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征途
贾雨村与林如海正在大门口等着,见贾政出来,连忙迎了上去。
“政公,下官已备好马车,还请政公上车,”贾雨村恭敬的说道,随后,就有一个兵丁赶着两匹马车过来。
“坐车?坐车我这一身铁甲不就白穿了嘛!”贾政不满的说道:“牵一匹马过来,我要骑马。”
作为勋贵出身的贾政,是会骑马,射箭,舞枪,弄棒的,虽然在工部当了十几年的员外郎,但学会的技能,终究不会忘记。
贾政一个翻身骑上了马,而晴雯跟在后面,呆萌的看着贾政。
“打仗,是要学会骑马挥枪,弯弓射箭的,”贾政拉着马的缰绳说道:“若你不会,还是回去吧。”
“不,”晴雯拒绝道,随即就要上旁边的一匹战马,可是,那马气宇轩昂的站着,身高比晴雯都高出半个头,以至于晴雯跨了半天,都没有爬上去。
林如海见了,就从自家马厕里,挑了一匹温顺的小马驹,赠给晴雯。
于是,众人朝军营走去。
军营修建的很大,绵延三公里,里面住着一万士卒与二万民夫。
军营早就知道贾政今天要检阅,故很早就将士卒聚集在一起,远远的就能看见,捕快一团,盐丁一团,兵丁又是一团。
“拜见政公,”赵泰,熊飞与黄发带着亲兵在门口等着。
“免礼,”贾政说着,就进入大营。
古代军队可没有所谓的站姿,他们聚集的时候,前排站着,坐着,后排则是站着,躺着。于是,贾政一来,只看见密密麻麻,凌乱的人影。
“诸位,这是政公,”赵泰大声对着兵丁说道。
“见过政公,”众兵丁齐声喊道,声音响彻云霄。
“免礼,”贾政说着,就登上了点将台,赵泰等人站着一旁,一万士卒站在台下。
贾政看着密密麻麻,犹如蚂蚁窝一样的士卒,忍不住邹起眉头,对赵泰喊道:“赵将军。”
“末将在,”赵泰出列,半跪在台阶下应道。
“你带领亲兵,让下方士兵站成数排,后面站着的人,要盯到前面的后脑勺,形成一条线,”贾政吩咐道。
“诺,”
赵泰应着,很快就带领亲兵下去维持队形。
结果,有士卒觉得贾政矫情,并不买账,为此,还跟赵泰的亲兵起了冲突,扰乱了秩序。
“安静,”贾政让熊飞与黄发的亲兵也下去了。
“诸位,”贾政大声说道,然后就有传令兵将他的话传下去:“此事原本跟诸位无关,一则某无朝廷调令,二则倭寇为祸永宁,不在管辖之内。”
“但倭寇犯我大夏,杀我百姓,此仇不共戴天,而诸位不顾身家性命前来助,令某不胜感激,故某也略表心意,此去永宁,每人每月三两月俸,未满一月,按一月计算。”
贾政说完,下方顿时鸦雀无声,随即,就爆发出更大的欢呼声,秩序顿时乱了起来。
“黄将军,”贾政朝黄发说道:“你去林府,抬六万两银子过来。”
“诺,”黄发领命而去。
“排好队形,最先整齐的一排,最先发银,”贾政说完,不到十分钟,一万人的士卒,排列的整整齐齐,一动不动。
随后,黄发带来银子,发了下去,士卒一万人,共计三万两,民夫两万人,共计两万两,剩余一万,则是发给赵泰三人的亲兵与前来支援的将军。
有钱就是好办事,这银子一发下去,贾政就获得了全军的统治权,于是,大军就开拨了。
出城的时候,许多勋贵还前来相送,虽然他们不知道贾政为何要跑那么远剿匪,但也只当贾政的特殊癖好,这年头,谁没有一点爱好呢?
永宁离淮州不要,骑马一个星期就到,但大军步行,大概要半个月的时间。
夜晚,朔风呼啸,晴雯痛苦的躺在床上,她第一次骑马,导致大腿两侧被磨的血淋淋的。
贾政将芙蓉花磨成粉末,然后端着碗,走到晴雯身边,笑着说:“呆在家里多好,偏要跟出来,现在受苦了吧。来,张开,我抹上药。”
“爷,”晴雯娇羞的用被子捂着脑袋。
贾政不动声色的给晴雯抹上药,再给她穿好裤子,说:“明天坐马车吧,我让人给你造一辆。”
“不,”晴雯倔强的说道:“我还要骑马,若我学会骑马了,就能经常跟在爷的身边了。”
“哼,那明天,又要我给你抹药,”贾政说着,就在床边坐下,行军路上,多有不便,故两人睡一张床上,只是每人一套被子,倒也没什么。
“爷不喜欢吗?”晴雯看着贾政,娇声问道。
贾政被看得不自然,目光不由自主的看向油灯,轻声说道:“睡吧,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第二天,晴雯依旧骑上了她的小马驹,为此,贾政还在她的马鞍上,再铺了一层衣服,以增加柔软性。
大夏是有马鞍的,甚至,马蹄铁都有,这两样东西,大大延长了战马的使用寿命,也让人学习骑射的时候,缩短了很多,至少,晴雯仅仅学了两天,就学会了。
“嘶,”
小马驹不停的蹦跶着,一会儿跑到左边,一会儿又围着贾政的战马转圈圈,盖因晴雯手中,出现了几朵芙蓉花。
这芙蓉花是晴雯随身携带的芙蓉树幼苗,催长出来的,里面蕴含灵气,人吃了有好处,动物吃了,更有好处。
“乖,”晴雯拍了拍小马驹的脖子,将芙蓉花塞进它的嘴里,随后,勒紧缰绳,跟在贾政身边。
“你对它也太好了吧,”贾政看着小马驹嘴里的芙蓉花,忍不住眼角抽搐,不由得创造了一个词:马嚼芙蓉。
“我不对它好,谁对它好,是不是,小红!”晴雯亲切的揉了揉小马驹的脖子,短短两天,她就跟小马驹结下深厚的友谊,并给小马驹取了一个名字:小红(小红是一匹黑马)。
“嘶,”贾政吸了一口气,大军继续开拨,趁着天晴,得多走一段路。
半月后,贾政等人终于来到永宁县。
永宁县虽说是县,但也只是面积大罢了,开发出来的耕地很少,到处是杂草灌木,水利设施也不完善。
很快,贾政就看见赵泰所说的城池,城池已被烧毁,里面的尸体也尽被埋没。
贾政捡起一根木头,它的外表被烧成一节一节的黑炭,唯有里面,还是木头。
“主公,”熊飞走过来禀报:“末将已经打探清楚了,倭寇洗劫永宁县后,就躲进了金鸡山,金鸡山四面环水,唯有坐船才能进山,且金鸡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一块硬骨头。”
既然是硬骨头,那就说明,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拿下。这对于贾政来说,是一个负担,毕竟,他每月都要支出六万两白银,用于军饷跟伙食。
“拿不下也要拿,国仇家恨,不可不报,”贾政严肃的说道。
“诺,”众将应道。
“贾大人,你如何看?”贾政朝贾雨村问道。
“回政公,”贾雨村说道:“倭寇洗劫了永宁县的物资,那就说明,他们钱粮充足,根本不怕咱们围困。”
“但有一点他们忽略了,”贾雨村严肃的说道:“那就是,金鸡山虽然易守难攻,但往往也容易被瓮中捉鳖。”
“何解?”贾政站起来问道。
“政公,诸位将军请看,”贾雨村让士卒抬着沙盘进来,说:“金鸡山虽然高百米,但它宽也只有五百米,虽然能容纳三千多人,但活动的空间肯定狭小。若我们能用烟熏,必能将其逼出。”
“不错,用烟将他们熏出来,”贾政同意道,不管有用没用,先拿来用用。
很快,就有民夫砍伐树木,制造船只,随后,就在金鸡山下,制造滚滚浓烟。
现在正是二月,江南的积雪已经消融,虽然地上是湿湿的,但一些干草还在,于是,滚滚浓烟朝山上飘去。
“咻咻···”
“咻咻···”
山上射下几支箭来,稀稀落落的落在地上,这吓了民夫一跳,连忙乘船跑了回来。
“赵将军,你带着刀盾手护着,一定要保护民夫的安全,”贾政吩咐道。
“是,”赵泰应道,就带着刀盾手上前,这样,民夫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制造烟雾了。
倭寇不堪烟熏,就带着人,从山上突袭而下。
“杀啊!”倭寇怒吼着,怪声怪气的从山上跑了下来。
赵泰见状,带着捕快营迎了上去。
捕快终究是捕快,战斗力明显不如倭寇,在赵泰一刀砍死两个倭寇的时候,往往有三个捕快倒地不起,如果不是他表现的很勇武,这捕快营就崩溃了。
“唉,捕快也只能欺负欺负百姓,”贾政叹息一声,对黄发说道:“黄将军,你带兵丁上去接应。”
“诺,”
黄发领命而去。
倭寇见又来了一大堆人,吓了一跳,退了回去。
此战,倭寇损失五十人,捕快营损失一百人,而且,这五十倭寇还有一半是赵泰杀的。
“这,战力不行啊!”贾政在大营中说道:“那些矮子,最高的也不过一米五,咱们这么多大老粗,怎么就打不过呢?”
古代岛国男子基本上是一米五,女子一米四,比起大夏这边,基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孩子了。
结果,就是这群孩子,打赢了大夏。
贾政这话,说了众人脸上火辣辣的,但事实摆在面前,大家都无话可说。
“从明天起,所有人,包括我,都要参加军训,并且,每隔七天,就进行一次比赛,赢的人,吃肉,”贾政说道,他清楚,并不是捕快营太废,而是当兵的只想吃粮,根本不想训练,这就跟上班摸鱼一样,只是,这种摸鱼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
“诺···”众人应道,就开始下去操练士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