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遇他
莫蓝馨送别了自己的好友,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大街上徘徊着。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这就迎来了高中的第一个假期。莫蓝馨决定这个假期就留在县城里做兼职工。
虽然家里条件过得去,但是比她小两岁的妹妹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明年肯定能考取好的学校。两个弟弟也在读书,父母的压力还是有些大的,而她能做也只有这些了!
她没有把这些事告诉她的朋友们,只是说晚一天回去,所以大家也都放心先回去了。
而她,在前一天和母亲的通话里,母亲说家里一切都好,叫她不用惦记,她也征得了母亲的同意。
翌日,才出校门就看到有招聘宣传通知了,离学校不远也不近。是某大型超市,招聘的岗位是售货员。虽然不知道临时工人家要不要,但莫蓝馨还是决定去试一试。
“你好,我是来应聘的,请问怎么走?”莫蓝馨刚到超市门口便看到一个带着工牌穿着西装的中年男子,想着应该是超市的工作人员便开口问他。
而这个男子恰巧就是招聘经理,才听到声音,男子便决定录用她了。他大概是有声音控的,觉得听起来舒服就决定了,但是他还是把流程走了一遍。
莫蓝馨也很坦白地说明了自己只是做临时工的。男子经理也没介意,把她安排到服务台负责广播和顾客物品存储。那个时候超市还没有自助储存柜。
此后,莫蓝馨每天都在成百上千的人流中忙碌着,重复着一样的话语,一样的动作,一样的笑容,按部就班的生活平淡而真实。
就在这期间,他出现了。那个莫蓝馨生命中难以忘却的人,没有一点预感。
那天莫蓝馨当班,他来了,和所有其他顾客一样很自然的出现在莫蓝馨的生活里。
最初,她并没有注意到他,他也没有注意到她。
他走进超市里,很多人都认出了他,不仅是因为他翩翩的风度,更是因为他是本县城最有钱人的公子,头顶的光环让他不得不为众人所知。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外地生活,这次突然回来,很多人都觉得挺新奇的。
许久不见,此次回来他好似变了一个人。
青春年少,他却不再阳光明媚,而是满脸忧郁傲慢,眼神冷酷无情。但无论他怎么变,一样有数不清的少女为他迷恋为他疯狂。而他对她们丝毫不为所动,甚至觉得有些厌恶。
他心里有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结,曾经他有一段很美好的爱情。但是她突然消失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他心里说不清是不舍,是想念,是不甘,还是怨恨。
以致于,他把这种让他窒息感觉迁怒到了那些无辜迷恋他的少女身上。
他不想再相信女人,不想再相信爱情。
他仿佛在等她,那个无缘无故消失的前女友,他觉得他需要一个她离开他的理由。
整整三年了,他无数次悄悄的派人去打听她的下落,却依然杳无音信。每次回来的消息都令他窒息,他不喜欢这种感觉。
为了宣泄情绪他爱上了武打,在武馆里由于他天赋异禀,他武艺超群。
无论在他读书的N城,还是在他的家乡c县城,他现在都是出了名的武王。
“你好帅哥,请问需要什么帮助吗?”女售货员殷勤的招呼着,笑容满面。他不想理她,傲慢地避开了。
“欢迎光临***超市……”清脆婉转的广播声萦绕在他的耳边,让他如沐春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舒服感。
他不自觉地往总台方向走去,但他走到的时候广播已经结束了。
那里有几个人在忙碌着,他不知道刚刚说话的人是谁。
看了看时间,已是傍晚时分。罢了,他转身去停车场开了车准备回去。但,他在出门不远处停了下来,他要去给他的奶奶买点东西。
“老板,来两块发糕。”奇怪,他怎么能同时发出两个声音?而且他的声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清甜了?
转头,呵,原来还有一个人在说话,异口同声!
“这,不好意思二位,我这儿只有两块了。你们看,是不是一个人一块?”老板一边说着一边看看女孩又看看男孩。
“那好吧,那我们每人拿一块吧!”女孩对男孩说。
他看向她,她在笑,一脸的天真烂漫,像冬日里的暖阳。他忘记去接老板递过来的发糕了。
女孩接过来递给他说:“这个是你的。”
他刚伸手出来,女孩就把东西放到他手上转身要离开,边走还边打开袋子准备咬下去。
“哎,等一下。”他急忙出言制止,“那个,可不可以把你手上那块也给我?”他补充道。
“什么?”女孩好像没明白,又或者是觉得不可思议,竟然有人跟她抢一块糕。
“我说把你手上的发糕给我。”他又说了一次。
“可以,付钱就可以了。”女孩回答得很干脆。
“嗯。”他翻开钱包,递给她一张百元大钞。
“这个我找不开哦!给零钱呗。”女孩努努嘴,可爱极了。
“额,只有这个。”他耸耸肩,表示确实如此。
“那好吧,如果下次再见到我,你请我吃棒棒糖吧!”女孩说完麻利得把袋子系好递给他后,转身离开了。
华灯初上,路边昏暗的灯光把她的背影拉得老长老长的。
“棒棒糖。”他念了一遍,像是回忆起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回到家中,天色已暗。
“臭小子,快把奶奶馋死咯,叫你买块发糕,你这么久才回来!”奶奶边说边拧他的耳朵,发出咯咯地笑声。
他也笑了,也只有在他奶奶面前他才能如此开怀,释然。
第二天,他又去买发糕。
记得那个买发糕的女孩在***超市见过?确切的说是听过她的声音,于是他便又去了那家超市。不巧的是他去的时候她被别人挡住了,他没有看到她。
他买了很多的棒棒糖,各种各样的口味,结账的时候他又找了一下,也没有看到她。
回到家里,他坐在书桌前,把糖放在桌上,拿起一颗举起来对着太阳透过来的光端详着。
这玩意儿,他小时候哭着要吃的呀,曾经也是他的梦想。他摇摇头,他忽略了太多的事了。
自从上了高中,除了忙学习,就忙着寻找她了。每天穿梭于各种高级的饭店,影院,武馆等各种高消费的场所,哪有时间来注意这些玩意儿。
他把糖握在手里,闭上眼睛迎着光,不自觉地回忆起了小时候。
那时候他的家庭条件也不好,每天和大多数孩子一起,踩着自行车去上学。没有什么零食,放学的时候回到家里最开心的事就是闻到香喷喷的饭菜味。每天晚餐进行到尾声的时候,饭碗都被刮得响当当的,干干净净的。日子虽然贫苦,但是很开心。
后来他父亲从商了,便背井离乡,举家搬迁到了县城。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也许父亲天生就是做商人的料吧!没多久他们家就成了县城里的首富,他也家喻户晓。
初中的时候他父亲想让他去大城市里就读,母亲没有同意。虽然后来留在了县城,但他只读了一个学期,他就故意考了倒数,一家人综合分析考虑之后,还是让他转学到了大城市N城去了。
离开了父母,他算是自由了,玩得很疯,但是成绩总算是数一数二的。
人越长越英俊,酷酷的眼神,完美的五官,阳光般的笑容,无不吸引着情窦初开的少女们。
俗话说哪个少男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青涩的少女情丝遇上了阳光的少年情怀,他们便擦出了爱的火花,那是他读初二的时候。
“时间被安排演一场意外,你悄然走开……行船影犹在,你却不回来,被岁月覆盖,你说的花开,过去成空白。”
就像歌仔里唱的,那淡淡的忧伤诗化了他为期三个多月的初恋结局。
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堕落,他发疯一样地寻找她。
他为她做尽了各种努力,还不惜放弃了学习,以至于中考的时候都没能考到好学校。
后来他父亲动用关系才把他送进了重点高中。但无论他说什么,双亲都没有怀疑过,一如当初般对他信任。
只是后来的时间里,他还是找了各种借口都不肯回家,叛逆如他,他只是觉得一个人比较自由。
时间是治愈一切伤口的良药,如今他的心情已渐渐平复。便决定多回家陪陪家里人,但是心里终究还是没能过去。
有时候有的伤,需要一些契机才可能慢慢地完全愈合。如果没有那个契机出现,也许那就是一辈子的结。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不是生死,一切都是小事,终会过去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