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18章青梅时竹马事
晚饭的菜跟中午一样又全部都是辣的,这里是山区湿气重,人们爱吃辣的祛湿。我实在很不能吃辣的,就着汤把一碗米饭匆匆塞进肚里了事。别的同学才刚开始吃,我就已经吃完了。
一吃完饭我就去水池边洗衣服。没过一会,只见谭天也端着脸盆走过来,他把他的脸盆紧挨着我的放下。他的脸盆里只有一件t恤,五分钟前吃晚饭时我看他还穿在身上。
我心里觉得奇怪,正想问他怎么也吃得这么快。还没等我开口谭天就抢先问了话:“你小时候要学这么多东西,每天需要花很长时间练习吧?你是不是都没什么时间玩?”
我压下了本来想问的话,照实回答他:“练琴平时一小时,除了考级之前会加强每天三四个小时;练字大概半小时,跳舞是一周三次,不用每天练的,所以还好。我经常跟院子里的孩子玩的,爬树啊翻墙啊,我很在行。”
“你还会爬树翻墙?看不出来。”谭天一脸不可置信,“你看上去就像个……”他想了想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
“像个什么?弱不经风的林妹妹?”不用猜我也知道他想说什么,几乎每个初见我的人都这么认为。
“我可没这么说。”谭天不好意思的否认,但他的脸色告诉我他刚才就是这么想的。
“你这么想也没关系,我说的时候别人都不信。小时候跟着邻居家的哥哥学的,哪天给你露一手。”我毫不在乎的说,并得意的朝他笑了笑。
他笑眯眯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他仍旧半信半疑,不过我不介意,等他哪天看见就信了。
“你呢?小时候都爱干什么?”我反问他说。
“我们男孩子玩得可疯了,什么好玩玩什么,不知道危险害怕。有一次我跟同学去地里摸小龙虾,结果摸出一条赤练蛇,当时年纪小也不知道怕。现在想起来如果被毒蛇咬了就麻烦了。”谭天说起小时候的事情兴致勃勃。
可是我一听到蛇就头皮发麻,露出厌恶胆怯的表情:“我最怕蛇了。”小时候也跟张鹏他们一群男孩子玩,但是没玩过这么危险的事,张鹏也不会让我玩。
谭天看我露了怯,反倒有点开心,说得更起劲了:“我们还下河抓鱼,有好几次被蚂蝗叮。蚂蝗身子肥肥的滑溜溜,扭来扭去,吸在腿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后来大人告诉我们必须拍才能拍下来。”
说实话,我没见过蚂蝗,听他描述的觉得挺恶心的,不过我还是饶有兴致的听着。他玩的那些东西我都没玩过。
谭天如数家珍的接着说:“有时后还会跟小流氓打架,有一次我的左眼皮还被划破了缝了好几针。你看现在还有个疤。”说着他指着疤痕低下头让我看。
我凑到他跟前一看,果然左眼皮上有一条两三厘米长的疤痕,虽然已经淡化得跟其他皮肤一样的颜色,但是仍可以想象当初伤的时候有多惊险,差一点可就伤到眼睛了。
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阵后怕,谭天差一点就不是现在的谭天了,如果那样他也就不会如此神采飞扬的站在我面前了。我心里唏嘘当时毫厘之伤或许就会让我们现在千里错失。
“太危险了。”我发自内心的感慨到。谭天肯定猜不到我嘴里虽然只说了四个字,心里却已经翻腾过了千字文。
谭天此时抬起头睁开眼睛,正好对着我的眼睛。他似乎看出了我眼里有情绪,好奇的对着我的眼睛琢磨了好一会。我被他盯得绯红了脸,别过头去躲开他的注视。这时谭天才意识到自己这么盯着我的眼睛看似乎有点失态,脸上也起了一层红晕。
两人都尴尬了一会,还是谭天主动打破沉默继续说:“所以我家里常年都备着各种外伤药,我和我哥两个男孩子三天两头不是他伤到这里,就是我伤到那里。
我爸还特意买了些医书学习,就是为了给我俩有啥紧急情况的时候能用。小时候家里书少,我没书看就每天翻医书,我熟读了《赤脚医生》,《中国典型病医典》,《中国草药学图文手册》……”说着还把他记得的那些病例病症给我详细解释了一遍。
听得我敬佩之心油然而生:“你小小年纪饱读医书,那岂不是可以当赤脚医生了,你没去学医可惜了。你动手能力这么强,要是当个外科医生没准就成为’谭一刀’了。”
“哈哈,听着比《雪山飞狐》里的’胡一刀’还厉害。”谭天被我的比喻逗乐了。
后来我们又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两个人都滔滔不绝争先恐后的讲。我们第一次聊了这么久,而且不像以前那样说话带点拘谨了。我突然生出一个念头,要是我从小就认识谭天就好了,我就不会错过他那些好玩的事情。
喜欢上一个人大概就始于,你能津津有味的听他絮絮叨叨的讲小时候那些琐事,在不相干的人那里这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千篇一律,在喜欢的人那里都变的闪闪发光,生动有趣。
母亲对待第一个新生的孩子,恨不得每掉一根头发丝都拾起来收藏好,标明日期和地点。而喜欢上一个人也是这样,在自己触及不到的过去里对方是怎么长成现在的样子,对方都做了什么,那时候自己在干什么,有没有一点相交的轨迹,不想漏掉一点一滴。
我就很想知道认识谭天以前做过的每一件事,遇到过的每一个人。在我们曾通用过的课本里,那道排列组合他是怎么解的,那篇作文他是怎么写的。如果他也问我,我会告诉他我是怎么做的,如果他不问我就一直听他讲好了。
聊着聊着我突然想起来问:“那次卖报纸我有事去不了,在你信箱里留的字条你看见了吗?”
“我看见了,”谭天犹豫了一会说,“那天我有事就没去找你。”
我等着他跟我说是什么事,但是他停顿了很久也没有说。我想起那天在他楼下看见的那个女生,心想谭天肯定跟她在一起,有点不高兴,于是也不说话,低头开始洗早已搓了不知多少遍的衣服。
谭天发现我沉默不语,看了我一眼,嗫诺着想说点什么但又有些犹豫,于是也跟着又把他那仅有的一件t恤洗了一遍。刚才两个人还聊得热火朝天,这会儿突然又都不说话了,气氛很尴尬,我的心里也闷闷的。
我把所有衣服又搓了一遍,还是没等到他开口。手指都已经泡得有点发胀了,于是我拧干衣服端起盆决定离开。
谭天见我要走,有点着急,忍不住开口说话了:“我后来没去卖报是因为那时我跟导师做的项目出了问题,我有很大部分责任,被导师狠狠骂了一顿。项目基本要全部重做,花很多时间不说,还浪费了很多经费,我心情很低落。那个项目非常重要,导师也曾跟我叮嘱过很多次,可是我还是有点骄傲大意了,犯了不该犯的错,我特别自责。”
听到这里,我刚才还在责怪他的心马上转为担心了:“那项目现在怎么样了?你上次来看我的时候怎么不说?”
“学期结束前一周做完了,这次很成功。导师把项目报上去申请奖项,应该会很有希望的。”谭天放下手中的衣服,眼里充满信心的说。
随后又解释说:“上次见你的时候项目还卡在那里进行不下去,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而且你那时刚弄伤了手,自己还一团乱呢,不会有心情听我讲这些的。”
难怪上次他来看我时心情明显很低落,明明是来探望我的伤,却态度生硬。他那天来,半句好听的话也没说,还把我噎得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我反过来把他逗笑的。
不过他的到来就已经胜过了任何言语。他在心情如此糟糕的时候,还能惦记着我,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一丝甜。
谭天这么争强好胜的人,犯了这个大错一定觉得特别丢人,所以他一直挣扎着要不要跟我说。我很想告诉他“我怎么会没心情听你讲呢,那天我一直在等你说。你有任何事情都可以不用顾虑的跟我说。”
可是我不好意思把这些话说出来,说出口的只有一句:“顺利完成了就好,恭喜你。”
他以为我不想听,我以为他不想讲。谭天和我之间还有多少没有说出口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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