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观众席
笼罩在夜色之中的天宇游乐园给人一种很安详的错觉,我独自一人沿着主干道行走,走到了半路,大约离剧院也就还差个十万八千里吧,一束强光突如其来地打在了我的身上。
“喂,你!干嘛呢!这个点还不回宿舍!”
“别装傻!说的就是你,听见没有,站住!不许动!”
终于还是让我碰见人了…我嘴里应和着,以一种复杂的心情慢慢地转过身去。本来,在漆黑一片的游乐园里遇见其他活人是件天大的好事,但现在我却只想尽快摆脱他们。
光源晃动着,逐渐靠近,变得愈发的刺眼,我被还没撤出天宇游乐园,正在园区内到处执勤巡逻的安保人员抓了个正着,因为天已经彻底黑了,被探照灯发出的强光这么一照,眼睛痛的很想流泪。
他妈的,他们怎么突然管起我来了,我眯着眼睛,脸偏向一边,冲几个开大灯向我逼近的叉腰大汉砸了砸嘴,心情烦躁,是因为我今天没穿员工制服吗?他们把我错认成狂野游客了?
但我很快就发觉事情肯定不是这样的,他们问我的是“干嘛还不回宿舍”,也就是说,他们一定知道我是乐园里的员工。有时候机器出了故障,个别同事组队在园区里积极内卷到八点钟其实不罕见,现在不到十一点四十的熄灯时间,知道我是“自己人”的前提下,他们凭什么在乐园里拦我?
在我看清那几个人的脸的瞬间,我的身子僵了那么一秒,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拔腿跑了起来。
因为很奇怪…我突然想到了一种可怕的可能性,我和这群安保人员并不熟,比起他们把我认成游客,更可怕的是他们没把我认成游客,是不是周敦预感到我要为了救尚翩然在乐园里搞事,和他们说了些什么?
不行,我可不能被他们抓住,坏了救人大业!
“站住!警告你,给我站住!”巡逻队见我毫无征兆地撒丫子跑路,在我身后气的嗷嗷喊,但我却只想笑,说真的,追人的时候谁会因为听到“给我站住”这种话就真的站住啊,他们这么喊是因为遇到过先例吗?
比起这群一到晚上就怂的要死的巡逻队,我的胆可大多了,在乐园里乱窜的速度快成一道闪电,这才横穿了两个园区不到,就把他们彻底甩掉了。
约莫又过了15分钟,我大气不喘地在剧院侧门停了下来,这几个月在乐园里干了不少体力活,虽然还赶不上高中的巅峰状态,但总体来说身体素质恢复的不错。
侧门锁住了,所以我爬上了剧院后面临时储存道具用的灰色棚子,踩着它从剧院二楼的窗子翻了进去。
还好还有一扇窗子开着,我踩着棚顶一个起跳,肚子顶着窗框,把自己半个身子拉进了二楼走廊。
平稳落地,在走廊里啪啪两下拍了拍裤子,我直起腰,左右扭头看了两眼,发现过道两端黑洞洞的,只有安全出口的标识隐约发出些许的绿光,才想起来是不是应当礼貌性的害怕一下。这还是我自杨隐失踪以来,第一次重返这栋建筑。
我犹豫了大约整整一分钟,才重新行动起来,自己给自己鼓劲,心说这还没到11点,我怕什么,甚至就连巡逻队的那群畏手畏脚的胆小鬼都没逃跑,大不了待会一边大喊救命一边破窗而出呗,二楼而已,摔不死人。
……嘛,非要说的话顶多就是个骨折,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把手机手电举过头顶,我勇敢地一头扎进黑暗之中,左右两边都逛了一遭才发现正确的方向,扶着冰冷的墙壁,每隔几米就能摸到一个工艺复杂的浮雕,不禁感叹这里的装潢果真是穷奢极侈,要是把这钱打我账户里多好,花在这多浪费。
不久,我就摸到了此行的目的地,d-1 VIp包厢的门框,这是个专门用来接待贵宾的大房间,对着一楼剧院大舞台的正中央,视野极佳。
这个房间的门大敞着,据说这剧院内的vip包厢到了晚上怎么锁也锁不上,所以除了通往外界的大门和侧门,周敦干脆不叫人锁剧院内的这些小门了,不管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都给我行了很大方便。
我在门口徘徊了一阵,最终还是决定不开灯,摸黑进去就好,我怕一有光亮就会把外面的巡逻队引来。
但我左脚刚跨入门槛,马上发现脚感怎么不大对,一个激灵又把脚撤了回来---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很软,于是赶紧把手电筒往地上一扫,发现本该被打扫过的包厢地板上,此刻竟一片狼藉。
我这是来到第二案发现场了?
我忽然想起尚翩然家中相似的情形,连忙把刚才踩到的东西用脚勾了出来,抖了抖翻开,那是一件看牌子就知道价格不菲衬衫,具体是啥牌子就不提了,我又不是郭x明------重点在于,这玩意儿怎么会揉成一坨扔在这儿?莫非有人在此野战?
我呼出一口气,在门口用手电上上下下横扫了一遍整个房间,吓了一跳:衣服,鞋,包,手表,手机,钱包,甚至还有假发----各种各样的东西乱七八糟的甩的到处都是,沙发上,茶几上,地毯上,我第一反应还以为尚翩然在这个房间里被人扒光了,但我很快就发现,这些“东西”并不属于她,一个人身上可扒不下来这么多东西,光鞋我就看到了至少三四双。
我看我还是把灯打开吧…
再三确认包厢里确实没藏人以后,我转身进去,将门虚掩,把那件衣服卡在了门缝里,然后按下了电源开关。
令人安心的黄光即刻洒满了这个装修的异常豪华的空间,见视野清晰,我神经也稍微不那么紧绷了,依次检查了一下这些东西,不管是什么物品,衣服也好,鞋也好,它们全部都有一个共同点:昂贵。
剧院里莫名出现的贵重物品?
我一屁股坐进沙发,望着茶几上那只一看就沉甸甸的百达翡丽,陷入了沉思:这不是规则六十二吗?
【乐园守则第六十二条:如果在剧院一楼最后一排的观众席上发现了疑似游客遗失的贵重物品,最好不要移动和碰触,绝对绝对不能将它们占为己有也,带离剧院。(也不需要把它们送到失物招领处!)】
但是规则六十二里提到的是一楼观众席的最后一排座位,这里却是二楼,我的目光透过包厢的窗口,投向笼罩在一片漆黑的舞台:规则六十二也适用于这个包厢?但员工手册里的规则向来惜字如金,可以说非常的严谨,如果二楼也会出现这样的怪现象,那它多加那几个字的词限定地点干嘛?
真是摸不着头脑,如果只是单独针对这个规则六十二的话,我还有些头绪:你们那儿的老人家有没有这种说法?乱捡来历不明的东西倒霉三年之类的。
反正小时候我爷爷就这么教育过我,一边教育还不忘用鬼故事吓我,到现在我都依稀记得那故事的一些情节,什么很久很近以前,一个叫张三的小朋友和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树林里玩,他们走着走着到了一片林间空地,无意间发现了许多珠宝首饰。张三等小朋友也没多想,四下无人便起了贪念,喜滋滋地分了分,把这些首饰带回了家,结果还没来得及销赃,就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盯上了,家中频频闹鬼,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直至所有小朋友都离奇身亡,怪事也没停止。
----原来,那些首饰是某个横死之人的财产,张三拿了人家的东西,那死人就盯上了他,跟着他回了家。
这个故事最毛骨悚然的地方就在于最后揭秘的地方,我爷爷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详细的给我描述了一番那个惨死在树林里的冤魂是如何瞪着它那猩红的,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的眼珠子,恶狠狠地注视张三和他的朋友捡走自己的首饰,发出无声尖啸的狰狞模样---与此相对,张三等人却对近在咫尺的恐怖景象浑然不觉,他们看不见那鬼魂,还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我还记得我当时听的干着急的心情,真想冲进故事里削张三一顿,提醒他不要作死。
…狗屎,我怎么想起这个来了,这可是我的童年阴影。我突然觉得胳膊上起了一大片鸡皮疙瘩,仿佛从这个包厢内某个看不见的角落,也传来了一道不怀好意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