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抽丝剥茧(15)
尚可盈非常伤心,她向常威诉苦,常威说如果尚彪再敢动手就把他手剁了。尚可盈觉得这是常威在安慰她的话语,再说,他们二人根本就没见过面。
接着,常威又问,他和尚可盈之间的婚事,是不是只要尚彪不反对,就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尚可盈对此给予了肯定答复,还说只要哥哥不反对,妈妈那根墙头草也肯定不会反对。
同时,常威的车辆行驶轨迹表明,宋智英的尸体被发现后,他的路虎揽胜出现在尚彪家附近的频率明显增多。
尚可盈也声称近段时间以来,常威的表现有点儿反常,总向她了解尚彪的动向,问公安局的人怎么说,尚彪回来了没等等。
杨峰和欧阳分析认为,常威极可能为了想和尚可盈完成婚事,才想到并实施了这个「杀人嫁祸,栽赃尚彪」的办法。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制造问题的人。这样的处事处世原则,极可能再次在常威身上得到体现。相对于那些直接杀人的做法,常威的做法明显「高明」了那么一丢丢。
此外,尚可盈在回忆自己和常威的相处时,常威的表现「很霸道」,控制欲很强,曾声称尚可盈是他的,尚可盈家里给她介绍的相亲对象,也不允许她去见面。
常威这样的性格特征,再加之有过案底,属于那种「敢想敢做」的,杨峰和欧阳就此能基本确定他就是杀人凶手无疑。
通过对常威的外围调查得到的线索信息颇丰,终于到了该收网的时候。
常威很快就被带到虎山县公安局。
杨峰还没开始发问,常威就说自己已经改过自新,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况且自己现在有房有车还有钱,日子过得美滋滋,没必要作女干犯科。
杨峰冷笑:「没人说你干了什么作女干犯科的事,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强调这一点?」
常威辩称:「我有案底啊,你们警方总带着有色眼镜看人,莫名其妙把我带到警局来,很可能就是因此对我有什么误会。」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要是行的端坐的正,进一趟警局有什么可担惊受怕的?」杨峰继续冷声说道。
常威嬉皮笑脸地回道:「我就是提醒你们,不要冤枉好人。」
单从这些表现来看,杨峰和欧阳基本能确定常威就是一块「滚刀肉」,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不见棺材不掉泪,如果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或严密的逻辑论证,恐怕很难撬开他的嘴。
杨峰心里有了底,便开始发问:「你认不认识尚彪。」
常威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他就是可盈的亲大哥,但我从来没见过他,对于他们一家人不能接受我与可盈交往,其实我也理解。」
杨峰转而拿出宋智英的照片:「你认不认识照片上的这个人?」
常威仔细看了一眼:「有点儿眼熟,应该在哪儿见过。」
杨峰知道他在装模作样,却不得不「提醒他」:「我们掌握了一些证据,根据悦来酒店的监控视频显示,你曾和穆志杰一起进过这人的房间,还有印象没?」
常威立即换上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是了是了……原来是她。我和志杰确实见过她,实不相瞒,志杰……那啥,当时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就带我去和她见了一面。」
「到底是介绍女朋友,还是介绍可被包养的情妇?」
常威干笑了几声:「公安同志,这个好像不违法吧?」
杨峰不答反问:「你还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吗?」
常威装模作样地想了片刻:「好像是姓宋,叫……智英,对,就叫宋智英?」
杨峰的嘴角顿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转而继
续问道:「当天的监控视频显示,穆志杰从宋智英的房间出来后,站在走廊上却将房门反锁,两分半钟以后你才从房间出来,出现在走廊上。」
「也就是说,你和宋智英曾单独在房间里呆了两分半钟,你们之间都说了些什么?」
「也没啥,无非就是了解一些她的基本情况,哪里人,今年多大,为什么会到虎山……发展,以后有什么打算。我当时正在犹豫到底要不要那啥……包养她,所以想对她多一些了解。但最后还是觉得……她不太干净,就放弃了包养她的想法。」
「她是不是和你说过,她以后打算在沙市开个卖衣服的小店?」杨峰问。
常威十分肯定地点头:「她的确说过自己有这个打算。」
「你确定?」
常威再次用力点头,表示确定。
「这次在酒店见面以后,你们有没有再见过面?」
常威仔细想了想:「之后在酒吧……好像又碰见过她。」
「为什么是好像?」
「我记得不是很清楚,所以不敢确定。」
杨峰冷笑,沉默片刻后,又问:「除了在酒店、酒吧的这两次见面,之后你们还有没有见过面?」
常威立即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要是经常见面,我怎么可能对她没什么印象呢?」
「那倒也是……但你的车经常出现在红珊瑚小区,有时候还直接开了进去,甚至就停在她租的房子楼下,这又是什么情况?」
常威的路虎揽胜既然曾经出现在红珊瑚小区,并且次数不少,那么常威极可能是开车接送宋智英,或者是和她在车上商讨作案计划。因此,杨峰便猜测常威的车极可能就在宋智英所居住的楼下停留过。
红珊瑚小区的监控设备当时还没有安装,警方在交警的内部系统搜索车牌号查询出来的行车轨迹,只能显示该车的大致路线,不能精确显示其具体停留在哪一栋楼下。
但常威不知道这些。
常威眼珠一转,却立马给出解释:「红珊瑚小区在砌成安置楼以前,这块地皮上原本有几栋老旧筒子楼。我刚刚出狱时,在没有成立现在的公司之前,曾在筒子楼里租住过。」
「有段时间生意压力很大,总会莫名其妙回忆起当初租住生活在筒子楼里的光景,觉得那个时候浑身充满干劲和激情,很让人怀恋,所以总开车去转转。」
接着,常威又由陷入深情款款的回忆脸切换到了满脸意外:「你们今天要是不说,我还不知道那个……宋智英原来也住在红珊瑚小区,这倒也算有缘……但我从来没在小区里见过她。」
常威「十分聪明」地解释了自己曾在红珊瑚小区出现过的原因,却并没有否认杨峰的猜测,这说明杨峰的猜测极可能就是事实。
当然,常威这套去了红珊瑚小区,是为寻找当年居住在筒子楼里的记忆,杨峰和欧阳压根儿就没把它当回事。这只能说明常威临机应变和临场发挥编故事的能力不可小觑。
「你在撒谎!」杨峰突然厉声喝道。
「宋智英因为自己从事的职业特殊性,除了在红珊瑚小区租房时,使用过自己的身份证,用过本名,对其他人都一律使用化名,要么自称为宋恩慧,要么自称为李芳。」
「你既然和她没有过多接触,事后甚至都快不记得她这号人了,又怎么会知道她的本名叫宋智英?」
「她在穆志杰那儿使用的化名叫李芳,你既然是通过穆志杰和她相识,穆志杰在向你介绍时,肯定只会告诉你,她叫李芳。宋智英这个本名,连穆志杰都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第二次在酒吧偶遇时,宋智英告诉你她的本名了?哼,
我刚才已经说过,宋智英从来不会把自己的本名如实告诉别人,除非这个人和她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
「你和她之间到底有什么非同一般的关系,才会让她认为要将自己的本名告诉你?」
「还是说,你看到过宋智英的身份证,因此知道了她的本名?如果是这种情况,你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景中看到了她的身份证?」
「无缘无故,她肯定不会主动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你看。以我的理解,作为一名女性,就算是将身份证贴身携带,也肯定会将它放在自己的包包里。」
「以此论之,什么样的情况下,你才能看到她包里的身份证?」
「除非她死了!」
「宋智英也的确有开个小店卖衣服的打算,但不是在沙市,而是回老家。」
「这是一名失足女性对于自己未来的美好规划和期待,是她对于回归正常生活的展望,更是她想念家乡、想念父母亲人的体现。」
「但你却将她这一简单理想,连同她本人都一起给谋害了。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梦想,她再也没法达成了。」
「我故意问你,在酒店房间里,宋智英和你单独相处时,是不是和你说,她有在沙市开店的打算,还问了两遍,这么一个错误的信息,你却两遍都态度坚决地对此表示肯定。」
「这说明你当时根本就不是在了解她的个人情况,那么你们之间到底在交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