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典妻案
典妻。这在封建社会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
老婆也能典当给别人?在明朝,有一种非常独特的典妻制度,可谓令人作呕。然而诡异的是,这种制度在被正式废除前,却受到了无数人的欢迎,甚至包括被“典当”的妻子本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万恶的旧社会,有这么一句话,叫做“女人如衣服”。封建社会下,女人享有的人权可以说是极为可疑的。然而,如此大摇大摆地把妻子当成衣物“典当”出去,却实在是有点突破大家的想象力了。
这种典妻制度,简单来说,主要是出现在一些穷人家里,这些人家庭贫困,无以为继,只能找富人签约,把自己的老婆“典当”给这些有钱人,在典当期内,富人可以对自己的老婆做任何事情,甚至连孩子都可以有。到了期限,穷人也可以拿钱将老婆赎回,如果赎不回的话那就是“死当”了,自己的老婆就彻底成了别人的了。
这种行为可以说是极其违背妇女意愿,而且也不把妻子当人看的。同时,这种行为也实在是丢人的不得了,毕竟你一个大男人,得废柴成什么样,才会连老婆都护不住,还会拿出去典当呢?
况且,对于女性来说,自己一旦被典当出去,那简直是连个名分都没有,甚至连买来的丫鬟都不如。一般自己即使被送到了富人家里,也大概率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反而基本上就是富人家里的生育机器。
是的,如果妻子在外期间,给人家生下了一男半女,那这个孩子也是不算生母的孩子的,不但只能喊自己的生母叫“婶婶”,而且生母的排位也进不了祠堂,完全是无名无分,在大家族里也是人皆可欺。
而对于富人来说,用“典妻”的方式给自己传宗接代,是一种非常“划算”的手段,毕竟即使是封建社会,官府为了社会的秩序,也不会放任富人仗着有钱随便纳妾,生完孩子就丢。但“典妻”这种东西完全超脱于法律之外,自然不可能会受到任何惩罚。感觉这种行为跟国外的代孕产业差不多。
而到了明代,这种典妻后生下的孩子还有更加离谱的手法。简单来说就是,典妻生下的孩子经过协商和金钱交换的话,可以归原夫所有。恐怕一些朋友会觉得很扯淡,这不是人家的孩子吗?原夫要来干嘛?可是在古代,“传宗接代”这个观念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有些兄弟可能比较倒霉,生不出孩子,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一咬牙一跺脚,养别人的孩子了。
“典妻”制度虽然在明朝才形成了一种盛行的社会风气,但是这种行为其实早在汉朝就开始存在了。只不过这种行为过于丑恶,实在是让很多人难以启齿。各个封建王朝都对此严厉禁止。比如明太祖朱元璋,他是乞丐出身,知道典妻的悲惨,所以上台后厉行反对典妻,无论买卖全都拉出去打屁股。明代打板子的惨烈程度大家懂得都懂。
但在封建社会,穷人永远是金字塔最广大底层。因此,典妻制度可谓是屡禁不止,最终到了明朝彻底放开。因为搞典妻的大多是穷人,因此还真的有不少人对它持支持的态度,甚至妇女本人都同意。只能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
民国时期,典妻制度在法律上已经被严令禁止和废除,但是民国时期的乱象自不必说,在有些地方,“百姓无不想念我大明”可不是一句空话。因此,典妻制度可谓是死灰复燃。最终新中囯成立,丑恶的典妻制度才被彻底埋进历史的垃圾堆中。
顺便说一句,明朝的时候还有一种比典妻稍微好那么一点点的制度,叫做拉帮套,简单来说就是家里男人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了之后,会请一名亲戚或者男劳动力住进家里。此人可以与女主人发生关系,生下的孩子归两家共同所有,男主人去世后,女主人与劳力自动结为夫妻。所以说,看看万恶的旧社会吧,把穷人都逼成什么样了……
那些幻想着穿越到封建社会能够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其实纯粹是没脑子。
真要穿越到封建社会。你可能连娶媳妇都是个问题。
经常看影视作品的小伙伴,通常会陷入一个知识误区,,以现在的知识回到过去,那不是骄奢淫逸的三妻四妾生活吗。左拥右抱、莺莺燕燕,生活岂不美哉?古代三妻四妾生活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
然而,一旦小伙伴们真的能够穿越回去的话,相信有很多人就会尴尬地发现,现实其实还是蛮骨感的,一点儿也不以人的想象力为转移。确实,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在古代,三妻四妾是没有的,而且妹子的数量也是相当紧凑,万一一不留神穿越到普通人家,别说三妻四妾了,想要摆脱单身狗的身份,都需要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行。你看看,之前还意淫三妻四妾呢,尴尬不尴尬?
首先,三妻四妾在古代是不存在的。
三妻四妾这个说法的来源到底是出自何处呢?这问题其实还真难不倒老司机们,明代的一本热销书《金瓶梅》当中就曾经提过这么一嘴:“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但是小说嘛,还是走这种风格的小说,你非要它严肃点儿,也确实强人所难了。不过偏偏人家最终火的一塌糊涂,这就让“三妻四妾”这个概念,顿时脍炙人口起来。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在古代你要是敢仗着自己有俩臭钱、或者权力去多娶几个妻子的话,甭说三妻了,俩,你就完了。毕竟,皇帝老儿即便后宫佳丽三千,也才一个皇后,你凭啥就能俩,拿本《金瓶梅》去解释?看拍不死你。
在古代,三妻四妾可是要坐牢的,封建时期,奉行的也是一妻的制度,妻子是明媒正娶过来的,正妻有法律为其地位背书,身后还有自己娘家家族势力为其壮胆。谁敢重婚多娶妻子,后果自然很严重。在元代之前,你可以多妾,但妻子只能有一个,而且妻和妾的地位相差悬殊,如同鸿沟、天堑一般不可跨越。
古人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跟当时女性多少没关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其产生和实行有其自然地和历史的原因。从种族繁衍本能及男性、女性的心理特点来看。种族繁衍是人的本能,根据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研究,为了实现种族繁衍的目的,男性和女性的心理是不一样的。
男性的心理,是寻求更多可以帮助他产下后代的异性;女性的心理,是寻求强大的依靠,可以庇护她以及她的孩子。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质匮乏。孩子出生之后,存活率低;在长大的过程中,半途夭折的也很多。在男女性种族繁衍的本能驱动下,男性、女性在心理上的差别,使得古人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成为一种既符合种族繁衍本能,又符合社会现实的婚姻制度。
古人“妻妾成群”,过去真有那么多的女性吗?
我可以告诉你,古代光棍更多。真正“妻妾成群”的只是极少一部分有钱的、或者达官贵人,更多的是穷人没有妻子。古代农村“拉帮套”的很多,也就是两个男人共有一个妻子。甚至有的地方出现“典妻”和“租妻”丑陋的风俗。试想一下,光棍少能出现这种现象吗?
古代为什么妓院勾栏多?还不是朝廷千方百计赚取光棍身上的钱和满足光棍的**。古代穷人多富人少,穷人没钱娶不上妻子,女人集中在部分有钱人家庭中,如此一来显得女人多。再就是古代战争频繁,男人被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多数死在了战场,如此显得女人多。还有就是女人寿命比男人长,古代的男人吃不好,干体力活消耗能量太大,寿命相对女人来说要短。
虽然古人一直是重男轻女的,穷人家生的女孩多了,往往会丢弃或溺毙,称男人是“外头人”女人是“屋里人”,但是由于战乱天灾而死掉的多数是男性。
最后,古代男子的死亡率,要远远高于女子。
男权社会,看似男人威风得很,但首先你得有命活下来。古代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子要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死亡率要远高于女子。最典型的就是战争,通常大量男子牺牲在战场,造成社会上女人数量过剩。二战结束后,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出现过这种情况。
再比如,男子犯罪或者被俘,要么被杀,要么成非自由民,家属就成了“别人的女人”。这就是古代战争中,老百姓最遭殃的原因之一。
可见,古代社会背景,女人的数量确实大于男人,再扣除没有婚姻自由的非自由民,“女人资源”更加丰富。同时,底层平民没有加入“三妻四妾”大军的条件。也正因为大量资源,集中向少数贵族阶层的倾向,让“三妻四妾”成了古代普通民众“渴望”的目标,津津乐道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