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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诺尔托莉皱起眉毛,表情鲜明地体现着「这家伙怎么回事真讨厌……」的感觉。

「你的将来,确实很让人期待啊。店长,我觉得你说的话,我有点能理解了。」

德嘉先生大笑着,抖着肩膀挠了挠头,对我这样说。

等他平静下来,我对他问道。

「对了,德嘉先生你说你在烦恼,是因为什么?」

而他却摇了摇头。

「不,已经没事了。我的烦恼解决了。」

「啊……那就好。」

我歪起脑袋来。

「夕……平常的那个,还没好……?」

「抱歉,马上就去准备。」

我被诺尔托莉催着,继续去做那杯咖啡欧蕾。

「店长。」

「嗯?」

回头一看,德嘉先生的表情显得莫名豁达爽朗。他用这副比平时更镇定自若的表情对我说。

「我也要一份一样的。多加砂糖。」

人们常说男性有三大恶癖。「拈花惹草」,「好酒贪杯」,以及最后的「嗜赌成性」。

要说拈花惹草是恶习,其实它也可以算做一种才能。毕竟假若没有一定的外貌或是性格因素,没有什么能吸引女性的特质,归根结底人也不会有机会沾染上它。更何况,世上还有许多人时常为自己不受异性欢迎而头疼。

好酒贪杯则被认为是个大麻烦。因为人们喝酒后性格也许会发生巨变,甚至会惹出了不得的乱子,然而一切过后却又毫无记忆。只是,也有人因为体质原因喝不了酒,所以这个恶习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最可怕的是嗜赌成性。赌博,或者说得好听一些,赌徒心理,恐怕是最深入我们生活的坏习惯。尽管人人都谴责过度赌博,可就连批判它的人们,也时常会在生活中无意当过多次赌徒。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占卜。

归根结底,赌博的起源也是占卜。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人们想要求得一个线索知道它是好是坏,这最终便发展成了赌博。

问卜占卦,也灵也不灵。

无论是否灵验,大家都知道不能太把占卜结果放在心上。然而一旦它与利益损得扯上关系,人们恐怕就难以再保持理性了。比如说,在早上的电视节目里发现自己的星座占卜结果是最差,哪怕不相信占卜,心情也会因此稍稍低落。

无论在哪个时代,赌博都令人热衷。

因为它的煽动性太强了,从政的大人物们曾不止一次企图禁止。可是即便如此也没成功过。有一种说法认为,就是因为这些大人物们自己也一样沉迷于赌博。

完全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的紧迫感,结果产生那一瞬间的激昂感,胜利的喜悦,失败的懊悔。巨大的感情波动,以及似乎触手可及的利益。赌博就是靠着这些紧紧抓住了人心——尤其是男人心。

但是,赌博的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发现。

要将什么拿到手,也就得同时放开什么。他们总会在某一刻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而发现这一点时,往往就为时已晚了。

这几天一直在下雨。终于等到放晴的日子,我的心情也一下子爽朗起来。走出屋外准备开店,我看到街道上的店家们也重新显现出活力,准备迎接久违的买卖时间。路旁有露天商贩铺了一张布摆开商品,还有一个长着猫耳的大叔拉着带轮子的早点摊小车,叫卖着他煮的粥。

有几个冒险者似乎一早就要前往迷宫。许多卖食物的摊子都盯上了他们,卖力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个盖过一个。

这座城市还是这么热闹啊。

我感慨地点着头,突然看到旁边伸来一朵小花。

「花儿,您要买一朵吗?」

哎呀,我低下头看,是一个提着花篮的小女孩。她递给我的那一朵是鲜艳的蓝色,就像是今天的天空一样。

「我没见过这种花,不过真漂亮啊。」

「嗯!这是迷宫里开的花儿哦。就像今天的天空一样清澈呢。」

女孩子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你在卖迷宫里的花吗?」

我看了看周围,往常应该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在卖花,但今天我没看到她。

「平时都是妈妈在卖的,但今天的卖花姑娘是我。」

原来如此。她似乎是平时那位女性的孩子。难怪我第一次见到她。

「这样啊,迷宫里的花,这样一想感觉好像很贵重。」

我试着仔细观察小女孩递来的花朵。

因为对花没有多少了解,我说不出这朵花像原先世界里的哪一种。最多只觉得很漂亮,花瓣的形状也很独特之类。但是,既然是那座迷宫里的花,那就一定很珍稀了。

也许是看我的专注模样很滑稽,小女孩发出了笑声。

「这个,是迷宫地下二层开的花,所以没有那么贵重啦。」

「咦,这样吗?」

「是的。因为地下三层以上,不是冒险者的人也可以进去。但是因为很少有人专门去迷宫里摘花,所以就可以这样来卖。这是妈妈告诉我的。」

原来如此。地下的前三层是可以进入的啊。

我突然有种感觉,想要豁出去看一看。但是「好!来一次迷宫观光好了!」这样的想法真的有一天会出现在自己的脑袋里吗。……大概不会吧。

「那,我买一朵好了。」

「真的吗。谢谢!」

我从口袋里取出几枚硬币,买了一朵迷宫中开放的花儿。

既然去不了迷宫,那就让迷宫来到身边好了。虽然只是一朵小花,但毫无疑问,它也是迷宫的一部分。

女孩子朝我深深低头行完一礼,然后又跑向了新的客人。我望着她的两股小辫子一摇一摇地远去,把手中的花儿拿到了太阳底下看。

诞生在地下的花瓣,却和高高在上的无垠天空是同一种颜色。感觉真是不可思议。

不愧是迷宫的花朵。生长方式和普通的花儿一定也不一样吧。

「嗯——这样一想,突然感觉自己也挺优雅的了。」

「你一大早的,在店门前做什么呢。」

我被叫了一声,回过头去看到了莉娜莉亚,脸上一副非常无奈似的表情。

「呀,早上好。今天你也来得很早啊。」

「你也是。而且还拿着一个一点都不搭调的东西。」

「啊,这个?这是刚才向卖花的女孩子买来的。因为她说是迷宫里的花,我觉得有点稀奇。」

莉娜莉亚稍稍弯下腰,把脸凑近我手中的花儿。一缕头发滑落下来,又被她撩到耳朵上,这样的动作好像莫名地让人眩目,我眯起了眼睛。一定是因为好久没见到晴天了,肯定是这样。

「这是凯露姆的花啊。到开着很多花的地方去才更厉害呢,就像是脚下踩着天空一样。」

「这样啊。」

我点点头,试着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但是感觉好难。

「一定很漂亮。」

「毕竟那可是迷宫观光旅的人气景点。」

嗯?

「还有观光旅游吗?」

「有的啊?」

莉娜莉亚一脸淡然地说道。

「因为迷宫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所以旅人啊,有闲的富人,还有很多人都会涌来看一眼。迷宫地下的前三层都被专门修整过了。」

「这、这样啊,变成观光景点了吗?」

「地下一层有一个大厅,里面全都是观光客,还有卖纪念品和小吃的摊子,一直都很热闹的。」

「怎么回事,怎么和我想象的有点稍微不一样了。」

我想象的迷宫,是一个更……更有杀气,昏暗,向前踏出一步就可能遭遇性命危险的地方。

但是道理也确实如此。既然有迷宫这样稀奇的地方,就会有人想来看一看。对管理迷宫的人来说,如果能吸引游客,收取门票,那也可以变成一笔收入。把迷宫改造成观光景点,这种做法完全合乎道理。

「但是啊,怎么回事。」

迷宫可是奇幻世界的代表,我总像是模模糊糊地,希望它能更有一点浪漫氛围,充满梦想的感觉。

「你在一个人嘟嘟囔囔什么啊?」

莉娜莉亚不解地看着我,于是我摇了摇头。

「不,没什么。先进去吧。」

我回过神来想打开门,才记起右手里的花儿。

稍微想了一下之后,我把它递向了莉娜莉亚。

「什么?」

「也不是说顺带的啦。机会难得,当做礼物送给你吧。比起被一个男生拿着,这样花儿也一定会更开心的。」

「那个,要送给我吗?」

我点了点头,然后莉娜莉亚像是战战兢兢似地,伸出手接过了花儿。

她把花拿在胸前仔细看了好久,然后又抬起头来望着我,脸颊上浮现出淡红一样的颜色。

「那个,谢、谢谢你。我很开心。」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因为她居然露出了相当腼腆的模样。真的只是偶然想到的行为,却没料到居然能因此看到莉娜莉亚这样柔软的表情。

不知道为什么,胸口变得有点躁动不安,于是我随便应答了一声,然后有意夸张地笑起来。实在是太逊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得到。结果我就这样像逃似地进了店里。

这也一定是因为,天空久违地放晴的缘故。毕竟,今天的天空真的好漂亮。

咖啡馆店长这个工作做得久了,有时就能遇到一些奇怪的客人。他们各种各样,有些是看起来颇具特征,有些则是行动怪异。现在,正好有这样的一位客人坐在窗边。

他是个……怪叔叔。乱糟糟,脏兮兮的金发随意地盘在脖子上。服装也应该说是很不像样子。衬衫的领子已经泛黄了,卷起来的袖子则破破烂烂的。

如果只是这些,我也许还不会在意。但他把头一直贴在窗户上,直直地盯着外面。三个小时里,他只要了一杯水,一直是这样的状态。

窗外是有什么引人注意的东西吗。

在我看来还是那副一如往常的光景。路边的小摊,卖东西的人们。来来往往的行人从小吃店前走过。这种热闹景象让人总也看不厌,可即便如此,也不至于被吸引到这个地步吧。

两个气质高雅的阿姨结完账后,我送她们离开。现在店里就只剩下怪叔叔和我了。

咕~~~,一阵声音盛大地传遍了房间。

我瞄了一眼怪叔叔。

他依旧用额头顶着窗子,手在肚子上摸了摸。我猜他是饿了。但我该就这样过去听他要点什么,还是不要去打扰他呢。有点犹豫。

而后,自从走进店里就一直那副模样的怪叔叔,终于朝我招了招手。

「您好,您要点些什么?」

我走近一看,发现他脸颊削瘦,胡须凌乱。脸色也很差。唯独眼睛中带有不可思议的鲜活光彩。

「啊,干坐了这么久真抱歉,我想也该要点什么了。」

怪叔叔的声音听上去嘶哑又刺耳。但是,他的口吻、表情似乎都浸透了某种狂喜。

怪叔叔将手伸进怀里,摸出一枚金币。金币上刻着我没见过的纹样。

「其实我是从南边一路旅行来的。刚刚到这里,手头上还没有这座城市用的钱。」

原来如此,要说是经过了长途旅行,怪叔叔的褴褛模样就能解释了。

「怎么样,要不要跟我赌一下啊。」

「赌、赌什么?」

他唐突地这么说,让我愣了一下。

「这个,」

怪叔叔用拇指在金币上弹了一下。它随着高亢的声音,飞得比我的头还高,接着又在闪光中落下来,被怪叔叔用手接住。

「是沙漠和冰雪的王国,撒拉迦德的金币。在这里兑换之后,应该能值不小的一笔钱。」

「嗯……」

尽管我的回答并不热心,他依旧毫不在意地继续说道。

「你可以在这个金币的正面和背面里选一面。然后我再抛一次。只要你猜中了,金币就归你。猜错了,就要让我在这里放开肚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怎么样?」

说完,怪叔叔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看上去无比开心。

迄今为止我遇到过许多客人,但他是第一个提出如此赌局的。

赌局。

而且,条件看上去对我相当有利。一枚金币值很多钱。无论他是怎么样的大胃王,我们店里的菜单价值加起来,也许都比不上这枚金币的一半。

「我想,我还是拒绝比较好吧。」

「咦,为什么?你不想要金币吗?」

但我就是这样的个性,对赌博之类的事情很慎重。哪怕他一脸遗憾地抬头看着我也一样。

话说回来。

「毕竟怎么看都很可疑……」

「不可疑不可疑!只是我把旅费稍微都用光了,手头比较紧而已啦!」

「您不是还有那枚金币吗?」

「这最后的一枚金币用掉了,我还怎么活啊!」

「用来赌博就没关系吗?」

我对他问道。然后怪叔叔翘起了嘴角。那是一种满含自信的笑容。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感到了一种深不可测似的气魄,让人脊背一凉。

带着这副笑容,怪叔叔回答说。

「因为,一定是我赢。」

嗯……我的兴趣被勾起来了。

抛硬币,猜正反面。

单纯想来,胜率应该是二分之一才对。但他却说自己一定会赢。

「明白了。那么,我就跟你赌一赌吧。」

我带着挑战一样的心态说道。比起胜负,怪叔叔的自信更让我在意。

「男人就是得这样才行啊。」

怪叔叔把硬币展示给我看。

「正反面,你选哪个?」

「正面。」

怪叔叔用手指夹起硬币举高,我看到了刚才的那面纹路。

「这是反面。现在我要抛硬币了,如果是这一面就是我赢。正面的话就是你赢。可以吗?」

「嗯,请吧。」

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硬币放在指头上,接着像刚才一样弹起。我的目光追随着硬币的轨迹,看它划过一道金色的线,最后被按在怪叔叔的手背上。

我不由得探出了身体。一旦打定主意要赌,就会相当在意结果。赌博大概就是如此的吧。怪叔叔像是在享受我的反应一样,慢慢地揭开手。

「是背面。我赢了。」

「唔唔唔。」

居然,居然真的输了。这个结果真让人后悔。我不由得想开口说「再来一回吧」。好不容易咽回了那句话,但我还是没有放弃。

「能不能让我看一下那枚金币呢?」

「嗯?你还挺有心的啊。」

说完,怪叔叔爽快地把金币递给了我。

这枚金币也许走过了漫长的岁月,表面留下了许多细小的伤痕和坑洼。我又把金币翻过一面,看到上面刻着另一种图案。

「是普通的金币。」

把金币还给怪叔叔之后,我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怪叔叔发出了笑声。

「你以为这是那种弄虚作假的金币啊?真落伍。」

「但是,那种情况不是经常有的吗?其实两面都是一样的,之类的。」

「那种小把戏是三流人玩的。只要别人像这样说上一句『让我看一下金币』,不就全露馅了?」

唔,的确是这样没错啦。

「可是您为什么那么有自信呢?胜负明明应该是五五分才对。」

「这个嘛。」

怪叔叔竖起食指来。

「保密。」

我一下大跌眼镜。

本来以为他会对我解谜一番的……。

「好了,打赌完了,现在你能给我吃的吗。我可是来者不拒啊!」

怪叔叔拍着肚皮笑了,而我则感觉一下子没了干劲。

是啦是啦。说完,我朝厨房走去。

那么瘦的身体里到底能装下多少东西啊——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如此吐槽。怪叔叔就是这种等级的大胃王。我做出的所有料理,他全都说着「好吃好吃」,一扫而光了。

而要说有什么在我预想之外,恐怕就是他吃东西的模样非常吸引人。

怪叔叔坐在面朝大街的窗边津津有味地大吃特吃,结果似乎变成了一副效果绝佳的活广告,引得过往的路人都在惊叹中停下脚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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