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堇清的这句话倒让江母吃了一惊,“哇,还有人看不上我儿子的。我儿子这么优秀!”
堇清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嚼完才回答她,“她很好,是我感觉自己比不上她。”他说的是实话,他虽然成绩很好,但那也只是成绩好而已,他和她不一样,她读过的书,去过的地方,都是他比不上的。
那次去她家,看到书房里她的书架上的那些书,以及照片墙上她去各处旅游拍的照片。那一瞬间,他感觉到她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他又往嘴里塞了一口饭,心里却莫名有些生涩,嘴里的饭也变得没有那么美味。
江母也是个过来人,懂他的心事,安慰他,“没事,别灰心,女孩子的心都是软的,她看出你对她的好,就能接受你了。”
堇清点点头,继续吃自己的饭。
他搞不懂为什么苏晴那么喜欢文学类的书,他就一点儿也看不进去。不过他却在表姐看徐志摩的诗时记住了徐志摩的一句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记得那么清,可能是在他的心里,苏晴一直是处于这样的地位的。
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会对她痴迷到这种地步,因为有一次看到她在看《山音》,他也买了那本书,即使他觉得那本书十分枯燥,但还是把那本书看了好几遍;他在街上看到她在看流浪歌手的演出,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她对那首歌的喜爱,他便凭着自己的记忆,用钢琴断断续续的弹出那首曲子,然后又通过那些调子在网上找到那首歌,那首歌到现在都是他的手机铃声,他很早就打算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了,可是无奈即使他创造了无数次的机会,她却还是一直不认识他;他一直是全校第一名,所以他的照片就一直和在光荣榜上的第一个位置,她却好像从来没有向其他同学一样研究过这些光荣榜上的人,后来她的作文获了奖,她的照片也被贴了上去,可她也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便走开了;那次杜琼玉跟乔娜打架,掉落了她的作文底稿,即使那张纸已经被踩的肮脏不堪,他却依然把那当作宝贝一样,擦去上面的沉渍,夹在了书里.........
可是她好像从来没有把他放在过心上,他努力地靠近她,小心而谨慎,生怕惊扰了她,把她吓走,就像当初毕业典礼上那样。
当时高考结束后,他打听了好久才打听到她考砸了,她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好多天,最后去了海南的一所大学,他很担心她。
毕业典礼上,他远远地看到她跟她的妈妈坐在台下,他站在主席台上作为优秀学生演讲,他的眼光一直落在她身上,她却始终低着头。她如果能抬起头看一眼,就会发现台上的那名爱慕了她好久的少年,正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融汇在了眼睛里。
可是,等到他演讲快结束的时候,她才抬起头来,依旧是那副微笑的模样,他好像能感觉到她的难过,他的心也跟着她隐隐作痛。
晚上的毕业晚宴,他看到周围的好多男同学都把自己的第二颗纽扣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当时也有好几个女孩过来跟他要他的纽扣,他都拒绝了。
他站在离她很远的地方看着她,她在跟几个同学聊天,虽然站在人群中,却依然能看出她的孤独。最终她离开了人群,一个人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周围的一群人。他想了想,放下手中的杯子,直直地走向她,却被她发现,落荒而逃。
那天,他就这样看着她逃走了,他在那里站了好久,愣了好久,那天的他,是从未有过的失魂落魄。
那只纽扣还静静地躺在他的手心,他也打算离开这里了,没有了她,这个热闹的地方对他而言也不过是可有可无了,他在走到门口的时候看到了她放在前台的包,最终他把那颗纽扣放在了她的书包里。
这半年里,他曾无数次的看着从顾苏彻那里要来的她的电话号码,无数次地想要拨过去,可是都被她生生地给忍住了,他怕打扰到她,更怕再一次吓跑她。
可是当他再一次见到她时,却还是忍不住地想要靠近她。
他远远地看到她站在那里等公交车,就飞快地跑了过去,死死地握着她的行李箱,生怕她再一次逃走。
他爱得被动,爱得卑微,爱得无力,甚至在游乐场上,她紧紧地攥着他的手,把他的手都攥出了伤痕,他还是始终不敢回握她。
他有些绝望了,突然之间他就想要放弃了,毕竟她的心里一直没有他。
.........
其实堇清不知道的是,苏晴的心里早就有了他的一个位置,一个不可撼动的位置。
这个寒假,苏晴挺忙的,在过年之前,她一直跟着爷爷去慕市的各地探访。他爷爷是慕市的前市委书记,退休后依然保持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每年都要去慕市各个贫困地区访察,顺便看看慕市这几年在新的领导人手里的变化。
苏晴听父亲的话,跟着爷爷下乡,体验生活。去了大概半个多月,她每天跟在爷爷身后去每家每户拜访,听着纯朴的农民们用蹩脚的普通话说着生活里的琐事,还跟村子里的小朋友们玩,晚上就住在村民们为他们准备的房子里,过得倒也挺充实。
其中最让她惊奇的一件事就是她竟然还见到了一个九十多岁的小脚老太太,这个老太太身体很健康,见到她们也很热情,苏晴坐在她旁边,跟她说这话。其实这个老太太不会说普通话,好多话她都听不懂,只能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
要走的那天,那个小脚老太太送了他们好长一段路,最后送了她一个用各种彩色的丝线编成的手链,她听同来的一位叔叔说,这种手链是祈福辟邪用的,老太太这是很喜欢你,才遍了个手环送给你的!为此她还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过年的时候,她先是拜访了几天慕市这边的亲戚,然后又去了外婆家,外婆好久没见她,对她很亲切。
她有一个“不亲”的表哥,是她舅妈的儿子,性格有些内向,也有些高冷,不过对她却挺好的。当时舅舅跟上一个舅妈离婚后,就去了现在的妻子,也就是现在的这个舅妈,这个舅妈来的时候带了个儿子,就是他现在的表哥。舅舅为了舅妈带来的这个儿子,之后就没在生养其他的孩子。不过这个表哥从小成绩就非常好,听说两年前还以他们省理科第一的成绩考进了清华。
他们到那里吃了顿饭后,父母在陪着外公外婆说话,她在房子里乱转,走到书房门口,看到书房的门虚掩着,她偷偷地透过门缝去看表哥,表哥正在里面写毛笔字,很专心,她撇了撇嘴,正打算走,却突然听到表哥的声音从书房里传出来:“是小晴吗?”
苏晴笑着推开门进去,“宋易哥哥,是我。”梁宋易本来是叫宋易,不过跟着她妈妈来到这个家里后就改了姓,叫梁宋易。
梁宋易没有抬头,不过依然和她说着话:“怎么不去爷爷房间里面坐着?”
“哎呀,他们一直在聊天,我又插不进去嘴,就出来转转了。”
“嗯。”
宋易没有再和她说话,手中的毛笔还在动着。苏晴走过去,看他正在写的字。
苏晴看出来,他正在写一首诗,苏东坡的《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她的眼睛也随着他的笔在动,他写的字苍劲有力,很好看,等表哥写完这首诗,才抬起头看她。
她问:“宋易哥哥,你是在清华念书吧?”
宋易点了点头,把毛笔历了历后,放到了砚台上。
苏晴算了算时间,“你今年大三吧?”
“嗯。”
“你也学的是金融?”
“对啊,怎么突然问我这些?”
苏晴干笑了两声:“没什么,没什么,就是你......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江堇清的人啊?”
宋易想了想,“嗯......我不认识他,不过我听几个同学提起过,说是一个挺厉害的人。”
苏晴笑了,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笑容里面还带着自豪。
她看着表哥的字,“哇,表哥,你的字也太漂亮了了吧!你也教教我写毛笔字吧!”
宋易宠溺的摸摸她的头,“好啊。”
宋易越过她去取毛笔,她闻到了他手上的墨香味,真的是常年累月的成果啊。
“你想写什么字?”
苏晴想了半天,“我也不知道,随便吧。”
宋易把她手中的毛笔扶正,又握着她的手,在纸上一笔一划的写下:顾苏晴。
写完之后,可能是觉得有些单调,又在纸上写了一句诗:幸得识卿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
写完后苏晴拿着那张纸看,“表哥,你果然是个人才,我第一次发现我也能写出这么好的字。”
宋易笑笑。
苏晴继续说:“那,表哥,你能不能再给我写一幅字,我用作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