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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留宿泾河畔

“哇,晋……九公子,这里的河水为何如此奇特,一半清澈、一半浑浊啊?”

第一次离开长安的秦怀玉显得格外兴奋,别看他比李治还大了两岁,身高也高出了小半头去,却要比李治更像是一个孩子。

“嘁,没见过世面的小屁孩儿,连这都不知道啊?”

李治坐在马上没有说话,他也为眼前的景象震惊,脑子里却还想着三日前的情景。

一旁的长孙娉婷却插话了,她其实也是十四岁,就比秦怀玉大了三四个月而已,却要比秦怀玉经历丰富的多。

这里是距离长安城东北不足百里处,泾河和渭河在此交汇。

渭河是黄河最大的支流,而泾河又是渭河最大的支流,两者在此相交,泾河水清、渭河水浊。

泾河的水流入渭河时,清浊不混,就形成了眼前“泾渭分明”的奇特景象。

三日前,“立政殿”中那几位朝中大佬的一致推荐,让年仅十二岁的李治,成为此次河南道赈灾的特派主使。

几位大佬都发话了,李世民也不好反驳,更何况他也有意将儿子放出去历练一番,尤其是在最近,长安城里总是弥漫着一丝不安的气氛。

李治更没有反驳的权利了,好在此行他不用做具体的事情,仅仅利用一下他皇子的身份就行。

更确切地讲,就算只是把晋王的排场打起来,赶着一架空的车辆,都能起到安稳民心的作用。

赈灾放粮,最关键的还是粮食的合理发放,和灾后的重建事宜。

这一切繁琐的事情,自然由魏征领衔的临时大唐官员团来完成,“河南道赈灾观风使”,这是魏征此次东行的名头。

李治离开,长孙娉婷自然要跟着一起去的,秦琼知道此事之后,直接把自己的二儿子秦怀玉给打发了过来。

因此,就形成了李治、长孙娉婷和秦怀玉这样的三人组,李治十二岁,那两位也不过十四岁而已。

李治不喜欢随着大队人马走,就跟魏征约定好在洛阳汇合,然后就只带着长孙娉婷和秦怀玉二人,悄悄地离队了。

长孙娉婷一身劲装打扮,外边还披着一件鹅黄色的披风,腰间暗缠软剑。

秦怀玉这小伙子长的也带劲儿,只是面庞像极了以前的秦琼,面似淡金,背上背的正是秦琼那对“瓦面金锏”。

自从秦琼突破“武道通神”之后,已经不再使用任何兵刃,这对“瓦面金锏”自然就传给了秦怀玉。

不知是受了李治的提醒,还是真的觉醒了某些记忆,他如今更重视自己那套三十六路“秦家拳”的修炼。

三人也不急于赶路,再加上泾渭交汇处如此别样的风景,索性就早早地在河边扎了帐篷,形成一个迷你版的营寨。

这样的琐事,自然难不倒将门世家出身的秦怀玉,李治和长孙娉婷也在一旁帮忙。

一切就绪,也不过刚刚过了申时,身处河边反而没有那般燥热,莫名地多了一丝凉爽。

“九公子,你们在此少待,我去那边的山上看看,能不能打些野味回来——”

秦怀玉背背“瓦面金锏”,手中又多了一副弓箭,向不远处的矮山走去。

“九公子,那臭小子去打猎了,本姑娘也去泾河里钓几条鱼去,不能让他小瞧了我。”

李治不禁有些好笑,这两个人平日里都好好的,一个知书达理,一个家教森严,怎么一见面就互掐呢?

李治也没理会他们,一个人坐在中间的小帐篷里,拿出那本“正气歌”来研读。

那日一连得到了两册珍本,一个就是手中这册“正气歌”,按李世民的说法,这就是通往“文道通神”境界的敲门砖。

另一个,就是袁天罡赠他那册“天子望气术”,可惜,如今李治手里就剩下这一册“正气歌”了。

而令一册“天子望气术”,说来让李治很是郁闷,当晚回到住处的李治,首先就拿出了那册“天子望气术”来观看。

谁曾想,当他将“天子望气术”完全打开之时,突然眼前白光一闪,“天子望气术”不翼而飞了。

等李治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那本书册,竟然出现在了他的丹田里,围绕着那柄沉浸了经年的袖珍枪,在雀跃地跳动。

袖珍枪上散发出淡淡的金光,“哗啦啦”翻阅着那册“天子望气术”,然后那薄薄的册子,居然再次消失了。

而李治的脑海里,却多了一大段枯涩的文字,正是“天子望气术”的内容。

只是,这内容似乎又增加了不少?

刚刚拿到“天子望气术”的时候,李治曾经随手翻阅过的,册子本身就很薄,却也只有前半册有文字,开篇撰有“望气术”三字。

如今在其之后,却又多出两篇来,一篇竟然介绍了“通神”之上的诸多境界,最后一篇的篇名更让李治惊诧莫名——“破妄金瞳”?

李治原以为,这方大唐世界,修炼境界最高者,无非“通神”而已。

无论文武,能达到“通神境界”的,无一不是当世之翘楚。

但是,“通神”境界理论上也不过三百年的寿命,而且也是会有死于非命的可能。

而“通神”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别说李治不知道,就连李世民这样的一国之君,都无从得知。

而已经达到“武道通神”的秦琼,如今也没有了修炼的方向,只能年长日久地自行摸索。

这本册子里却做了详细的介绍,从先天境界开始,才算是进入“练气期”,勉强算是一名炼气士。

吸纳天地灵气,入体化为元力,寿元可达至百五十岁,丹田为气状,初具神识,不能辟谷,

突破到“通神”境,在这里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叫做“筑基”成功。

丹田为液态状,可辟谷,神识倍增,寿元可达三百余岁。

之后,还有什么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等等,度过天劫,才能真正成为传说中的仙人,称为“天仙”。

如果渡劫失败,重则灰飞烟灭、身死道消,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成为一介散仙,除非另有奇遇,否则只能逐渐随岁月而消亡。

天仙却是所有仙人里最低等级的存在,其上还有真仙、玄仙、金仙、太乙、大罗、混元等境界。

这些内容,直接把李治给看懵了。

按说这些对他来讲,都不算什么陌生的东西,前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修真成仙的小说铺天盖地,他又怎么会没听说过这些呢?

可是,说归说、闹归闹,难道这些还能是真的不成?

李治是一个极其有原则的人,既然这些一时半刻都整不明白,他就很明智地选择了——置之不理。

如果这些都是假的,想那么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他才不过一个区区先天境界,刚够得上这里边说的“练气”而已。

那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他又何必去做那“好高骛远”之事?

倒是第三篇“破妄金瞳”,让李治大吃了一惊。

这玩意儿真的假的啊?

“破妄金瞳”,李治唯一的认知,就是神话传说中,孙悟空的天生神通。

却犯了三界大佬的忌讳,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生生地被炼成了残次品的——“火眼金睛”。

当他想看看这篇“破妄金瞳”,到底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咱们这位可爱的李治童鞋,再一次华丽丽地昏了过去。

“哎,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你这点儿微末道行,也敢去碰那‘破妄金瞳’?”

“‘破妄金瞳’虽说也不是太高级,难得还算是一门实用的神通,罢了,摊上你这小子活该我老人家倒霉,就再帮你一次吧——”

还是那道苍老的声音,沉睡了这么久,似乎又恢复了些许生机?

就这样,当第二天李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眼睛有了异样。

碰到每个人,都能看到他们头顶上盘旋着一团气体,有大有小、有清有浊、有实有虚,更有各种不同的色彩。

“这难道就是‘破妄金瞳’吗?也没觉得有多么厉害啊?”

李治小声的嘀咕着,可惜,没有人来回答他。

如果李治现在内视一眼丹田的话,他会发现那柄诡异的袖珍枪,又陷入了昏睡之中,仿佛用完能量的电池一般。

……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没有什么修炼的法门,只是有这么一篇“正气歌”,李治每次读来,似乎整个心灵都被洗涤了一次,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李治如今也算是文武兼修,尤其到了先天境界之后,他发现自己的丹田产生了变化。

李治也不清楚别人的丹田是怎样的,如今他自己的丹田却是被一分为三。

那柄诡异的袖珍枪高悬在那里,稳稳地占据着当中最大的一块位置,而略低一些还有两个小气团,一左一右、一黑一白。

如果按照册子上的说法,先天之境丹田为气状,那么这一黑一白,难道就对应着文武各自到了先天境界吗?

李治尝试着去调动丹田里这两处气团,果然,当他施展“秦家拳”时,右侧的黑色气团兴奋不已,顺着体内的经络一遍遍运行着。

当他划虚成字、笔走龙蛇的时候,左侧那白色的气团却又在不断地变大变小,滋养的则是他周身的窍穴。

只是,当李治再次施展“五禽戏”的时候,这黑白二气懒洋洋的,却无动于衷。

似乎能量的吞吐,都是被那柄诡异的袖珍枪牵扯着?

李治一遍遍默诵“正气歌”,那种玄而又玄的感觉又来了,丹田内的白色气团更加的兴奋,体积再不断地在膨胀。

可惜,它也只能占据那么一小角的位置,只能委屈地不断压缩自身,渐渐的,这是要液化了吗?

……

“九公子”,我回来了,看我打到了什么?足够咱们好好饱餐一顿了——

“嘁,一只黄羊、两只山鸡而已,又不是什么稀罕物件,看看本姑娘钓到了什么?”

这是秦怀玉和长孙娉婷的声音,感情两人已经猎捕回来,在帐外争功呢。

李治苦笑一声,也不好责怪他们,如果再给他一刻钟,是不是就能体会到文气液化的感觉?

“娉婷姑娘、怀玉兄,你们二位都辛苦了,雉奴也不想白吃现成的,不如炮制这些猎物就交给雉奴吧?”

也许是这个世界能够修炼的原因,到了先天之后,李治就能感觉到自己一吸一呼之间,有一种别样的气体进入自己的身体。

这种气体不是正常的走肺,进入呼吸系统,而是游走在周身的经络,最终进入丹田之中,慢慢沉淀下来。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吧?

可惜,在长安城里,李治觉得这样的“灵气”还是太少了,一整天下来都未必能累积头发丝粗细。

到了这泾河、渭河交汇处,李治明显能感觉到,空气中的灵气密度大增,这才是他愿意在此停留的真正原因。

而且,就刚刚李治扫了一眼秦怀玉今日的收获,那一只黄羊和两只山鸡,身上都有淡淡的灵气。

看来这个没有人工污染的世界,连野外的生物都能从大自然吸取灵气啊,如果烤来吃,恐怕会秒杀后世的一切野味了。

“九公子,怎么能够让您来动手呢,要是您真有妙法,只管说出来,我来操作就是了。”

秦怀玉可不敢让李治给他做吃的,临出门的时候,秦琼就交待过,一路跟着晋王殿下,安危他是保证不了,毕竟李治的功夫要高出秦怀玉不少。

让秦怀玉跟过来,那就是当一个小厮来使唤的,当然,精明的秦琼未必没有让小儿子出去历练一番的想法。

李治自然争不过秦怀玉,只好说了他所知道“叫花鸡”的做法,那只黄羊自然就是洗剥干净,直接架火烤来吃。

“九公子,您也不好奇我钓到了什么吗?”

看到秦怀玉已经忙活上了,而这二位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自己,长孙娉婷就有些吃味了。

“哈哈,那就让我们开开眼,看看娉婷姑娘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吧——”

李治当然不能驳了长孙娉婷的脸面,到底是一个姑娘家家的,一开始他们两位只当这小丫头在玩闹,也就没怎么当真。

既然一而再地要求展示一下她的“劳动成果”,李治索性成全了她。

一个行军用的深色口袋,被长孙娉婷拎在手里,口袋里还一动一动的,应当是从泾河里捕捉的鱼虾?

看到成功地吸引了这二位的注意,长孙娉婷才将口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

顿时,沙滩上就出现了四条大鱼,每一条至少都在五斤以上的样子。

“行啊,娉婷姐姐还真有两下子,居然能钓到这么大的鱼?我去架上一口行军锅,咱们一会儿炖鱼汤喝。”

他们是从大部队脱离出来的,一开始秦怀玉就长了个心眼,多带了一匹马,专门用来驮三人的行李和生活用具。

一口小一号的行军锅,居然也被这小子扣在了马背上,如今还真派上用场了。

李治却没有说话,而是紧盯着其中的一条鲤鱼,那条鲤鱼是这四条鱼中个头最小的,却是难得的金黄色。

更关键的是,如今李治有了“破妄金瞳”,虽然他自身的境界还实在太低,根本发挥不了“破妄金瞳”万分之一的威力。

却看到这条金色鲤鱼,周身包裹着一层红色的气体,若隐若现。

而那一双红色的鱼眼中,似乎还流露着一丝乞求的意味?

它,是在流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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