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特工
“嘿,把手举起来,蹲下!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四十五层高楼楼顶,乔治·史黛西刚刚到达顶层,就看到几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正蹲在地上对一堆东西取样。
他直接举起了手里的警枪,对准了几人。
他的身后,几名警探也纷纷举起了手里的枪。
“不要误会,警长,我们是联邦调查局的外勤,这件案子现在由我们负责!”
一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略有些秃顶的中年人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张开手示意一众警探放松。
乔治警长眉头一皱,却是没有放下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你最好能拿出证明你身份的证件!”
中年人不慌不忙的在一众警探警惕的目光中从西装内侧掏出一张证件,走上前递给了乔治,让他检查。
乔治警长接过证件,看着上面的头像和身份信息,直接掏出了对讲机。
“喂,警局吗,我是乔治史黛西,查一下一个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信息,杜克·阿克曼!”
“好,我知道了!”
乔治警长听着警局内传回的信息,那边说权限受限,但协查之后联邦调查局确实有这个人。
名叫杜克的中年人对于乔治警长的不信任却是没有说什么,脸上一直挂着温和的笑容。
从乔治警长手里接回证件。
“警长,这件案子涉及到国家安全,接下来的工作交由我们负责,希望你们纽约警局不要再插手了!”
杜克说话很客气,乔治警长脸色很难看,虽然没有直接朝着他甩脸色,却是没有再多说话,直接带着手下的一众警员离开了天台。
在联邦,各州都有自己的警察系统,而联邦调查局却是直属于联邦政府管辖,在某种程度上高州级警察系统半级,但两者实际上却没有直接的管辖关系。
但联邦调查局面对认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有优先接手的权利。
各州的警察对于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可都没什么好感。
当然,这点菲尔·科尔森特工丝毫不在意。
就算纽约警局嫉恨,对他不满,要找的也是联邦调查局的杜克,关他菲尔·科尔森什么事。
“长官,您得来看看这个?”
负责采样的一个特工突然惊呼出声。
菲尔·科尔森快步走上前。
天台的角落,一滩血红色的粘稠液体正在不断冒着气泡,上面黏连着的衣物残留和依稀可见的骨骼,证明着这里曾经是一个人。
“长官,太不可思议了,这不是强酸和化学毒素,是某种生物毒素!”
听着手下特工的话,菲尔·科尔森皱起了眉头:
“你是告诉我,这能将人的尸体腐蚀成这种模样的,是某种生物的毒液,是毒蛇还是什么东西,还是说是外星物种?”
特工有些为难道:“目前的便携检测仪只能分析出,这是一种生物毒素具体的需要送到科学部进行更细致的化验!”
“那就赶快送去检验!”
菲尔·科尔森看着面前的一堆糊状液体,皱了皱眉,拿出一部通讯手机,走到了一边。
……………
“失败了!”
纽约某处的一个不知名庄园。
一个人工修建的温泉池内,白气升腾,蒸汽缭绕中,金并泡在温泉内,享受着温泉水带来的舒适感。
尽管全身上下都是肌肉,但足有四百磅的体重,给心脏带来的压迫实在太强烈,只有在水里,金并才能缓解身体的重压,这也是他喜欢泡温泉的原因。
金并端起面前漂浮托盘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对于靶眼带来的坏消息,金并没有发怒,刺杀失败,似乎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去告诉狄肯·费斯,交易达成,他要的一百个处子,我会准备好,让他兑换自己的诺言!”
靶眼领命离开,空荡荡的温泉室内,金并拿出一部卫星电话。
“斯隆,你的织布机上需要多一个名字了!”
………
夜,唐宋将斯凯送回了庄园。
直接到了场子里,自己练功的密室洞窟。
先是到了祭坛边缘的积尸坑,唐宋摘下左手的白玉手串,扔进积尸坑内。
一串白玉手串,串联的丝线在积尸坑上方直接崩碎,一颗颗瓷白的玉珠上显露出骷髅的图案。
当接触到积尸坑上方漂浮的阴绿色磷火时,这些玉珠的颜色逐渐变得惨白,成为一颗颗白骨珠。
这些骨珠吞噬着一朵朵磷火,渐渐变成了人头大小的骷髅妖。
这些骷髅妖在积尸坑内飞窜,吞噬着坑底的阴气磷火。
骷髅妖,禾山经上排名第二的狠毒法门,
这种妖术要用横死的人头骨为材料,凝聚无数凶魂厉魄,杀伤无数生灵才得炼成。
骷髅妖所喷毒烟含有尸毒,中人必死,每杀死一头生灵,就能吞了魂魄,凶威越甚。
放出骷髅妖后,唐宋又将今日见了血的小黑褪了下来,让它化为黑蛇本体,盘在一头甲尸的天灵处吞取月华精气。
有骷髅妖和小黑警戒,唐宋盘膝坐在了祭坛中心。
一丝丝的月华之气开始从囟门涌入唐宋的体内。
练气境界分为前,中,后期,其实就是用日精月华,天地精气充盈改造自身的一个过程。
练气,筑基皆是如此,只有修士的身体被天地精气改造的强大,才能承受后期的天地煞气。
练气者,炼的便是真气,将天地精气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真气。
一丝丝的太阴月华不断的被吸入,吸入,吸入,唐宋双手成莲花状,嘴里默默的念颂道门不传之秘的‘伏魔心咒’,十指飞快的跳动,一道道刺目的银亮的光华在空中组成了一个个繁奥的符咒。
三十六具铜甲尸同时吞吐着月华星力,
唐宋浑身汗水四射,一丝丝强大的气劲从浑身毛孔喷射了出去,
同时,一缕缕彷佛烟雾一般夹杂了无数的光点的月华星力从囟门狂涌而入,四象二十八宿疯狂的转动。
唐宋浑身舒畅无比,一股浊气从小腹下直涌而上,猛的仰头向天,一声怒吼。
一道无声的震波笔直的穿透了土层,穿透了上百米的高空,在高空中彷佛一道雷霆般炸响,四散的气流卷开了大片的雾气,一点点星光直射了下来。
…………
曼哈顿,地狱厨房。
三十几辆黑色商务车分散着开往大脚帮的各个据点。
大脚帮的生意主要是生物药剂走私,也就是走私药,和面粉生意,经营的不大,但是在纽约也有自己的地盘。
弗兰克坐在一辆黑色七座商务座的后排,擦拭着自己的配枪,神色有些严肃。
他刚刚得到老板被人刺杀的消息,虽然说他对唐宋有信心,确信这些臭鱼烂虾不会伤到自家老板那个怪物。
但态度总归是要有的。
“任务变更,歼灭大脚帮的所有人,”弗兰克通过自己的耳麦通讯器下达着自己的命令。
通讯器内一片寂静,除了呼吸声。
能来到这的都是军中的佼佼者,他们有的是游骑兵,有的退役于海军特战队,还有的是各国退役特种兵。
当俄式制式步枪拿在手,穿上全套装备,配上无线通讯耳麦,这一刻,这群久经锻炼的军人,不约而同进入了战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