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出事了。”陈久心中一凛,立刻反应了过来。
这只宠物犬,是房东的心头肉,在寻常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定会带在身边的,就算是犯了错误,也舍不得打骂。
而如今这只宠物犬却以一种极其恐怖的死状,死在了房东的房间里。
凝视了一眼被肢解开来的狗尸之后,陈久皱了皱眉,又开始打量起房东的房间起来。
房间之中非常的干净,看的出来屋子的主人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
甚至屋子之中摆放的家具,摆饰,也非常整齐的摆放在每一个地方,基本上没有挪动过位置,如果这是一个普通人的家里,陈久肯定不会觉得有什么异常的地方。
可种种迹象都表明,房东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出事的,地上躺着的狗尸,就是最好的证据。
所以以上的几个条件加起来,就开始显得有一些诡异了。
陈久蹲下身子,开始打量起被肢解的宠物的狗尸体,如今整个房间里,都没有什么异常,唯一最直观的线索,就有可能是这一具狗尸。
“利器割过的刀口,长度大概十五厘米到二十厘米之间。”他拿手大致的比划了一下,估算出凶器的具体长度。
这种长度的利器很常见,随便在一个五金店或者水果店里都能找到。
并非是什么特殊东西。
不过仅仅是一件凶器,对于整个案件并不能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
沉吟片刻之后,陈久拿出了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张雪。
“喂,这不是大忙人吗?怎么想起有空给我打电话了?”电话那头的张雪打笑道,自从上一次从副本出来之后,两个人还仅仅只是在网上简单的聊过几句。
不过似乎张雪那边也很忙,手中上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我怀疑我们的小区发生了一起命案,现在需要你带一些侦查科的人来采取一些证据。”陈久直接道。
“好,我立刻就派人过来,你先注意自身安全。”电话那头的张雪一听陈久的话之后,语气立刻凝重了起来。
在听到了张雪的答复之后,陈久挂断了电话。
继续开始观察起了现场。
打电话让张雪派侦查科的人来,是为了搜寻这个房间之中是否存在一些仅仅凭肉眼很难发现的证据,例如嫌疑人留在房间之中的指纹与毛发。
这些东西,虽然仔细观察的话,凭借他加强之后的感官未必找不到,但是他却做不到像侦查科那样,直接提取指纹在数据库之中比对,甚至是提取毛发之中的DNA。
所以专业的事情,有时候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就好了。
当然,陈久也没有放弃通过自己的方式来推断。
在某些方面,他也有侦查科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例如.....嗅觉!
静下心来,陈久闭上了眼睛,开始仔细分辨房屋之中的味道,这房子之中的味道很杂,有女人独有的香水味,有宠物身上散发的血腥味甚至还有一些粪便味。
想要在这么多种味道里,找到那个不寻常的味道,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需要他静下心来。
当陈久走到靠近门框的时候,忽然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个味道.....似乎和电梯里的一样?”陈久皱了皱眉,当时他在电梯里的时候,还闻不出来这个熟悉的味道究竟是什么。
现在细细一想,他终于回想起了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闻到过类似的味道。
海市第一医院的太平间!
当时他收服鬼婴的时候,鬼婴曾经让整个太平间的尸体都暴动了起来,也就是在那一次之后,陈久对于尸臭味特别的敏感。
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刻苦铭心。
“可为什么电梯里还有房东家的门口会出现尸臭?难道说有一具尸体,坐上了电梯而后又专门跑到了房东的门口,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破门而入,将房东的狗杀死,而后再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房东带走了?”陈久为自己这个荒诞的想法哑然一笑,而后立刻就将这个可能性给排除。
如果嫌疑人真的是一具尸体的话,房东一来不可能开门,二来房间里面也不会一点打斗的痕迹都没有。
就连那只狗,似乎也是在完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直接被宰了的。
“所以有很大的概率是熟人犯案了。”在将情况分析了一番之后,陈久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不过他与房东的交集仅仅只限于拖房租与催房租这两种情况。
并不知道房东究竟有哪些朋友。
所以还是需要警方的人来了才能更进一步的行动,不过接下来的事情相对而言就比较简单了,只需要将房间之中可能存在的证据收集好。
顺便再查一下这条狗大致的死亡时间,再去根据时间去调查今日的监控,那么究竟谁带走了房东,这件事基本上就百分之百的可以锁定了。
根据味道的判断,对方坐过电梯。
所以监控是一定可以找到这个人的。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张雪出现在了陈久的视线之中,与上一次在副本之中遇见的时候相比,张雪显然疲惫了不少,眼睛之中布满了血丝。
“看来你才是真正的大忙人啊。”陈久打笑道。
“没办法,最近的案子太多了,必须要熬夜处理才行。”张雪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之中海市的案件简直就像是雨后的春笋一样层出不穷。
而且每一起的案子都不是什么小案,而是事关人命的大案子,所以她一刻都不敢懈怠,回来两天基本上都没有合过几次眼。
陈久点了点头,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而是将自己的一些发现和猜测告诉了张雪。
“熟人作案?”张雪有些诧异,“如果是熟人作案的话,那查起来倒是简单多了,不过现如今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受害人。”
如果找不到尸体的话,哪怕是最后把凶手抓出来,最终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被判刑。
所谓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