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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英雄救美反吃瘪

“姑娘,既然天小公爷秉性不好,何不趁此机会,向大娘子禀明一切,说不定她知道之后,会考虑这件亲事呢?”秋菊向她提了自己的主意。

她摩挲了下手指,想了片刻,“我们回去吧。”

“是。”秋菊放了五铢钱在桌上,搀着她起来。

“哎呀——”

一个身着破衣的乞丐,从她们身边擦身而过,还撞到了秋菊,她骂骂咧咧地朝那乞丐喊道:“走路不长眼啊,赶撞到我身上来,喂!”

叫声吸引了苻紫苏,她顺着方向看去,原来是乞丐撞到人了。

她想了想,再次回头看,那乞丐准备跑了,她马上反应过来。

八成是偷了人家的招文袋,准备跑路呢。

苻紫苏不做声响地追了上去,路过她们之时,顺道提醒一句,“小娘子,你钱被顺了。”

“什么?”

沈思媱和秋菊各自看向自己的腰带,钱果然没了。

“小贼哪里跑!把荷包还给我——”秋菊马上追了上去。

一听到声,乞丐回头看了他们一眼,才发现被人识破了,跑的更快了。

见他超过两条街,随后拐到了一个巷子里,苻紫苏停了下来,想了想。

抄近道!

她跑到一个小巷子,左拐右拐之后,看见了躲在竹筐旁的乞丐。

“东西拿来!”苻紫苏喊道。

乞丐站了起来,打算继续跑。

她随手抓起地上的石子,用力朝他的后腿砸去。

一声闷响跑过去,乞丐倒下地,她跑过去,抓住了乞丐的后领,扼制住了他。

没想到他反手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腕,转了个圈,又挣脱了。

但苻紫苏也挣脱了他的手,再次扭住了他的手臂,掐住了他的脖子,她得意一笑,“拿出来。”

乞丐见逃不了了,于是不承认,“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还装傻,我亲眼看见你偷了小娘子的招文袋,拿出来,不然我打的你亲娘都不认识。”说完她用力掰着他的手腕,瞧着都快给折断了。

“疼疼疼,爷爷饶命,爷爷饶命,我给,我给……”乞丐屈着膝求饶。

“这还差不多。”苻紫苏松开了他一只手,让他拿招文袋。

“姑娘,找到了,人在这儿!”秋菊的声音传了出来。

苻紫苏抬头一看,是刚才被偷招文袋的女使。

见她有些分了神,乞丐马上楸准时机挣脱了手,抬起他的脚,用力地踹着苻紫苏的腰,把她往前踹。

一时刹不住脚,一直被迫往前冲,她下意识的伸手挡着墙,避免撞到了。

沈思媱从转角处刚走出来,便见到一个人朝自己扑过来,再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倒在地上。

而身上压着一个人。

因为,苻紫苏的一只手遮了她半张脸,一只手放在手压着她的肩。

“啊——”沈思媱大喊着。

秋菊见了也大叫着。

苻紫苏虽然迟钝了一个响指的功夫,马上手放地面,撑着起来了。

“你……”

沈思媱的脸已经红的比猴屁股还红了,她一手捂着被按疼的脸,一手揉着肩。

简直是奇耻大辱,竟然被郎君按倒在地!

“啪——”沈思媱用力地打了她一巴掌,抱着自己的身子,捂着脸跑了。

秋菊也跟着她姑娘踩了她一脚,疼得她一蹦一蹦,一个没站稳,一屁股倒在地上。

“姑娘——”秋菊虽然也气愤,但生怕自家姑娘出什么事,便赶忙追了上去。

只剩下苻紫苏一人坐在地上抱着脚缓着疼痛。

刚才的事还没缓过来呢。

“什么情况?”苻紫苏一手摸着被扇红的脸,一手揉着被踩的脚。

真是火辣辣的疼。

可也比不上方才被那臭乞丐踹的腰疼,可是使了十分力呢。

可惜那乞丐已经【趁乱】跑了,只剩下地上的空袋子。

她忍痛捡了起来。

一手扶着腰,一手摸着脸,跛着脚还要扶着墙,艰难的站了起来。

“嘶——可痛死我了,我,我这是为什么呀?”她倒抽一口冷气。

好心帮人抓贼,还落得这般下场。

她看着一只手,朝空气抓了抓。

“我方才好像……”她回想了下,这手不过就是拍在了那娘子的脸上,何必如此激动?

她仔细想想慌乱之中发生的事,确实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

又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这小巷子还容得下第五个人吗。

“天爷啊,我方才?!”她吃惊的想捂着嘴,却无从下手。

想着这手刚才……

哎呀!

看着脏兮兮的手,真是手足无措,来回渡步。

“我方才只是无心之过,我也是好心捉贼啊,是那贼人……对!就是那贼人推的我,关我何事?对!”苻紫苏自说自话,自圆其说,试图说服自己刚才的无心之过。

那姑娘也是这么想的吧?

“她一定也这样想的!”她用力地锤着手,却不小心使大了劲儿,弄得她生疼。

还是不要在这儿耽搁了,回去准备准备,估计明日可有的受呢。

…………………………

沈府。

她俩从后门跑了进去,沈思媱一路捂着胸口,直到进了自己的院子。

她们换回了衣裙,把两件脏衣包了起来,眼不见心静。

“岂有此理,姑娘,那泼皮竟然对姑娘你行非礼之事,姑娘为何不教训他,就这么跑了,万一到时候传扬出去……”

越想越可怕,不管是家里人知道,还是外人知道,横竖都是丑事,名节尽失,到时候不光是沈家脸面尽失,连姑娘都不一定能活呢。

虽然老爷一向疼爱姑娘,但在外面,名声比姑娘可重要多了。

也不知道老爷会如何抉择。

“别说了!”沈思媱脸上的潮红已经褪去大半,可一想到自己被人……

心里便说不出的难受。

谁家姑娘会有这种经历,还能平淡收场的。

此生难遇,简直是荒诞无稽,离谱到家了!

“瞧那件衣袍是不能要,我去给烧了吧。”秋菊拿出那件被污染的衣服,便要去烧毁了。

那一个大手印现在还清晰可见,牢牢地印在上面。

被人拾了去,看见这手印可不得了,便是跳进黄河都说不清了。

沈思媱眼睛一转,沉思片刻,“别烧,留着兴许还有用呢。”

“啊?这,这有什么用啊?要是让老爷知道了,那姑娘私自去打听天家小公爷,还出了这档子事儿……”

“就是天家小公爷。”沈思媱已经回了思绪。

秋菊恍然大悟,“哦,我记起来了,那个泼皮,就是……就是天小公爷?!”

“嗯,到时候若实在不行,我们说不定可以用这件事做个筹码。”

父亲可是看准了这门亲事,几次书信提起这事儿,一定让我博得他的喜爱。

若可以利用这件事威胁他……只要天家不同意,父亲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沈思媱盯着那件【赃物】,得意的笑了。

天墨卿,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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