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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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龙沙丽也是被你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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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东明摇摇头:“不是我干的,本来我觉得杀了总经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跟龙沙丽在一起,怎么可能杀了他呢?况且,我可是在办公室办公根本没有时间杀人吧!我只杀了一个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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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道:“龙沙丽确实不是马东明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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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警官疑惑道:“怎么回事,那龙沙丽是谁被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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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在这之前,我先说第二起命案现场的黑色鞋印,那是43码鞋子,鞋子的大小是26.5厘米,这样看起来有点像是男人穿的鞋子的大小。”
我继续说道:“可是这里有一个矛盾,这个黑色鞋印的鞋后跟的距离得颜色非常淡,几乎快要淡的消失,而鞋头和鞋底中间部位颜色非常清晰,一般来说人踩在地板上应该是脚印全部非常清晰,但是案发现场的这个脚印是半黑半淡,这是什么意思,那是因为这个犯人穿这个鞋子有点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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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责任摸不着头脑的说道:“太大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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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因为犯人的脚掌只能穿到脚的鞋中间部位,而剩余的脚后跟是中空的,鞋子中间部位踩在地上的话脚和身体重力的力量会出现半个清晰地鞋印,而脚后跟因为是中空所以踩在地板上会出现非常淡的印子。所以这才出现了半淡半清晰地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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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警官点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脚跟有点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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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说道:“所以这就表示犯人地脚掌如果在鞋子中间部位限制的话,他(她)的脚掌应该在1米6到1米65的身高差不多,鞋子的穿法是36或者37码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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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警官恍然大悟道:“这么说,犯人是1米7的身高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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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对,其实犯人地身高不过是1米6的个子,之所以要穿43码的鞋子,其实就是为了让警方认为犯人是1米7的男人,让警方的往另一个方向展开调查这个不存在的1米7的犯人,以混淆警方的加大调查难度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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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说道:“还有一个证明犯人是1米6的证明是房间门口的二滴血迹,这个滴落血迹呈微落不整的圆形,整体血迹形状呈2厘米,毛边的话估计3毫米左右,表明他是走动的情况下滴落的,而根据滴落血迹的高度是1米3的高度,也就是手部垂直离地面的距离,表示这个人的身高是1点6多左右,头跟肩膀的高度误差是4米,如果是走动的情况下不整的圆形血迹的毛刺样改变呈圆周状分布从而让滴落血迹面积,所以犯人割断喉咙后,拿着血淋淋的刀片走到门口的时候滴落下来的。
我继续说道:“还记得前面我说过的,龙沙丽的割喉是反手持刀吧!而且起刀处和收刀处两边都很粗糙,中间很整齐,这就表示第二个凶手是反手持刀,而且是从右到左割断喉咙,可是右手怎么会两边那么粗糙,按道理说右手是非常顺手,即使割得不舒服也不用那么粗糙的费劲,那是怎么回事呢?”顿了顿,接着铿锵有力道:“那是因为犯人不习惯用右手,反手持刀的时候右手是极其不舒服,导致割断的时候会非常费力,所以才会出现两边粗糙的伤痕,这样看来犯人应该就是左撇子,因为左撇子是惯用左手,而右手是使不出那么强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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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警官一惊:“犯人是左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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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向某人道:“对,秘书申玲蓉就是一位左撇子的人。而且身高也是1米6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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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玲蓉脸惨白如纸,她反驳道:“你说什么,你说我是左撇子就是凶手,你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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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摇头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发现你的左手手指比右手手指比较发达坚硬,而右手比较有点坚硬,应该是电脑键盘打字的时候重力的力度集中在左手食指上,因为快速打字的速度因为惯力作用,左手食指的力度惯性会更大一些,时间一久就会变得僵硬扁平,我就知道你是左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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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说道:“你因为某种原因想要杀死龙沙丽,至于动机我等会儿解释,在10点55分的时候我推测你为了避人耳目,你穿好行凶用的衣服,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和帽子,又穿上43码的鞋子,还有刀片从后门出口离开公司,走在没有监控摄像头的路上,到达龙沙丽的家门口,因为龙沙丽认识你,所以就不假思索地开门让你进去,你为了不惊动邻居,估计你找了某个借口和龙沙丽进到房间里,接下来你让龙沙丽坐在床上,然后就你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龙沙丽的枕头把她捂死,龙沙丽因为挣扎,把牙龈和抓痕给留下痕迹,你把她杀死后用刀片把她的喉咙割断,因为人死后,血液凝结,流血较少,所以不用担心你会被沾上血迹而留下证据但是你不懂得人体结构,所以一时之间没有完全割断主动脉,这才没有完全割断喉咙里的气管,在你把她杀死以后,因为鞋子的宽松而留下了半淡半清晰的脚印,还有美工刀片上的血迹也是你走出房间的时候掉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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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警官点点头表示理解道:“哦,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死后割断喉咙没有喷溅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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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玲蓉故作镇静,冷笑着反驳道:“荒唐,你忘了吗?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你也不是问了我的同事,当时我们一起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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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欣丽微微一笑道:“如果你有一个共犯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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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玲蓉脸色大变,但还是冷静的反驳道:“什么共犯,同事明明就看见过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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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警官看着朱欣丽更是莫名其妙:“这是怎么回事,如果犯人是申玲蓉,那么跟同事吃午饭的时候的申玲蓉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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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来了毫不相关的一句:“你知道硅胶面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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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警官匪夷所思的问道:“硅胶面具,不就是把人的面容改变其他人人的面容的易容术吗?真的有这个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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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说道:“是啊,你在网上硅胶面具就能找到。那些面具是硅胶所制,厚度不到一毫米,面具上有真人的纹理和肤色,仿真度非常高,而且在耳朵、鼻孔和嘴唇等部位还有通气孔,这样可以呼吸顺畅,如果制作申玲蓉的面容,可以根据申玲蓉的头型和外貌所特制的,效果更加逼真,所以佩戴以后,便跟真正的申玲蓉丝毫无异,但还是露出了三个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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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警官说道:“什么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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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忆道:“根据同事的证词,这个伪装成申玲蓉的共犯涂的指甲油没有香味,我知道香奈儿指甲油会发出阵阵香味,可是你的同事什么都没有闻到,这就表示你的共犯可能买了便宜的指甲油,根本没有香味。第二个破绽是共犯右手吃饭,你是左撇子,不会习惯用右手吃饭,为什么你的共犯会是右手吃饭,因为他不是左撇子,所以得用右手吃饭,第三个就是共犯伪装成申玲蓉的硅胶面具的有一个皱纹凹陷,说明这个硅胶面具有一点凹陷状态,可能质量不好而裂开,还有的就是声音,你的同事跟我说你说话的声音有点浑浊不清,那是因为你的共犯是使用了变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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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警官匪夷所思:“变声器,不就可以改变另一个人发出的声音?”
我点点头:“只要根据申玲蓉的声带传输到手机的某个软件里然后合成申玲蓉的声音进行混合效果就可以把声音变成以假乱真的方法蒙骗其他人,不过这个还是有点缺陷,这个‘变声器’没有那么完美的效果,毕竟手机还是有点扩音器的声音,导致你的同事听到‘你的声音’有点怪里怪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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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说道:“在10点55分,你和共犯在洗手间交换身份后,出去行动,你在行凶完成后,你把美工刀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回到公司的后门旁边的洗手间,时间是11点10分左右,而在同一时间,伪装成申玲蓉的共犯借口说要上洗手间而离开食堂,接着你共犯两人换回身份,然后你回到食堂吃饭,装作什么事没有发生过一样跟同事聊天,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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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申玲蓉大声说道:“别再说了。”她承认说道:“是的,龙沙丽确实是我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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