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大叔
谢迪贝莱,又叫林荫美人,是一座坐落在沼泽边上的大别墅。
这里本来是很久之前一个南方种植园主的庄园,但是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庄园主被人杀了,他的资产也被分割殆尽,现在这个庄园是因为没有人愿意接手,最后被废置在这里。
或者说,本来也不是没有人接手,但是后来莱莫恩掠夺者占领了这里,原本的种植园主没有办法,只能将这里舍弃。
毕竟,谁也预料不到,如果强盗们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会不会换一种手段。
走到谢迪贝莱的后面,这里有一片墓地,是原本的种植园主的私人墓地,同样已经被废弃了,甚至没有人来为这些可怜的墓主人迁坟。
王玄策打量了一会儿,这些被水淹没的墓碑,他想知道,如果真的像游戏里一样的话,这里的某一个墓碑应该是一个彩蛋的线索。
一个幽灵的彩蛋,迷雾天会在拉格拉斯附近,出现一个穿着礼服的幽灵女子。
如果是在游戏中,彩蛋很多,但是王玄策已经证实了,UFO是假的,在凌晨两点的时候,并不能在哈尼的圣地看到UFO。
哈尼的圣地,就是在翡翠车站上方,有很多尸体的小房子。
王玄策很久之前,为了验证是否有UFO,特意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可惜,并没有看到类似的东西。
那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王玄策想过,如果真的有机会回到原本的世界,UFO是最有可能的。
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当时的他不愿意放过任何一种可能,所以才会去哈尼的圣地找找机会。
毕竟,在原本那个世界中,自己虽然忙忙碌碌,但是至少很安全,在这个世界,谁也不知道,你走在路上的时候,背后会不会有一个人,一枪将你干掉。
毕竟,在游戏中,这种事情就常常发生。
甚至有时候,你跟别人打了一声招呼,那你都要小心了,谁也不知道他的想法如何。
甚至在野外行走的人,没有一个好惹的,有时候,那些警察,同样会客串一把劫匪,只要将人全都杀光,那就没有人知道是谁杀的人。
城镇的居民,只会将罪过丢到附近的犯罪团伙头上,比如奥德里斯科帮,或者剥皮兄弟帮,如果是在新奥斯汀的话,就会是哮狼帮。
但是到了现在,王玄策已经开始熟悉这个世界,同样开始慢慢融入这个世界,将这个世界当成了自己的安生之所。
不过,这也是因为他有外挂在身,只要不是被喷子近距离爆头,他根本不带怕的,甚至如果干掉敌人,他还能恢复一定的生命力。
虽然原理他并不清楚,但是能用就行,王玄策并不是一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
而且,凭借他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水平,想要探究一个,存在于他身上,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在哪里的外挂的根底,属实有点太看得起他了。
查看了一圈之后,王玄策觉得,谢迪贝莱这个幻境,其实还是挺不错的,在庄园的后面就是沼泽地,旁边就是一片原本的棉花种植园。
如果能买下来,当作一个度假的地方的话,也算不错。
想到这里,王玄策打算过几天,去圣丹尼斯问一下,谢迪贝莱这里属于谁,看看有没有机会将这里买下来。
这也算是王玄策自己的一点小爱好,毕竟,在这个时代的美国,土地实在是不值钱。
之前在黑水镇那边,购买了一块十万英亩的土地,甚至只花了几万美元,一英亩不到一美元。
这个价格,在后世,简直想都不敢想。
要知道,在美国,因为宅地法的关系,很多土地实际上是私人拥有的,如果想要建立一条铁路,建得早的另说,要是建得晚。
那就能看到,无数人因为土地的原因扯皮,这才是后世美国很多时候基建难度大的主要原因。
因为自己的目标也完成了,所以王玄策显得很是轻松,回到了谢迪贝莱的正门前,今天天气还算不错的关系,所以帮派里面的众人都在这里聚会。
昨晚小杰克回来的时候,众人就已经开过宴会了,现在很多人,像是大叔,还在睡梦中,昨晚喝了太多的酒,现在还没醒。
很多人都不清楚,大叔这样一个经常腰痛的人,为什么会待在帮派营地。
而且,大叔很奇怪的是,他是帮派里面唯一一个没有人知道他名字的成员,在帮派里面,不管是谁,称呼他都是大叔。
甚至就连何西阿称呼他,都是大叔。
虽然大叔的年纪,比起何西阿来说,还要小一些,但是何西阿依旧称呼他为大叔。
还有迈卡也是一样的,虽然迈卡一直都想直接干掉他,但是达奇一直不同意这么干,而且迈卡称呼他,也是大叔。
帮派里面,没有人知道大叔的原名叫什么。
而且,在帮派里面,大叔的定位既不是战斗人员,也不是后勤人员,更像是帮派的气氛组,换到古代,那就是弄臣。
他们负责的就是调节气氛,负责搞笑的那一部分。
大叔在下了雪山之后,就看清楚了达奇的本质,他曾经在马张望台的时候,在篝火前面就说过‘他想当美国国王,甚至还想册封骑士’。
虽然后续达奇否认过了,但是实际上,也只是嘴上这么说说而已。
如果有机会,他当然想当国王,范德林德帮的国王就行。
他想要主宰这个帮派所有人的生死,让他们都跟着自己的命令行事,哪怕是自己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丝毫不差的执行自己的命令。
很多时候,大叔说的话,都会像一把剑一样,狠狠的刺进某些人的心口,比如,达奇。
大叔还曾说过,达奇的心灵被他所看的书玷污了,大概是因为达奇平时看的书都是伊芙琳·米勒,还有拉尔夫·沃尔多·艾默生的书。
伊芙琳·米勒,就是圣丹尼斯城中,一直以来,都在为印第安人奔走的著名作者。
他们的书中,思想大多都是自由,平等,文化宽容和自然法则这些,他们的书同样构成了达奇的世界观,让他坚信,无政府主义是美好的,是他应该追求的东西。
而达奇这套世界观,很明显已经不适合现在快要二十世纪的社会了,被这样的世界观引领的达奇,谁都不知道他会将帮派带领导哪里。
大叔曾经想到提醒达奇,他现在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达奇根本不想听这些,他就像一个昏君一样,只想让众人都跟随着自己的脚步一直往前,根本就不曾在乎过其他人的感受。
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帮派原本还算的上是一个侠盗帮派,他们会将自己抢来的钱都分给穷人,但是黑水镇事情之后,达奇就一改往日的初衷。
现在的范德林德帮,就是一个普通的强盗帮派而已。
他们已经失去了对穷人的怜悯,只有劫富,没有济贫。
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虽然达奇一直说想要带着众人一起去大溪地生活,但是却一直不曾实现这一点。
他最近说的最多的就是最后一次抢劫,最后一次。
然而,最后一次大概永远不会到来。
不,甚至现在的范德林德帮,比起帮派,更像杀手组织,不过他们不是接受别人的雇佣,而是他们自己。
大叔也说过,他和达奇的关系很深,但是实际上,谁也不知道,他和达奇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就在王玄策想到一些有的没的事情的时候,从营地外传来一阵马蹄声。
王玄策眼神一凝,下意识就想掏枪,然后才反应过来,这马蹄声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辆马车,这样看来,应该是亚瑟出去购买物资,现在回来了。
朝门口看去,却发现不是亚瑟,而是苏珊大妈带着蒂莉乘车回来了。
但是看他们马车的样子也不是去购买什么生活物资,甚至苏珊大妈还在安慰着蒂莉。
蒂莉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很久之前她是在福尔曼兄弟帮的成员,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离开了福尔曼兄弟帮。
大概就是福尔曼兄弟帮的老大,安东尼·福尔曼想要蒂莉成为他的女人,但是蒂莉不同意,最后蒂莉只能离开。
这种事情在西部很常见,不过大部分时候,女性都是吃亏的那一边,毕竟,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像莎迪那样,有足够的武力来保护自己。
不过蒂莉足够幸运,她遇到了一个与别的帮派不同的帮派,但是同时她也不算很幸运,因为这个帮派同样开始走向灭亡。
虽然现在她暂时还看不出来这一点,但是至少,最后她的结果是好的,嫁了一个好人,还有一个女儿。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王玄策见苏姗扶着蒂莉走进营地,关心的问了一句。
倒不是他有什么想法,主要是,虽然关系普通,但也算得上是常见面,所以下意识的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