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我僭越了
听苏清渊这么一说,我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可灵魂脱离肉体一般都会去她生命中最眷恋不舍的地方,我跟江娜并不熟,这么短时间内,我上哪去找她的魂魄?
正发愁,病房的洗手间突然传来一阵水流声,同时头顶的白炽灯“滋啦滋啦”作响,忽明忽暗,像是故障了一般。
我感觉到了一股阴气逼来,喉咙不自觉的紧了紧,心脏突突直跳。
苏清渊倒是平定如常,他给我递了个眼神淡淡道:“有本座在,你怵什么?进去看看。”
“我去?”我咽了咽唾沫,多少有些发虚,“你那么厉害,你怎么不去?”
苏清渊闻言,冷冷一笑:“若是什么事都要本座亲力亲为,本座留你何用?”
“再说,这是你自己惹的麻烦,跟本座有何关系?”
“你不去也罢,本座乏了,你自己看着办……”
“别!别介!是我多嘴,我僭越了!”我见苏清渊又要玩消失,赶忙低头认怂。
我现在连一张基础的黄符都画不出来,而苏清渊随手就能凭空画符布阵,这实力甩我何止九条街?
要是不牢牢抱紧他的大粗腿,我一个人可应付不来。
“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这种跑腿的琐事哪能劳驾妖皇大佬?让我来!”
我咬咬牙,硬着头皮走到洗手间门口,猛地把门推开。
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是洗手台的水龙头没关紧,一直在“哗哗”的流水。
我暗暗松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
于是进去把水龙头拧上。
可就在那一瞬间,卫生间的灯灭了,我感觉到后背一阵刺骨的凉意,洗手台的镜子里照见一张极度惨白的脸。
“啊——”
我惊叫出声,但嘴巴被身后微凉的手掌捂住,耳边传来苏清渊清冷的声音:“嘘——小点声,别惊着他。”
苏清渊此刻离我很近,半张脸几乎挨着我的耳朵,我呼吸间都能闻到他身上那若有若无的冷香。
他的侧颜真的好看。
轮廓分明,鼻峰秀挺,灿金的眸子透着深邃的光,红润的薄唇性感妖冶,让人看了莫名的脸红心跳。
“心跳这么快?真没出息!”苏清渊斜眼看我,语气难掩嫌弃,“上了岸的水鬼而已,成不了气候,你竟怕成这样?”
我反应过来,有种做贼心虚的羞耻感,赶紧收回目光,把脸转向另一边。
苏清渊口中的水鬼就蹲在洗手间门后面的角落里。
他浑身湿哒哒的,看起来弱小又无助,身上完全没有其他怨魂的戾气。
我看清他的脸惊讶不已。
原来这水鬼是江娜的前男友高志航。
蛮子说过,高志航是溺亡,而且是自杀。
自杀的鬼魂地府是不收的,而且离开了那片水域就会变得非常虚弱,只能躲在厕所或者浴室这些阴气水汽比较重的地方。
不过,他跟着江娜回家也就算了,怎么还跑到医院来了?
难道他是见江娜没死,专程过来补刀的?
苏清渊猜到我心中所想,压低声音在我耳畔道:“他的身上没有怨气,江娜的事,应该跟他没关系。”
“你刚才不是还在发愁,跟江娜不熟,不知道她的魂魄会在什么地方徘徊吗?”
“这水鬼可是江娜最为亲密的人,他或许能帮到你。”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
江娜到现在钱包里面还保留着两人的合照,说明在她的心中,这个叫高志航的男生是有一定的分量的。
我与其像个无头苍蝇一样耽误时间,还不如把赌注押在高志航的身上。
不过,江娜和高志航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感情纠结,我也不清楚,他真的会愿意帮这个忙吗?
我正想着,洗手间的地板瓷砖上突然出现了两个水渍写出的字。
“救她。”
看来,我的担心是多虑了。
“你放心,我会尽力的,但我现在需要你帮我找到她的魂魄,你能带我去她记忆里最值得留恋的地方吗?”
我看着高志航,认真的问。
高志航应该是太虚弱了,没办法说话,只能用水在地上写。
“好,我带你去。”
他从洗手间走出来,示意让我跟他走。
我要离开医院一会儿,江娜这边没人守着,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苏清渊在她的躯体上画了一道灵符,可以保证在一个小时之内没有鬼魂敢靠近。
但超出一个小时,符咒的功效就会削弱,到时候如果不能带回江娜的魂魄,她就危险了。
时间宝贵,我们没有再耽搁。
高志航先是带我去了他跳河的那座桥,然后又去了他们以前经常约会的公园,再到A大附近的小吃街……
可这些地方都没有找到江娜的魂魄。
眼看时间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高志航的鬼魂也因为虚弱渐渐变得透明,我一颗心不由得急躁起来。
苏清渊全程都很淡漠,一路上都没说话。
他看我沮丧的站在路边急得直跺脚,突然开口道:“本座给你争取到的时间有限,你好歹也动动脑子,别光使力气。”
“不然,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本座画的一张符?”
我瞪了他一眼,有点想骂人。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在这说风凉话。
我是没他苏清渊牛掰,高等级的灵符信手拈来,毫不费力,可我也是真心实意的想救人。
如果江娜最后因为我的无能,没及时找回魂魄,我恐怕这辈子都会愧疚难安。
苏清渊见我不说话,嗤笑一声,屈指“啵”的一下弹了我一个脑瓜崩:“说你蠢,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机灵!”
“你也不想想,以江娜的条件,搬进一个豪宅并非难事,她为什么偏偏要住在那么便宜的公寓楼?”
对哦!
苏清渊这句话如醍醐灌顶,把我的思路一下子给打开了。
我上次进江娜的房间,她一屋子都是名牌包包和衣服,而且看她的穿着打扮,应该出入的都是比较高档的场合。
只要她愿意,完全可以不用跟我们一样住廉价的公寓楼。
而且,我们那套房子之前还有个小姑娘出了车祸,一般人肯定觉得晦气,有条件早就搬走了。
她之所以住在这里不肯搬,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