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红豆令,可堪绝色
轻解罗袜,女儿家莹白一点的脚背映入眼帘,杜莺时右脚脚腕上有一个天生的红色胎记,远远望去,像是个精巧别致的铃铛。
上海滩时下最流行的就是红底高跟鞋,杜莺时曾是红极一时的摩登女郎,更是追随潮流,在家足足练了有两个周的功夫,才做得到如今的步履生风。
杜莺时不喜欢那将身子包裹得紧绷的高开叉旗袍,比起旗袍她更偏爱改良过的新中式短衫,配上红底鞋,走起路来摇曳生姿,我见犹怜。
吴仲商盯着那寸塞雪的肌肤,替她穿上足有九厘米的高跟鞋,男人的唇角抿出一缕微不可察的弧度,抬眸看她的眼神实在论不上清白二字。
“时莺小姐肤如凝脂,当真是绝色佳人,换做谁都渴慕做上时莺小姐的入幕之宾,裙下之臣。”
杜莺时听着他一口一个时莺小姐得叫着,知道男人是真的动了火气,那满天飞的醋劲儿,估计麻雀都得算上个三天三夜。qqxsnew
杜莺时与吴仲商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吴仲商是家中次子,祖上曾是晚宋的朝臣,遭遇宫变携了子嗣逃亡到长安落户,后来长安更名为北平,更是搞了出剥削地主,造福百姓的戏码,吴仲商的祖父带着一家老小前往当时最为开放的海港边安家置业,一待便是八十年。
本就开放的海港几近波折,在危机中逐渐扩大内需市场,成为国内红极一时的主流城市,吴家也因而得了个富户的名头。
与吴仲商不同,杜莺时不是什么泼天富贵的小姐,杜家是在杜莺时出生后才在上海滩展露头角的,杜老爷本就是在街边卖烟草的破落户,二十岁那年娶了卖甘草片的妻子,趁着上海市场流通大量烟草,专卖地还没有个准信儿,杜老爷将房产抵押,做了笔七千块银元的大买卖,滚雪球似的成了个暴发户。
杜老爷有远见,识人也清明,在酒会上结识吴家之后便举家搬迁到了东岸,与吴家比邻而居。说实话,杜老爷实际上看上的是吴家那花费万金请来的私塾先生。
杜老爷膝下唯有一女,他自己没什么文化,全然靠多年在世上的摸爬滚打练就的眼力见,可他的孩子不同。杜莺时是个有福气的孩子,从怀胎起杜家便是在走上坡路,算命先生说他们家没有财运亨通,可是女儿从娘胎里带着富贵命数,天生是来这世上享福的。杜老爷本就是老来得女,对这么个福娃娃更是疼爱有加。彼时的上海滩还不流行开设学堂,女儿家上学更是少之又少。杜老爷空有一屋子钱财,却没有可以动用的深厚底蕴,这才将主意打在了吴家身上。
都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杜莺时比吴家的小儿子吴仲商还要小上三岁,两家离得近,吴家老爷也是个乐善好施的性格,杜老爷处事圆滑有礼,二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杜莺时也因此与吴仲商同在一处学习十余年,算是学同窗的青梅竹马。
十年青梅情,五年夫妻,一子一女。
这样的情谊之下,杜莺时怎么不懂吴仲商的言外之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