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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文武比斗

“沈兄好气魄。”司马相如先是错愕,随之一笑。

他喜欢和有胆气的人相处,在司马相如眼里,这类人才能够真正的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

杨士在宣纸上泼墨,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迟懈,看的出来他胸中却有文采。

不多时一首名为《迷仙引.才过及笄年》的诗句便跃然纸上。

杨士面如皎月,等微风徐徐,荡起两鬓,方才温声吟唱道:“才过及笄年,天家女,绾云鬓,眉眼间,气自华。席上尊前,王孙难幕。算得闲,若得一笑,便千金慵觑。

常只恐,韶华易逝,光阴虚度。欲受君恩顾,好与天下先,踏破贺兰山缺,功名榜上唱东华,迎天仙,何方携手同归去?永相伴,一年四季三餐,难慕否?愿此生,能得佳人一笑。”

闻听此诗词,在场王孙贵族纷纷点头称赞,再观其宣纸上留下的小楷,笔锋有力,如银钩倒挂,算得上是一等一的书法之作。

“啧啧,这杨士不简单啊。”司马相如听闻此诗,也不由称赞道:“如果为博公主芳心在这等场合所做诗词太过直白,即是落了下乘,不仅有违礼节,难免还让太皇太后陷入两难不好回答。反观他的诗,虽表达了对平阳公主的惊艳之感,却再咏自己求取功名的志气,功名榜上唱东华,着实不错,让众人对他的观感上升。最后又回归主题,只表达爱慕之意,不言其它,愿此生,能得佳人一笑,进退皆具,若是寻常人家的大家千金,在听到这一句后,怕是心都跟着他跑了。”

在大晋及笄礼又称及嫁礼,女子成年应当尽早定下婚事。

因此平阳公主的及笄礼本就是太皇太后替她安排择选夫婿的场合,然而大晋注重礼节,可又讲究在方圆之中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意思是你可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意,但是不能让人感到厌烦俗套,能够做到这一点才算是过了第一关。

当来宾展示才华后,就应当及笄礼的女子做出回应。

平阳公主温婉一笑,淡淡道:“杨公子诗词甚佳,日后定然能得佳人一笑。”

这番话就算是婉拒了,杨士眼神黯淡,又不失风度,拱手道:“谢长公主吉言。”

“远远的,便听到杨士吟诗词,皇妹的及笄礼端是热闹。”御花园的假山后面,走出一黑衣华服的男子,倒不是赢秦。

大晋景皇帝,膝下三子三女,来人正是秦王——赢稷。

“仙蕙见过皇兄。”赢仙蕙起身施礼。

其余宗室子弟也纷纷向秦王行礼。

太皇太后颇为喜欢这位与先帝长相神似的秦王,当即吩咐内侍赐坐。

“稷,谢过皇祖母。”赢稷行礼,坐在太皇太后的身旁。

“今天可是平阳及笄礼,你身为皇兄,为何现在才来。”太皇太后询问到。

“路上有事耽搁了。”赢稷回答道:“皇妹切勿见怪。”

“皇兄负责京城治安,事务繁忙,能来便是极好的了,仙蕙又怎会见怪。”

或许是因为景皇帝早早的确定了太子之位,这些年赢秦统筹青衣司事务,地位稳固,他们几兄妹的感情反倒是十分要好。

“姐姐,那里面有你喜欢的夫婿吗?”跟随秦王一起来的还有大晋最小的皇子,齐王赢荡,年纪尚小,说起话来无拘无束,指着沈宁一行人便开口问到。

赢仙蕙脸腾的一下子就红了,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赢荡的太阳穴,“切莫胡说。”心中不由暗自后悔,早知道有心事就不讲与自己这位小弟弟听了。

一旁的赢稷自然看出了自家皇妹的小心思,于是笑道:“祖母,既然皇妹心有所属,不如今天的宴席就到此为之?”

来参加及笄礼的人,本就经过太皇太后挑选,无论赢仙蕙选中谁,都是有益与大秦的。

经久宫中的太皇太后用眼神打量了一下沈宁,这个人似乎并不在她的名单之中,笑容和蔼,“仙蕙,那人可是你叫来的?”

赢仙蕙看了眼神态自若的沈宁,脸一下子就更红了,忍着心中的羞涩,低声道:“是.....皇兄叫来的。”

太皇太后心下了然,抚摸着赢仙蕙的秀发,笑问道:“他是何人,以前哀家倒从未见过。”

其实沈宁在很多年前跟随李玄机参加皇家宴会的时候,曾经见到过这位太皇太后,不过当时他年纪尚小,时日久了便忘了罢了。

“是天师府弟子。”赢仙蕙红着脸回答。

“可出府入朝,修为如何?”

赢稷看出皇妹窘迫,解围道:“皇祖母,既然是大哥看中的人,想来必然是有其独特之处,不如让此人行文做武,以观其态可好?”

太皇太后思索片刻点了点头,如今天下动荡,可景皇帝文治武功,牢牢的把握住了朝政,比起政治联姻,大晋朝廷现在更需要有能力的人,来稳定天下局势,如果此人文武双全,这件事情倒也并无不可。

在得到太皇太后的首肯,于是赢稷站起身子,高声道:“有杨士珠玉在前,不知在场可有大才,再行文几首,为平阳的及笄礼祝贺。”

皇室宗亲之中倒也不乏有才华之人,在赢稷打出题目后,不少人也做出了些许关于及笄礼的诗词。

在场的人都是人精,知晓今日的主角是沈宁他们几人,做出的诗比起杨士的自然差了许多。

司马相如贴近沈宁耳边,轻声道:“沈兄,秦王可谓是把饭喂到你嘴边了,吃还是不吃。”

沈宁笑了笑,不再低调,起身道:“微臣有一词,愿为公主做礼。”

赢仙蕙看向沈宁的眼神柔情似水,她很想知道,宁哥哥会为她做一首什么样的诗。

“哦?来人取笔墨纸砚。”见沈宁站起来,赢稷随即吩咐内侍将笔墨纸砚递过去。

沈宁接过狼毫笔,他知道赢稷此举并非是为仙蕙做贺,不过是借这个机会让他们各展才华罢了。

他自幼修习术法,对于诗词多有疏忽,不过在来之前他便有了准备,当即着笔落字:

“少时飘零无依,幸得真仙点悟。亦有缘,听潮画舫遇佳人,皱眉不展,天下苦。山中苦修十七载,南乡野神蔡府食人,曹庄诡物吞食山河,出世欲安天下。及笄宴席唱所言,问曰:“何其劳苦”答曰:行之所幸心中有思,登高处,愿忧其所忧.....不负韶华,不负卿。”

沈宁写的很慢,吟唱出的声音抑扬顿挫,在场众人静静倾听,简简单单的几句诗词,眼前的少年却是言尽天下苦以及满腔抱负,又写出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除妖患,平诡物,一个忧患天下与妖邪厮杀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的一问一答,对应题目,更将一个爱江山,爱美人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

如果说杨士的诗在立志,那沈宁的诗词则是在用实际行动撰写。

从诗词的行文来说分不出高低,杨士的诗词甚至略胜一筹,可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沈宁无疑占据了绝对的顶峰。

赢仙蕙越听眼睛越亮,简简单单的几句诗讲出了她与宁哥哥的相知相遇。

不负韶华,不负卿,更是让她心神荡漾。

原来宁哥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吗?

话音落下,狼毫笔停住,在场寂静无声,沉默片刻,众人方才如梦初醒。

赢稷鼓着掌,拍手称赞道:“沈兄身为天师府弟子,在诗词上居然也有造诣,着实是让在下刮目相看。”

“谢殿下称赞。”沈宁微微一笑。

司马相如回味过来,刚想与沈宁交谈一二,但听坐在一旁的高拱再也按捺不住,起身出言道:“今日既有诗词做陪,怎可无剑舞助兴,在下不才,愿为平阳公主舞剑祝贺。”

本就有意试探几人,赢稷当然不会拒绝,这么好的机会,他看向沈宁,眼含笑意,“如此甚好,不过一人舞剑岂有两人对舞来的精彩,沈兄既然是天师府弟子,不如与高拱对舞可好?”

沈宁洒脱一笑,求之不得。

“取剑。”赢稷见二人并未随身携带佩剑,向一旁的内侍吩咐到。

沈宁笑道:“不必劳烦。”言罢,一柄湛蓝色的宝剑在他手上凝聚,刀身寒气逼人,发出阵阵嗡鸣声。

凝气为剑?

看到沈宁手中凭空出现一柄宝剑,赢稷眼神微动,这应该是灵境才有的本事,他如此年轻,就已经有如此造诣了吗?

在场其他在修行一途有所成就的皇室宗亲,眼前一亮,没想到神京城还会有这样的少年英才,难怪此人会与太子较好。

沈宁有这番本事,大大出乎高拱意料,眼前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好阴沉着脸接过内侍递来的宝剑。

双人对舞,自然不能动用术法之类的玄妙手段,单从剑法上来说,高拱还是有些信心的,再不济也应该能够和沈宁打成平手。

名义上是剑舞,实际上则是想看看两人的实力。

两人心里都清楚这一点,所以一上场都毫无保留,剑身碰撞,发出清脆的剑鸣声。

一击过后,高拱持剑再度刺来,沈宁一个侧身躲过,手中长剑顺势打在高拱手腕上。

这一下,疼得高拱差点手腕脱力,他强忍着疼痛,横劈过去。

可沈宁身形轻盈,剑尖从他胸口划过。

见沈宁应对的如此轻松,高拱当即杀招频出,感受到对方极为浓重的恶意,沈宁原本想让他输的好看一点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

一柄长剑狠狠的拨开高拱手中长剑,直刺而去。

哪知高拱根本不打算躲避,竟然抱着以伤换伤的想法直取沈宁胸前。

沈宁眉头微皱,再度侧身,一脚揣在了高拱胸口,动作潇洒自如。

顿时,一股巨力踹的高拱倒飞出去,手中宝剑也掉在地上。

沈宁用长剑指着他的咽喉,恐怖的威压让后者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

高拱慌张的用手撑在地上,往后退了退,心中莫名的升起惧怕之意。

沈宁淡然一笑,手中长剑消散,神态逸然,“高兄剑法不错,在下侥幸胜出。”

见二人的比斗已经分出胜负,赢稷举起酒杯,“沈兄好剑法,我大晋当真是人才辈出。”

皇室宗亲们惊讶于沈宁能够如此轻易的击败高拱,要知道高拱虽未入天师府修习,可是他身为将门之后,高家剑法在神京城更是名声不小。

半响,众人才回过神来,赞叹不已。

赢仙蕙见沈宁胜出,心中窃喜,倚靠在太皇太后身边,娇声问道:“皇祖母,他还好吗?”

太皇太后笑着点点头,拍了拍赢仙蕙的肩膀,嗔怪道:“你这丫头就不愿意留在皇宫多待几年。”

赢仙蕙听出弦外之音,羞赧道:“平阳愿意常常来宫中,陪伴皇祖母。”

“罢了罢了,你们年轻人的事情哀家就不掺和了。”太皇太后起身,“哀家乏了,要歇息了。”

“恭送太皇太后。”众人纷纷起身行礼,嬴仙蕙与秦王则陪着太皇太后回重华宫。

主角离去,及笄礼到此就算是结束了,众人便三三两两各自散去。

临行前,沈宁看了一眼赢仙蕙,她悄然回头面色桃红,不愿与其对视,一双丹凤眼怎么也掩盖不住情意流转。

好像在说你先走,我等会儿就来找你。

在桃山的时候明明这么主动的,沈宁心中好笑,不过在内侍的指引下,准备先行离去。

“你叫沈宁吧?我想跟你修行,你愿意教我吗?”沈宁刚走几步,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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