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何家兄弟
青龙大陆,雾凌山脉,亢龙郡,许州,东石山下。
这一年的深秋,天气凉得很快。虽然刚刚十月初,可人们都已穿上了御寒的衣物。一日,在东石山脚下一个大庄园之内,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仆人、丫鬟们在庄内来来回回地忙碌着。原来,今天是山庄之主——何云暮的独生子,何天逍的百日之喜。
说起何云暮,可称得上是一代武林名宿。此人自幼聪颖无比,才华横溢。出身于许州显赫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良师指点,五岁能诵,七岁能吟,且性情温和,故被父母寄予厚望。
可不料,在小云暮八岁那年,有一次和邻家官宦子弟孩童相斗,因为年岁差距而被欺负。回家之后,大人看其并无大碍,所以不予追究,权当小孩之间玩闹。可何云暮却从此心性大变,弃文从武,每天在院子里强身健体。家人苦劝不住,干脆放任自流。
不想,此人在武学之道上也是颇有天赋,在无良师指导的情况下,只靠每日坚持苦练身体,竟然仅仅两年就练出一身蛮劲,十岁时的个头已长到七尺有余。父母见他练武卓有成效,于是花重金请得武学大师,对小云暮悉心教导。
在何云暮十二岁那年,已身高八尺,身体极其健壮,武艺也十分高强。不料,城里突然闹起瘟疫,父母双双染病撒手而去。何云暮年少当家,因其性格稍有孤僻,因此将城中房屋变卖,用卖得的钱财在许州城外东石山脚下建起一座宏伟的山庄,并以自己的名字为其命名。这就是现在的云暮山庄。
东石山南北绵延数百里,是雾凌山脉中最靠近许州城的一座山。雾凌山脉几乎纵贯整个青龙大陆,再往东便是茫茫东海。而大陆北面则是无尽冰原,越往北就越是寒冷,自然也就毫无人烟了。雾凌山脉中丛林密布,其间猛兽、盗匪无数。至于东海,至今也无人窥得全貌。越往东海深处,越是浓雾笼罩,若船只陷入迷雾之中,便昏昏不见天日,迷失方向。因此,大多驶入迷雾的船只都是有去无回。长此以往,便无人再去以身犯险。
而雾凌山脉以西,则是大片广阔地域,平原居多,中间夹杂矮山、丘陵。由雾凌山脉发源出两条大江,澜月江和琴雪江。一南一北向西绵延数万里,注入星风海。星风海广阔无比,不知其边际,靠近青龙大陆附近,有小岛不计其数。可尽皆荒凉,未曾开拓。
要说繁荣,还属澜月江和琴雪江孕育的这片肥沃土地。青龙大陆分为七郡,每郡有大州数十座之多,城外村镇星罗棋布,城中居民熙熙攘攘。
何云暮不在城内定居,偏偏在匪类、野兽众多的东石山下建起自己的山庄。野兽尚且好说,山庄围墙坚固厚实,足以抵御,可围墙对山上匪徒却是无用的。那年何云暮才十二岁,就是一青涩小子。山上众多匪帮见其庄园建筑考究,知道必是个富裕人家,大有油水可捞,于是在山庄建起之后,一波一波前来打劫。
不想何云暮凭借一己之力,四次在数十名匪徒之中轻易击杀匪徒首领,把那些匪徒吓破了胆,再也不敢来侵犯云暮山庄。
何云暮因此声名鹊起。而后,在二十五岁那年迎娶亢龙郡内最大修仙门派——太清宗宗主李原啸之女李玉茹为妻。但由于年少时父母早亡,何云暮又有点孤僻,不太与人来往,因此错过了修仙筑基的最后年限——十八岁。后来何云暮武艺登峰造极,远近闻名,成为一代武林名家。
李玉茹原本跟随父亲在门派内生活,可是无奈根骨不佳,与修仙无缘。结识了何云暮后,倾慕其英雄了得,于是嫁入何家大门。但是,何云暮和李玉茹夫妇婚后一直无子,直到结婚十三年后,在何云暮三十八岁这年,妻子李玉茹才豆蔻怀胎,在三个月前为何家生得一子,起名天逍。在何天逍出生那天,何云暮广发红贴,邀请各方名宿在儿子百日那天前来喝百日酒。
“恭喜何大侠喜得贵子!方才在内堂见过令郎,真是眉清目秀、仪表非凡,看来将来必成大器啊!”一名长着花白胡子的健硕老人对着何云暮贺喜。
何云暮微笑着拱了拱手:“谢王老先生吉言。还请王老入席,今日定要不醉不归。”
王老转身离开后,何云暮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妻子,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道:“夫人……这人情世故,我应付起来依然还是那么头疼啊。此次若非为了天逍……唉!”
妻子李玉茹抿嘴一笑,也是低声道:“看看你那张苦瓜脸!都顶着武学宗师的名号这么多年了,还和当年那个毛头小子差不多……你自己不喜应酬,也要为天逍想想啊。我们练武之家的儿子,如果不能修仙,那将来免不了习武行走江湖,这人情世故啊是少不了的。当年结婚就由着你简单了事,这次为了咱宝贝儿子说什么也不能瞎凑合。好了,夫君,客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我去把天逍抱出来吧,毕竟他才是百日酒的主角。”说罢,李玉茹转身走入内堂去了。
何云暮听了夫人的话,也是自嘲地一笑,自言自语:“行走江湖?我儿天逍,希望你别让为父失望啊……”
不一会儿,李玉茹从内堂中走出,怀中大红襁褓里,有一胖嘟嘟的好似粉团一样的婴儿,他就是何云暮和李玉茹的宝贝儿子。
何云暮从夫人怀中接过儿子,看着那孩子乌溜溜的大眼睛正好奇地望着自己,喜不自禁地亲了亲他那红扑扑的小脸蛋,然后抱着儿子大步走向厅堂正中八仙桌旁,向在厅堂两边坐着的各方名士朗声说道:“今日劳大家前来参加小儿百日喜酒,云暮山庄蓬荜生辉,望各位今晚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顿时,传来大片的恭喜声。毕竟世间大多凡人,以何云暮一代武林名宿的地位,谁人敢不给三分面子?与其说是来喝何天逍的百日喜酒,不如说是来巴结何云暮更贴切。
诸多客人之中,也有何云暮的岳父李原啸。他可是亢龙郡内最大修仙门派太清宗的宗主。此番外孙百日,他也是在百忙中抽空前来吃酒,一来是为了检验外孙修仙根骨如何,二来也顺便看看久别的女儿、女婿。
说起当年女儿和何云暮的结合,李原啸可谓是万般无奈。按理一般修仙之人寿命都比凡人要长,因为修仙是汲取天地菁华改造身体和灵魂的过程,所以修仙之人寿命一般在一百四、五十年左右,最长可达一百六十年。而即使像何云暮这样的武学高手,也只比普通人七、八十年的寿命长上稍许,也就九十年上下。
李原啸已修仙近五十载。在三十多年前,他和妻子双修,生下女儿李玉茹。李玉茹的娘亲在生下女儿后不久就被仇家所杀,后来李原啸手刃杀妻仇人,在宗门内将女儿带大。可惜的是,李玉茹根骨奇差,与修仙无缘,而后女儿喜欢的何云暮又早已过了修仙筑基的最迟年龄,所以当年女儿从修仙门派嫁到武林之家,李原啸未曾强加干涉。但是,这在李原啸心中一直是个难解的遗憾。去年,他突然接到女婿何云暮来信说李玉茹有喜了,九个月后,女婿又发来红帖,报知李玉茹诞下一子。李原啸大喜过望,在外孙百日头一天就将宗内事务交付妥当,随后立即御剑飞行赶到云暮山庄来了。
宴席开始,何云暮抱着儿子何天逍,一桌一桌地敬酒,和宾客们聊天客套。客人们也都捏捏天逍胖胖的小手,摸摸他粉嘟嘟的小脸,这个送上一块珍珠玉佩,那个送上一个长命金锁。一会儿,何云暮的手里就拿了一大堆吉祥饰物。
终于,何云暮敬完了最后一桌客人。李原啸见状,迫不及待地拉着女婿来到院子当中,望着他怀里的何天逍:“我此番前来,最重要的事就是检验我这外孙的根骨如何。现在未曾检测,我心里一直放心不下,哪里吃得下酒菜?不如早点让我……”
话音未落,突然从墙外传来一阵响亮的婴儿哭声。何云暮和李原啸都愣了一愣,因为墙外边分明是荒郊野外,哪里来的婴孩啼哭?
何云暮将怀中襁褓交与岳父,来到墙边纵身一跃,轻松地跳出墙外。此时已是晚上,在微弱的月光下,循着哭声,何云暮看见墙边的草丛中好像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破布裹着的婴儿!
何云暮将婴儿抱起,四处环视,附近并无一人。此处本就是山下荒野,白天也几乎不见人影,更何况是黑暗的夜晚。
何云暮抱着婴儿,绕到庄园大门前,从正门走回院子当中。
李原啸看见何云暮怀中的婴儿也是一怔,疑惑地问:“这是谁家婴孩?为何在墙外哭啼?”
何云暮摇了摇头:“我也不知。墙外荒山野岭并无半个人影,我担心其被野兽所伤,故将他抱回。方才于路上检视,是个男婴。岳父大人,您看这该如何是好?”
李原啸皱了皱眉,而后一捻胡须大笑:“哈哈,云暮,此乃老天眷顾,念你长年无子相伴,这一下就给你送来两个!我看此小儿与你有缘,反正天逍孤单,不如让他俩相伴成长,做个兄弟,不是很好?”
何云暮听罢,也微微一笑,点头赞同:“岳父此法甚好。我与玉茹都已步入中年,若干年后,撒手而去,有了这小儿与天逍相伴,倒也……”说着,何云暮突然惊呼了一声:“方才路上光弱,未曾看得清楚。这襁褓中还有一条白巾,上面写着‘青龙历五百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丑时’,想必是此婴儿的生辰。当真是巧,只比天逍大一个时辰。”
李原啸略微思索,然后提议:“两小儿连生辰都如此接近,仿若孪生兄弟,此子当真与你何家有缘。既然如此,不如将‘天逍’之名让与此子,外孙则由老夫代为改名‘天遥’,如何?”
何云暮很满意:“此名甚佳。天逍,天遥。哈哈,何天逍,何天遥!”怕婴儿冻着,何云暮进屋将裹着婴儿的破布扔了,把婴儿包进新襁褓之内。
蓝色襁褓中的何天逍,肤色比何天遥略黑,也是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清秀程度丝毫不亚于何天遥。何云暮越看越喜欢,对李原啸说:“岳父,一会儿还请您也检测一下天逍的根骨如何。”
李原啸笑道:“那是当然。老夫现在就从天遥开始吧。”
所谓检验根骨,其实就是灌注少许灵力在婴儿体内游走,看看其丹田和经脉宽阔程度如何。一般的修仙之人,控制灵力的水平不佳,不宜给婴儿检测根骨,因为很有可能稍一疏忽就使得婴儿脆弱的经脉断裂,但对李原啸这等修仙高手来说,检测婴儿的根骨实在是小菜一碟。
李原啸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体内灵力聚于手掌,从小婴儿的肚脐处灌入,检测其体内丹田、经脉。边检测,边露出惊喜的表情,收回灵力,他大笑道:“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没想到玉茹根骨那么差,却给我李家生了这么一个根骨奇佳的外孙,哈哈哈!”
何云暮闻言,也是面露喜色:“岳父大人,天遥他的根骨好到什么程度?”
李原啸将婴儿的襁褓重新包好,摸着胡须说:“好到超过我太清宗近几十年以来最天才的弟子。那名弟子是我好友的孙儿,当年也是我在他婴儿时检测的,他的丹田比不上遥儿的宽敞,经脉也细了些!我敢断言,只要好生培养,天遥将来成就必定不可限量啊,哈哈!”
“爹爹,夫君,你们在这里笑什么呢?也告诉我啊。”李玉茹听到父亲的笑声,走了过来,其实她心中已经大略猜到了。
何云暮道:“夫人。有两大喜事啊。一来吾儿根骨奇佳,将来必成大器;二来苍天送子,我刚在院墙外面发现了我们另一个儿子!岳父已给吾儿换名天遥,将‘天逍’之名让于此子。”
李玉茹一喜一惊:“天遥,嗯,这名字也不错。真是太好了,天遥可以修仙了!天逍……夫君,你是说,这个婴儿是你从外面捡到的?”
何云暮说:“此子与我何家有缘,既然不知父母是谁,那就纳入我何家,我们将他与天遥一起带大,视如己出,将来也好和天遥做伴。”
李玉茹欣喜地接过何云暮怀中的蓝色襁褓,看了看襁褓中的白巾,又瞅了瞅婴儿可爱的小脸,念叨着:“天逍,天逍,比我儿天遥正好大一个时辰,从今往后,你就是天遥的哥哥了!”
李原啸将何天遥交给何云暮,对女儿道:“玉茹,快将天逍给我,让我也检验一下他的根骨!”
李原啸从李玉茹那接过婴儿,打开襁褓,再次将手掌贴于婴儿腹部。输入灵力后,李原啸顿时瞪大眼睛,仔细控制灵力在婴儿体内游走一圈之后,收回手掌,来不及包好襁褓就惊讶道:“此子根骨与天遥竟然不相上下,这也太……”李原啸惊讶得话都没说完。他连忙将襁褓重新包好,看着旁边同样惊喜无比的女儿和女婿,郑重地说:“修仙对根骨要求颇高,因此我宗收徒必须根骨优秀。十一年前我检验我那好友的孙儿时,认为他那等资质的根骨怕是数十年难遇,不想今日天遥、天逍的根骨更胜一筹。假以时日,只要悉心培养,天遥、天逍必定能成为旷世奇才。你们可要好生照料他们,别忘记让他们从五岁开始锻炼身体,这对以后的筑基有好处。等他们到十二岁之时,我便来带他们入宗,如何?”
何云暮和李玉茹都应道:“全凭岳父(爹爹)安排。”
……
岁月如梭,又是一年的深秋。东石山脚云暮山庄的一处花园内,两个清秀的小孩在嬉笑追逐。一名妇人笑眯眯地跟在后面,喊道:“逍儿,遥儿,小心脚下别摔着!”
这两个小童便是当年襁褓中的何天逍,何天遥。他们现在都已经五岁了。因为年幼时期身子骨太软,不适合强身锻体,所以何云暮夫妇平日只是教他们认知识字。何天逍和何天遥实在是聪慧得很,都是过目不忘。只是何天逍略微调皮一些,何天遥相对文静一点。
按何云暮的话说,那是虎父无犬子。每当夫妻二人私下里谈起这一对宝贝儿子,何云暮都会无比自豪:“想当年,我何云暮的文采那也是远近闻名。这两个儿子都随我,将来也一定像我一样文武双全,哈哈!”第一次,李玉茹还笑着奚落他:“遥儿是像你,可逍儿呢?他又不是你亲生的,你还那么得意?”何云暮开心得根本不理那套:“逍儿也是我儿啊,不是亲生怎么了?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反正都是我何云暮的儿子,他们聪明我就是开心。”李玉茹微笑着摇了摇头,后来也就任凭何云暮去得意了。
这一天,秋高气爽,让人心情特别舒畅。何云暮将何天逍、何天遥叫到院子里,笑眯眯地对他们说:“逍儿,遥儿,今天开始,你们就不能总是玩耍了。要跟爹爹一起锻炼身体,为将来修仙做准备,明白吗?”
天逍一歪脑袋:“锻炼啊……好玩吗?和遥弟弟天天在庄子内,早就逛遍了,无聊死了。爹爹,我们能不能去庄子外面玩啊?”
天遥在一旁虽然不说话,但也是期望地看着父亲。
何云暮看着何天逍,笑着说:“逍儿,你可知外面山上有多危险?有老虎,有狼,有坏人,说不定还有山鬼,妖婆,你不害怕?”天下的大人几乎都一个样,吓唬小孩也都离不开山鬼、妖婆之类的东西。
何天逍撅起嘴来:“我才不怕呢。书里都没说山鬼、妖婆什么的究竟长什么模样,都是爹爹故意吓唬人。那老虎,狼之类的野兽,即使是有,我也没见过,说不定这附近根本没有,都是爹爹编出来的。”
何云暮微笑着摇了摇头:“爹爹不让你们出去玩,那就说明真的有危险。这样吧,你们要想出去玩,就先和爹爹锻炼身体。等什么时候把身体锻炼好了,爹爹就同意你们出去玩,如何?”
天逍,天遥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