼、肺一起干疼。

对此喻超白的想法则是:这家伙娇生惯养,当真不是过日子的料。

但日子显然也开始不好过起来了。

二人的吃用一路都没有补充过,这样的天气,无论是馋嘴好吃的周梅云还是能够忍饥挨饿的喻超白,都希望能够有一口肉吃。

此外,与夏天那伙人的战斗,耗费了太多的符,周梅云随身携带了笔墨纸砚,这些倒是也可借此补充一些。

至此,二人分了工,喻超白负责去搞点肉食打打牙祭,而周梅云负责补充符的消耗。

喻超白看着这些长势尚算不错的草被,他觉得自己有了主意。他扯了些草,手指灵巧地动作,很快编出一根草绳,穿在了那个主人家留下的缺把的大茶壶上,之后他哼着小曲儿开始干活儿了。

下午,趁着天色还有光亮,喻超白幸运地掏到几处田鼠的窝。这种小东西有储藏粮食过冬的习惯,它们本身的个头也比沙州城外的同类要大一些——这里是危险的胡儿原,对于这些小东西来说,却成了最好的保护色。

它们的肉据说不柴不腻,反而有种香甜的滋味。

喻超白是方圆十里内最好的猎人,搞几个田鼠自然手到擒来。他把那个破茶壶揭开,将这些小东西装进去,去干另一项工作。

他这些时日新伤叠旧伤,着实是伤得太惨了些,金疮药又被周梅云用得罄尽,早就想再搞点药来。

这些“药”他早已瞧好了。

这处荒废的村落里,竟还长着一些野生的车前草。算算时日,十月底了,早已成熟。这种东西有止血的作用,最终他成功得到了一些。唯独可惜的是,这里压根不长槐树,否则若能摘一些槐树叶,没准关键时刻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不过今天他的运气似乎格外不错,扯完了车前草往回转悠时,他注意到了村子旁边低矮的灌木丛里有些动静,正在“沙沙”地发出声响。

喻超白运气来了。他发现了一头瘦鹿!

这是一头小型的鹿类,看样子似乎是一头麂子,陇右道的人更习惯称呼这种东西为“黄猄”。

这个蠢东西居然被灌木丛卡住了。喻超白嘿嘿直乐,他觉得他很欣赏这家伙。

黄猄是长角的,它的角基颇长,外面通常有毛皮包裹。角尖向内向下弯曲,几乎都不分叉。

换句话说,这家伙究竟怎么卡住的实在很有问题,

喻超白决定帮帮它,狠狠折腾了半天,终于把它放了出来,作为回报,喻超白放出了它的一点血。他又嚼了一些车前草敷在伤口上才放这蠢笨的小东西走。

喻超白不是没有考虑过杀死这头小家伙,毕竟鹿肉总比田鼠肉要可口得多。不过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杀死这头黄猄容易,但自己现在需要的是休整,他可不想跟这种体型的动物再打一架,处理这种大型猎物要费的事可太多了。

鹿血这种液体燥热,喝一些是可以暖身的。喻超白以前喝过这种东西,喝下去之后浑身暖洋洋的,热气会迅速遍布全身。这样,即使周围吹着猎猎的寒风,他也不怕冷了。

其实关于保暖问题,假设他肯妥协,倒也不必这么麻烦的。周梅云很早就提出,他还有一些失败的火符,因为纸张材质和阵法勾勒不对,完全不会燃,也不会飞走,只有一点热力,可以揣在身上保暖。

这种东西其实是很有用的,周梅云就一直热汗腾腾的,靠近他就能感到一股热浪——以及多日不曾洗澡的汗臭。也许是因为这种东西太过于失败,以至于元气消散的也极慢,一连几日,这张符仍旧有大半的墨迹不曾消散。

但喻超白敬谢不敏,他宁愿喝几口鹿血暖身,也坚决不碰周梅云的玩意儿。

周梅云也不是无事可做,他正在聚精会神的画符。

在这几日的旅程中,他发现自己的防御实在是太差,每次动起手来,等若是一个只能站着输出的靶子。他跟着喻超白,只学会了一招懒驴打滚,但总不能每次打架,放一手符,马上就滚一次吧?

他非常眼馋夏天一伙的“气甲术”,他决定给自己也设计一门类似的防护手段。

他这么想着,破门就被喻超白一脚踹开了:“来来来,今天有肉吃!”

…………

傍晚时分,几只田鼠的部分过冬粮和它们的肉变成了一锅寡盐缺油的肉糊——盐因为被当成了金创药,前几日都已经撒在了喻超白的背上。

田鼠肉的味道确实不柴不腻,带着一些甘味,不过由于缺盐缺油,这锅肉糜实在很难让人昧着良心说好吃。

喻超白一边吃,一边顺嘴调侃:“咱们今天总不能再遇到什么坏事了吧——”

吱嘎!

这是门被撞开的声音,坏事不期而遇了,就在他们吃着缺盐少油的肉羹的时候,一声欢呼带着激动的雀跃,在二人耳中响起:“啊,是肉!”

随即不知从何处钻出一阵黑旋风,带着股动物身上的腥臭,一团窜了进来。

周梅云吓得连忙扔了筷子,哆哆嗦嗦准备掏符,一只手用力地捏住他的手腕。

喻超白朝他摇了摇头:“且看看。”

这位黑旋风丝毫不顾滚烫的汤水,伸出一只小黑爪子探进锅里,捞起肉便吃。

这位蓬头垢面的黑旋风一边吃,一边不忘招呼二人:“相逢即是有缘,一起吃,一起吃,不要客气。”

虽然这黑旋风来的实在古怪,但总算看得出,体型上多少算是初具人形。既然是个人,想必不是饿极了,不会像狼一般的吃饭。

喻超白早已放了碗筷,周梅云近几日也算挨过了饿,勉强能够容忍这家伙的吃相,但一起吃……

看了看已经被那只小黑爪子搅得非常可疑的汤锅,二人决定还是不吃了比较好。半饱就半饱吧,起码不至于为了口腹之欲患上疟疾一类的肠胃病。

待这位黑旋风汤汤水水吃得罄尽,十分埋汰地用爪子抹了抹嘴,看得二人一阵龇牙咧嘴。

黑旋风突然想起来,似乎应该感谢一番:“啊,多谢招待!为了让我尽量吃饱,两位人类自己都没有再吃呢!这是我送给你们的答谢!”

说着,黑旋风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鼓鼓的钱袋,袋口朝下,哗啦啦金的银的瞬间倒得满地乱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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