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到手
之前流行的说法认为狗头金是天外来金,是含金元素的陨石,在大气层中摩擦灼烧,把杂质烧掉后,便出现了熔铸状态的,高品质的狗头金了。
近来这种说法渐渐被质疑,现在认为狗头金是一种自然金,因为研究其产地便会发现,这种出产狗头金的地方,一般周围多有原生金矿。
狗头金的形成,很可能是由于金矿附近的含有金的地下水和生物的富集作用,在某些情况下聚集在一起沉积形成的。
这种块金中一般都含有石英、沙粒等杂质,并不纯,表面也是坑坑洼洼的,这些都是水流浸泡冲刷的证据。
不过怎么形成的也无所谓,只要东西能到手就好。
杨一斌找了个借口去小镇体验一下淘金的乐趣。
其实这是一个旅游项目,就是在镇上的那条小河边,用铁盆装河沙,然后在慢慢淘出来里面的金粒。
不过时至今日,这种淘到金粒的希望越来越小,毕竟开采了150多年,有些地方的河沙都翻了好几遍了。
杨一斌花了点小钱拿到了旅游商店的淘金工具,然后故意跑到离其他游客比较远的地方,给人感觉好像要寻找一个别人没淘过的地方。
商店店员们满脸笑容,他们可不觉得这样就能有收获。
他这么做就是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将狗头金召唤回来。
他已经清晰地感觉到那块狗头金就位于小镇外的那座山的山顶位置,只不过其由于表面裹了石层,凭眼睛是看不出来的,要试试它的重量才能发现异常。
他在那里大声召唤:
“天灵灵,地灵灵,玉皇大帝保佑,佛祖保佑,上帝保佑,真主保佑,归来吧!我的黄金!”
这句话引起了其他游客的欢笑,他随手将半盆河沙舀进盆中,开始淘金。
与此同时,仿佛听懂了他的命令,他识海中的聚宝盆猛地晃动,随即一股无形的星光飞射出去,越过小镇直奔山顶位置。
随着“啪”的一声响,那块狗头金外层的石皮应声脱落,露出了其中包裹着一块大约2公斤的狗头金。
它形状像一只展翅的猎鹰,个头并不大,大概有杨一斌的一个拳头大。
星光萦绕,它倏然在当地消失,紧跟着他的聚宝盆中便出现了那块狗头金。
意识中,这块狗头金全身金灿灿,闪烁着醒目的光芒,十分漂亮。
黄金动人心。
他现在总算懂了为什么在世界各地,从古到今的所有人都会把黄金当宝贝了,确实漂亮,一看就让人心生喜爱。
旁边的人还在笑,杨一斌也想笑,反正笑的意义并不同。
完全放松下来后,他还仔细地在水盆中找来找去。
“你能找到黄金吗?”一个工作人员过来笑着问道,“如果能找到,我愿意以两倍市价来购买。”
杨一斌手在水盆里摸来摸去,偶尔还会用手搭凉棚,挡住光芒,低头看水底的反光,一幅很内行的样子。
他突然抬头问道:
“你说的是真的吗?dude。”
“当然,我从来言而有信。”店员刚说完紧跟着就愣住了。
因为杨一斌从手盆底下捏出一粒金粒,很小,但也是金子。
OMG,这名店员感觉自己好倒霉。
这粒金子只有2克重,上专业的金磅一称就知道。
店员给他称重后,笑着道:
“好样的,兄弟,没想到还真让你找到了一粒金子,今天的黄金市价是1克黄金65澳元左右,2克是130澳元,我刚才说给两倍价格,那就是260澳元,接近我半个星期的工资了。”
“你该不会打算反悔吧?”杨一斌自然不在乎这点钱,但难得是今天得到了一个彩头,凭自己的手挖出金子来,自然不愿被他轻易赖掉。
“当然不会,这笔钱马上给你。”他还真去领了工资,把260澳元的现金拿给了他。
杨一斌把那粒金子也放到他手里。
这位店员名叫斯蒂夫·布朗,这时小心地把金子找了个小袋子装好,然后说道:
“我要把它保存好,将来万一有一天金价翻了三五倍,那我这笔投资可就有盈利了。”
这倒真有可能,不过要等个十年二十年的。
杨一斌也很开心,反正他已经把狗头金弄到手了,其他的真的不那么重要。
而且,其实在澳大利亚有规定,如果在澳洲的国有土地上捡到狗头金、钻石这样的东西,属于发现人所有,不用上交给国家,只要正常交税就行。
如果是在私人土地上发现的,那么发现者与地主平分这笔额外的财产。
但他不敢确定游客是不是也是这么处理,而且万一它一个国家跟你耍赖,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所以,最好还是保持沉默,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不过今天开心,他便带着笑容拍了拍手中的260澳元说道:
“斯蒂夫,感谢你的奉献!走,咱们去餐厅,我请你吃午餐。”
“兄弟,你真是好人,那咱们去吃这里的农场餐厅如何,你们肯定会喜欢。”
杨一斌喊上蔡瑜,三人一起去吃斯蒂夫说的农场餐厅。
所谓农场餐厅,指的是这家餐厅的所有食材都是它所在农场里自产的。
这家店离的并不远,就在小镇外面的农场路边上,点名叫Meletos。
进去之后,有一种澳洲牛仔农家风的感觉。
在厨房的出口位置他们开了一个地火炉,很多食物都以烤制、焖煮为主,加工手段比较简单。
但奈何食材好,主打的就是有机、新鲜、自然。
而且这家店上菜顺序也不怎么讲究,先上的是辣香肠披萨。
虽然味道不错,很香,但吃了这东西后面的菜还吃的下去吗?
随后又上了豆子焖鸭腿,香煎肉段,红酒绘牛肉,豌豆尖小羊排等。
最后又上了蘑菇款意面,这玩意据说是土澳人最爱吃的东西。
说实话菜品都算是普通的,不过人家打的是农场风,披上这个噱头,档次好像就提升起来了。
价格不贵,三个人吃了一顿,花了120澳元。
吃过饭后,斯蒂夫连同饭店的老板一起带着他们在农场里逛了一圈。
老板一路给他们介绍着,这家农场面积不小,大片的牧草区,稀疏地分不着几群牛羊,两只牧羊犬在远处草丛中懒洋洋的。
更远处还有种植苹果树和葡萄的农业区。
农场的栅栏有一处倒塌的地方,几只袋鼠蹦跶着跳进来,它们丝毫不把人放在眼里,老板在那里吓唬了半天也没用。
老板最后无奈地摊手说道:
“没办法,如果它们来吃草我不会管它们的,但这些家伙总是不停地拆我的篱笆,还总揍我的狗,这我就不能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