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日常祭祀
“额.....”克丽丝要说什么,又卡住了。
“我叫思琪!”
“哦!思琪,你刚才也听佩皮缇祭司说了,我骗她说你是我的姐姐,她才肯收留你在这里。所以千万别说漏嘴哦!”
莫思琪点点头。
“你这身衣服也不太适合在神庙里穿,我帮你找一件女仆的衣服!”
埃及女仆的衣服还不错,麻布穿在身上比自已穿的户外装透气舒适多了,只是莫思琪不喜欢用面纱遮住整个头部,可是克丽丝告诉她这是埃及的风俗,女子必须要戴头巾。
莫思琪有一半欧洲混血,所以她穿上埃及服饰,挺有模有样的。
圣书字里祭司的拼写就是神的仆人,而祭司也是有等级的,也有不同的职能。比如有的扫地做饭,有的唱歌跳舞,也有的读经念咒,其中《亡灵书》流传几千年了。
像佩皮缇,是法老的代言人,由她代替法老伺候神,是跟神走得最近的人,也只有她有资格得到神谕。而像克丽丝,虽然目前只是在神庙暂学,但她未来也是祭司传人,所以现在是佩皮缇的副手,佩皮缇所做的一切事情,她都要学习。而神庙里还有其他的人,也都叫祭司,但是等级就相对要低很多,他们有的负责保持神庙的清洁,有的为神唱歌跳舞,这些人虽然在神庙中等级较低,却大部分出身贵族。只有贵族才有资格进入神庙,为神服务,享受神的庇护。
莫思琪的身份比较特殊,不能从事祭司的事务,佩皮缇只好将她临时安排为女仆,为来神庙的贵族们端茶递酒。
“佩皮缇在做什么?”
第二天星月当空时,莫思琪就被克丽丝从床铺上拉了起来。
“嘘!这是日常祭神仪式的正常步骤,首先要在圣湖洗净手和身体,才可以接触神!”
月光之下,佩皮缇的身影在圣湖中忽明忽暗,她正仔细地用圣湖中的水来清洁自已身体每一寸肌肤。
据说圣湖的水来至神界,可以净化灵魂,洗去污浊。萨曼莎的圣水就有这个作用,只不过她的圣水是来自罗马教廷。
与此同时,位于神庙生活区的祭司正用神庙圣井中的水灌满容器,也将所有酒器灌满酒,厨房里也正忙着为神准备祭品。
沐浴完的佩皮缇回到屋中换上干净的祭司服,简易地用过早餐,便开始清晨仪式。
当太阳初升起起,她来到神庙正门,抽掉门闩,打开圣门,她代表法老王正视神明,并向神明行匍匐礼,之后吟诵诗典,向神进贡,燃起香,这个仪式才算结束。
而所有来参加仪式的贵族少爷们只能是目视佩皮缇完成这一仪式,并没有直接参与,仪式结束后,他们直接进入了神庙的专供学习的场所。
莫思琪最初还以为这些贵族子弟是真的来参学的,却不想,学习室的长桌上已经摆满了各种美食佳肴,还有盛满葡萄酒的罐子和精美的酒杯。
“他们怎么能在神庙中饮酒啊?”莫思琪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这与道家和佛教都是相悖的。
“在埃及神话中,伊西斯女神就是吃了葡萄而怀孕,生下了众神之王荷鲁斯。葡萄被赋予了生命和充满力量。葡萄酒在埃及也被认为是神赐予的。所以在神庙中喝酒并没有什么不妥!”
又是有关伊西斯!还真是不可思议!入乡随俗吧!莫思琪也懒得关心这些,暂求自身安全,再想办法找到来这里的原因,还有离开这里的方法。
“克丽丝,又长高了,越发的美丽动人了!”其中一个男子喝了点酒后,借着酒精的作用开始不安分起来,看见站在一旁的克丽丝,欲上前调戏。
“奥赛王子,请自重!克丽丝是神的仆人,不是您的仆人!即便以后您成为法老王,她也不可能是您的仆人!”佩皮缇厉声制止。
那个叫奥赛的男子有些扫兴地回到座位上。
“思琪,还不为奥塞王子斟酒!”佩皮缇命令道。
莫思琪双手端起一罐葡萄酒,就要为他斟酒,却被他拦住了。
“那个鼻涕虫呢?”他突然问道,“既然我不配克丽丝亲自伺候,那就让那个鼻涕虫来伺候我!他在哪里?快叫他来!”
鼻涕虫是谁?为何感觉克丽丝听到这个名字时,身体微颤,眼中微润,又略带些愤怒,却是敢怒不敢言,刚才对方要她上前伺候,她都没有这般激动!
“思琪,你去厨房把世子熠叫来!”佩皮缇虽不愿意,但也不想次次得罪这些贵族,这一次她没有拒绝。
“石....”莫思琪没听清楚,重复道。
“就是我们神庙的酿酒学徒!你在酒窖里能找到他!”
克丽丝欲言又止。
莫思琪还是听从了佩皮缇的命令,她也不想伺候这些所谓的贵族公子哥们,刚才她倒酒时,那些年轻男子乘机摸她的手,让她恶心不已,若不是身处不确定的环境,她早就教训对方了。这些人荒淫奢靡,若不是因为在神庙,指不定能干出什么荒唐事来,谁伺候这些人谁倒霉。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招惹了这群人,被点名要他来伺候。莫思琪还未见其人,已经开始有些同情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