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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恰同学少年,我路明非风华正茂

时间已经到了正午。

而此刻路明非正在包厢里侃侃而谈。当然,在路明非自己眼里,自己那是侃侃而谈,实际上则是满嘴烂话。

他每次在卡塞尔学院以新联会主席的身份出席活动时,他的每次讲话总是相当的与众不同,别人是娓娓道来,慷慨激昂,而他是满嘴烂话。

当然,他依然能收获热烈的掌声,原因当然不是学生们喜欢他那满嘴烂话,而是校园中不知道哪里有个“黑砖客”。

每次有人在背后发表攻击路明非的言论,脑袋上总会被拍上一砖。

现在这里,也和以前不同,以前路明非说烂话,文学社这边的人都会对他翻个白眼,随后不在搭理他,让路明非一人缩在人群的角落之中,自生自灭。

而如今,路明非还是满嘴烂话,但周围的同学却不在对他翻白眼,而是把双眼轻轻一弯,笑着说着,“明非,以前没看出来你这么幽默!”

路明非觉得大家都变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成长。

路明非觉得自己还是那个路明非,对他而言,大学就只是系统地学习到了如何杀死大型爬行类的理论方法。只是理论,虽然别人都认为他有这方面专业最宝贵的实践经历,但其实那都是借别人之手完成的,而且他的理论也不太能过关,诺玛已经给他订了航班,要他回去补考。

他仍然是那个一事无成的死小孩,只不过现在徒有了一些虚名。

但这点虚名的作用比路明非想的有用多了,现在就算他带着马桶圈来参加同学会,以前那总是说话阴阳他的双胞胎也会很欣赏的拍了拍路明非肩膀,“路哥,你真的有个性。”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就像是一个年轻人穿着廉价的雨靴在地里挖土豆,很多自视高贵的中产小资阶层,他们会觉得这么健康的一个年轻人不出去闯荡事业,而是窝在地里种菜,属实没有出息。

但当他们知道,那个挖土豆的人,身价有二十多个小目标后,他们就会觉得,这个人真有个性。甚至有些知识分子的人,直接开始了阅读理解,举着双手一副懂哥模样:这是行为艺术!人家这是在向我们呼吁,农民和粮食才是我们最值得关注的东西!高雅!属实高雅。

而那个挖土豆的人,只是因为自己在离开老家之前就是挖土豆的,而回了家,婶婶喊他去挖土豆,他就来挖了而已。

路明非倒是心情很是舒畅,他很清楚自己是个俗人,被人捧着,他就会觉得开心,哪怕他也清楚这里面有多少是形式上的客套。

但他就是开心,他在高中时期就幻想过无数次画面这样众星捧月的画面,那时候他去个黑网吧都要唯唯诺诺的跟在人身后,让别人能顺带给他支付那不过十几块的网费。

而路明非此刻两杯可乐下肚,感觉被里面的二氧化碳冲了脑,想来自己也是拿了两份奖学金,共计60个W美金的成功人士了。

于是大手一挥对着服务员道,“蓝牌的尊尼获加,给所有男同学来一瓶,另外给每位女同学调一杯粉红佳人,度数低一点。我请客。”

服务员一脸为难的道,“您好,我们这里没有调酒师。”

“那把菜单给同学们,随便点一点,我没啥钱,你们悠着点。”路明非笑着叫服务员把单子递过来。

“明非,大家都还是学生,都没工作的,还是算了吧。”赵孟华的风头又被抢了不少,但大多数时候他只能赔笑着,毕竟路明非确实已经不是那个能随便欺负的傻小子。

他本来组织同学会是没打算请路明非来的,他知道路明非会和他争风头,但不知道是谁给路明非打了电话。

而如今赵孟华终于找到了点机会,能来显示自己和路明非的财力的差距,便立马插了进去。路明非逆袭的就算在疯狂,目前也还只是学生。在财力上,赵孟华认为路明非还是远不能和他比的。

“啊,你们这里是用美金报价的?”路明非问着服务员,菜单上那些饮品的后面只有数字没有人民币的标识符。

“在中国,肯定是人民币啊,你在美国呆太久了,秀逗了?”赵孟华开着玩笑。

“哦,没事,一时间没有适应过来。你知道的,我老宅了,回了家就没怎么出门消费过。”路明非尴尬的挠了挠头,“我算一下啊,人民币换美金,除以7.....”

“你们店家也太良心了!”路明非突然对着服务员竖起了大拇指,搞的那个服务员一脸不会。

他们这家店,一直主打的都是轻奢消费,价格比行业内平均价格,一般要多二十个百分点。他干了这么多年工作,从来只有说他们家黑心的,第一次碰上说他们良心的,这是什么意思?阴阳怪气?

路明非真没阴阳怪气,他之前让同学们悠着点的原因是真没想到这里的价格有这么低。

或许是以前每次跟着尚卿越他们出去喝酒的时候,那些触目惊心的单子看多了后,这些普通店里的菜单真的没有什么实感。

整个披萨馆里最贵的饮品不过是998的起泡红酒,要用尚卿越的话来说,价格在五位数以下的,都只能叫做饮料,是只能用来喝的,而不是用来品的。能品的,才叫酒。

说起尚卿越,那家伙自从“家族试炼”结束后,手里阔绰的难以形容,对他简直像对亲生儿子一样好。

每周周末都开着路明非那台布加迪威龙,请他出去消费。他们的消费,可不是能用“轻奢”两字来形容的,那些的店里的服务费用都够在这些店上饱餐一顿了。他们两人随随便便一晚上消费,都是五位数,dollor。

“既然这么便宜的话,就全来一份吧,随便喝。”路明非豪爽的对着店员挥了挥手。他平日里找学校基本都没怎么花钱,算是完全处于被尚卿越包养的状态,虽然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但尚卿越说他是新联会的主席,这些消费的金额都是聘请新联会主席陪他吃饭和租用布加迪威龙的钱。路明非觉得这哥们可能是真不差钱,于是也就厚着脸皮开始心安理得吸尚卿越的血了,毕竟自己这吸血能力,对尚卿越来说,似乎只是蚊子。

其实,这两笔奖学金拿完,换算成人民币,路明非也算是身价好几百万的小富翁了,但他的钱呢,是根本用不出去。好不容易见着了能用钱的机会,路明非也想着充充胖子。

毕竟,陈雯雯还在这里。

说着,路明非望见了那个角落中穿着白裙子的姑娘。她一声不吭,默默无闻。

就好像自己曾经坐在文学社的那个角落一样。

“路总大气啊!”

周围人的称呼已经从路哥演变成了路总。

“没有,没有,客气,客气。”路明非敷衍地应付着。

他喝着酒,用斜视的目光瞥了一眼那个曾经他心心念念的姑娘。

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曾经在自己面前,接走她的赵孟华。

路明非突然看见,紧紧挨在赵孟华身边的姑娘,已经变成了那个钢琴很好的小公主。

这时,他才猛地发现,原来赵孟华,已经,另寻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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