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金尾血雀
夜里,宁王收到了王参军送来的请罪书,他在信中称母亲骤然离世,身为人子,自请丁忧三年,在家祠中小心侍奉母亲的牌位,非此无以安孝心。
宁王不由发出一声嗤笑。
丁忧三年?
贡品押送自然是要落在别人身上了。
他刚将这封情深意切的请罪书看完,暗卫又将一封密信呈了过来,宁王读完抬手按了按眉心,问道:”人在哪?“
“已经拿下了,听候王爷发落。”
一阵夹杂着花香的晚风拂来,将他的思绪带回了从前。
他被丢进军营时才十一岁。
无人在意他这个年幼的王爷,甚至有不少人揣测新帝已在军中安插了刺客,找机会将他灭口。
那段时间,他的脑袋仿佛是待价而沽的功名,任何一点从京城传来的风声,都足以令他在夜里无声无息地死去。
他日日听的是刀剑相击的刺耳声响,看的是箭矢凌空乱飞、浸透鲜血的战甲不停往地上滴着血珠。
是呀,刀剑无眼,战场上日日都有死人。
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了,他并不害怕,甚至觉得是种解脱。只是他身边总有一个浑身蛮力的呆子拼命护着他。
那个呆子叫做张玉,是母妃死前留下的亲卫。
每到用膳时,张玉总会先把他碗里的饭拨到自己碗中先吃,过一刻钟,自己无事才放心叫他吃。
他年纪尚小,以为只有刀枪才能夺人性命,不懂这些弯弯绕绕,还笑张玉多心。
直到有一次,张玉在饭桌上吐出了一大口鲜血,吓得他将筷子摔在了地上,一路小跑地请来了军医。
这件事最后以杖杀送饭的小兵而告终。可这个小兵连双不露脚的靴子都没有,却能弄到无色无味的毒药?
从此他信张玉,胜过任何人。
他们二人在寒天湖同饮一壶热酒,在孤山下试刀比剑,在漠北他为张玉挡下一箭,胸口永远留下了一个三寸长的伤疤。
五年前,张玉被太后的人活活烧死在了驿馆,原来他并非什么母妃生前的亲卫,而是太后在他身边埋的一颗钉子。
钉子不够牢固,自然是会被人拔下去。
张玉死了,可他还有一个妹妹。
月光如洗,照在石桌旁的一株垂丝海棠上,宁王深吸了一口气,蜀州的春夜到处都是海棠花的香气。
第一次知道张玉有个妹妹,也是一个春夜。
他们被敌军追到山崖边,张玉带他藏身在一处小小的山洞。敌军首领为了逼他现身,吩咐人放火烧山,他们被烟呛得几乎要昏厥过去。
张玉扯下自己的衣袖,沾上水囊里最后一点水,捂在了他的口鼻处苦笑着说,若是他们二人有命活到京中,要将自己的妹子嫁给他,做他的大舅哥。
想到这宁王发出一声轻笑,晚风吹动他的衣袖。他在心中默念。张玉,何曾想你妹妹最后非要嫁给巡抚做妾,还走了你的老路。他难道真的就这般好骗吗?
“带上来吧。”
侍卫压着一男一女,丢在了宁王的脚下。
女的不卑不亢,腰杆挺得笔直。男的拼命地低着头,恨不得将脸埋进青石板里。
宁王伸出一只脚,用靴子尖抵住男人的脸往上抬,男人刚跟他对视了一眼,便被吓破了胆,磕头如捣蒜。
宁王吐出三个字:“赵老三?”“王爷,我再也不敢了。求您饶我这一回,我去做线人,做暗桩,把我放到最苦的地方,我给您当牛做马,别杀我!“
他匍匐在地上,想要伸手去够宁王的衣角,却被侍卫用刀柄狠狠的砸了手背,悻悻地缩回了手。
宁王冷笑了一声,指着旁边的女子问他:“张姨娘许给你什么?让你这样给她卖命,泄露军机可是死罪。”
赵老三面色铁青,双手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喉间咕噜了一声,直直倒在地上,竟然吓得背过气去。
跪在一旁的女子撇了一眼地上的赵老三,开口道:“王爷犯不着吓他,我不过让他替我看了眼贡品箱子,哪里算得上什么军机?“
宁王抬手狠狠地扇了她一耳光,他看着她嘴角渗出的鲜血和鬓角几绺散落的头发,突然一愣,他没想到自己会动手。
女子仰起头轻笑:“这么说,阿尘哥哥是不打算杀我了。”
宁王垂下了眼睛,说道:“灵烟,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你哥哥要是知道......”
女子朝他猛啐一口,吐出嘴里的血沫,喊道:“闭嘴,你怎么敢跟我提他!”
她想要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身后的侍卫按住。“你做的好事,真当我不知道吗?我早就不是当初那个的蠢丫头了,你明明知道他是.....你知道的。”
她知道哥哥是太后的人,但哥哥从没做过一件对他不利的事。
“你是故意让他去送死的,是你害了他。你害死了他,还把我领进府,想要看我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冲你那些小恩小惠摇尾乞怜。“
宁王按了按自己的眉心:“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是谁跟你说的?”
可女子只是恶狠狠地瞪着他,一言不发。
侍卫将两人重新押了下去,谢含辞从旁边的竹亭里走了出来,尴尬开口:“抱歉,来得不是时候”宁王重新倒了两杯茶,苦笑道:”无妨,是我让追风半夜给你叫起来的,扰了你的好梦。“
谢含辞知道自己来得不是时候,她来的时候,看见张巡抚的侍妾正往宁王脸上吐口水,天晓得,她为什么总是看见这些不该看见的事儿!
宁王将两封信移到谢含辞手边,”你也算来得巧,一封是意料之中的请罪书,至于另一封......是今夜的意外之喜。“
谢含辞简单地扫了请罪书一眼,通篇的辞藻堆砌,引经据典,不像是请罪书倒像是《细数古今孝子论》。当然,文末的重点落在了丁忧三年上。
至于另一封,寥寥几十字,措辞简单干练,但一句一个炸雷,细数张巡抚的多条罪行,贪污军饷、结党营私、强占良田、宠妻灭妾、最后一条虽和张巡抚本人无直接关系,却十分耐人寻味。
“罪其十,府内姨娘收买车夫赵老三,私下窥探贡品,延误军机,其心可诛。”
谢含辞犹豫着将目光投向宁王,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挑明,还是继续装傻。
宁王似乎看出了她的顾虑,说道:“但说无妨。”
谢含辞抿了口茶,小心翼翼地问道:”王爷,张姨娘生的瑾哥,不会是你的孩子吧?“这一句话,差点让他将嘴里热茶一口喷出来。
“你想什么哪?”
谢含辞尴尬笑笑:“我也是随口一问,我猜贡品肯定有极为烫手的东西,一个弄不好轻则会触怒龙颜,重则引起两国误会。带着贡品入京的人不仅半点好处都捞不上,说不定还会惹上一身麻烦。”
宁王撇了一眼谢含辞,沉默片刻后说道:“贡品里有一只金尾血雀。“
大越国地处西南,多山鸟类众多,其中就包括了血雀这种罕见的鸟儿,它们一般通体红色,因为实在太过醒目,所以飞到哪里都会吸引捕猎者的目光。
血雀本就稀奇,若是尾部生了金色的羽毛,更被视为是朱雀神的化身,被称为金雀。可以说是大越国子民眼中祥瑞的化身了。
谢含辞忆起曾在一本哥哥给她的《百鸟瑞兽图鉴》中看过,大越战败后,除屠杀平民者,越国所有战俘都被先帝送还本国,为感念其仁善,大越皇帝特寻来一只金尾血雀献于先帝。
这只鸟儿一直被养在近京行宫,直到元昌六年鸟儿离世,尸体也被葬进了先帝的皇陵中。
谢含辞有些不解地问道:“金尾血雀也算是两国休战交好的象征,大越进贡此物并无问题。难道是张巡抚怕山高路远,养不好那祥瑞之鸟?大越既然进贡此鸟,必定配了驯养此鸟的使者,张巡抚未免有些杞人忧天,谨慎过头了吧。””可是这只鸟,已经死了。“
宁王苦笑着说道:“我这次来蜀州不但是为了沈郎手里的名单,这只金雀刚送进大奉,它的脑袋就被拧了下来,当晚照看金雀的人也失踪了。”
进献的金雀被杀,事情可大可小,往大里说是两国亲好的象征之物被毁,是对大越的轻视和挑衅,若不想惹怒大越,那就需要有人出来“背锅”。
谢含辞深吸一口气说道:“怪不得张巡抚和他女婿王参军会如此推诿了,这哪是送贡品,这简直是......”
送命。
最开始迎接大越使者的,是驻守南境的镇国将军,他领兵多年,熟悉大越情况,还是贤妃的亲哥哥,皇帝肯定不会把罪按到他的头上,自断臂膀。
可是张巡抚要是接手贡品押送就难说了,张巡抚的官职不高不低,正适合给大越一个“交代”。
宁王站起身子,走到那株垂丝海棠前,海棠花的枝干盘曲而上,颜色像是赤红的火焰,他伸手将一朵花瓣上有黑斑的海棠轻轻折断,扔在石桌上。
“身为臣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个道理,张巡抚应该明白。”
谢含辞张了张口,却没有作声。眼前之人,虽是身份尊贵的王爷,可这几日相处下来,他不仅完全没有王爷该有的架子,还一直在帮她。
可是今夜,她明白了,他跟她是不一样的人。他是王爷,他的身份注定需要肩负更加沉重的东西。
夜已经很深了,寒风穿过树林,树枝折断的清脆响声,在寂静的夜里更外清晰。谢含辞定了定神,继续看着手中的密信,信末落款写着“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