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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小邮递员

“叮铃铃铃……”闹钟响了。

秦奋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连头都没有露出来,朝着床头的桌子上摸了过去。

此刻外面的天色还没有一丝亮光,玻璃上的霜花,结成各种漂亮的图案,都沉默在无尽的黑夜里。

又过了大概五分钟,秦奋还是把头从被窝里伸了出来,随后拉开了电灯。

昏黄的灯光,一下子就刺激醒了周围的一切,就连那些霜花,都显露出了晶莹的光芒。

秦奋就这么环视了一圈儿他的这个家,说实话,虽然他已经重生在这个世界一个来月了,但每天早上一睁开眼,他总是下意识的再把这个世界环视一遍。

他总是担心,担心等下一次,自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又会是自己上辈子的那个房间。亦或是传说中的十八层地狱里。

秦奋一边有点儿哆嗦的穿衣服,脑子在冷空气的刺激下,反而越发的清醒了。

等他穿好了衣服,叠好了被子,又洗了脸,这才穿上大衣,推开了房门。

屋外,一辆绿色的二八自行车,正稳稳的立在他的墙根儿地下。这是原本是他父亲骑过的自行车,而现在,这辆车又被分配给他了。

半个月前,他的父亲在送信的过程中出了意外,早早的离世了。所以按照规矩,他算是正式接过了父亲的班,成为了一名光荣的邮递员。

踢开车梯,秦奋推着自行车就出了门。走在路上的时候,脑子里忍不住就会出现一些前世的画面。

就在一个月前,他还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中年人。他上辈子的一生虽然不长,但也还算丰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那一辈子,馒头咸菜吃了,灯红酒绿也体验了。结了三次婚,也离过三次婚,养育过三个孩子,但最后一个喊他爸爸的人都没有。搬过砖,写过书,开过饭馆儿,办过公司,算是把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都尝过一遍。

只是他活的似乎不太成功,直到最后得了癌症,病的都走不了路的时候才发现,人活着,安安静静的幸福是多么的难的啊。可这唾手可得的幸福,在他健康的时候,却是从来都没有看到过。

最终,为了让自己走的“踏实”一些,他趁着自己还能动的时候,坐进装满水的浴缸里,又把一个开着的吹风机,扔在了里面。

为了保证自己的计划一次性成功,他甚至在网上后买了一个带着大号电容的变压器,为的就是一次绕过他那所空荡荡的豪宅里的漏电保护系统。

他成功了,尽管成功的不太彻底。

人死了,魂儿没灭,命运的班车,又给他带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

所以当时有人问他,是想继续读中专还是想接班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选择了接班。

他不是图找个什么好工作,他只想不想让自己的新生,活的那么累了。上学?上学干什么?再把前世的路走一遍吗?

他不想那么活了,此时的他,还是前世那个最后的想法,就是简简单单、安安静静的幸福下去。

邮递员这份工作很简单,早上在分局领了信,报纸,包裹之类的,只要按照地址,分别把它们送去该去的地方就行了。

不用动脑子,不用勾心斗角,甚至都不用怎么开口说话!这太符合他的意愿了,他想要的就是这种简单到极点的事情做。

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秦奋就把车骑到了北城分局设在交道口附近的邮政所里。

把车子放好的秦奋,直接就走到了分拣处,领取自己的邮包。在这里,分拣处的同志们,会按照每个邮递员所负责的区域,分门别类的把他们的邮包装满,然后等早上一上班,邮递员们就会在这里领取自己一天的工作任务。

勤奋到了这里的时候,分拣处里还没有几个人呢。因为他是新人,对各个街道和单位都还不怎么熟悉,所以给他安排的任务,就是给各个机关单位,送当日的报纸。

这个工作在这里是最简单的,但也是最辛苦的。简单是因为机关就那么些个,他不必骑着车走街串巷的一户一户的送平信。而辛苦是因为,给机关单位送报纸,你就得早起。单位的人早上八点半就要上班了,所以他的报刊必须要在对方上班之前送到地方才行。

这要是夏天还行,在冬天的时候,没人愿意领这个任务。

所以为了锻炼新人,往往这个任务就是交给刚刚入职的人来做的。

秦奋倒是没有放在心上,不就是早起两个小时嘛。只要把手里的这些东西送完了,自己一个上午就不会再有新的工作了。直到下午两点以后,他才需要再来一次所里,领取下午要给单位送的信件和包裹之类的,再次把上午走过的路线走一遭。

这么一遭下来,基本上等他完成工作的时候,天色也就黑透了。

“秦奋,你等一下!”

正当秦奋把邮包在自己的自行车后座上固定好的时候,他却是被一个人给叫住了。

“所长?您叫我。”

“嗯,我叫你,一会儿你送完了报纸,记得回来一趟,我找你有点儿事儿。”

所长也知道这个时候的秦奋时间紧张,所以并没有多占用他的时间,只是说了这么一句话,就朝着秦奋摆了摆手,让他先去送报纸了。

秦奋也没多想,从原主的记忆里他知道,这位所长是他父亲的战友,关系不是一般的亲近。甚至可以说,这位王所长,就是他在这个工作单位,最大的“靠山”。

上午八点半,秦奋把最后一份报刊,送到了一家单位的门卫室,随后就准备调转自行车回去了。门卫大爷也算是他的熟人,朝他问了一句:“秦奋,今天不在我们单位吃早饭了?我跟你说,今天早上可是有包子,喏,白菜肉渣儿的。你要是没饭票,我借给你呀,这么好的包子,错过了就可惜了。”

“张伯伯,今天真的不成了,我们所长让我尽快回去呢,说是找我有事儿,我就不再你们单位吃了。那个饭票您给我留着啊,我下次吃。”

“老王找你能有什么急事儿?不耽误你吃饭。吃了饭再走,否则可惜这么好的包子了。”

秦奋到最后也没拗得过那位张伯伯,还是从他的饭盒里,拿来两个包子这才算完。他知道,这位张伯伯也是自己父亲的战友,只不过当初在战场上负了伤,最后一来二去的就被分配到这家单位的来做门卫了。

他之所以不愿意在这里吃饭,一来是不想占用对方的饭票,二来也是不想在这里给人家造成不好的影响。这里是机关,在机关单位里,那就没有什么事儿是小事儿。这个道理,他前世就明白。

吃了两个包子,秦奋的身上似乎暖和了一点儿,他奋力的蹬着自行车,顶着北风朝着自己的单位而去。

“所长,您找我?”秦奋回到了邮政所以后,第一时间就来找王所长。

“哦,回来了?冷不冷?过来烤烤火。”尽管这里是邮政所,但也没有暖气这种高大上的配置。在所长的这间屋子里,也就生了一个烧煤球的炉子。

秦奋走到了火炉旁边,摘下厚厚的手套,随即就把手伸到火苗的上方,烤起了火来。

不得不说,这个年月的冬天是真的冷啊,冷的他的手即便是带着棉手套也有点被冻僵了。

王所长都不用问他,看他的这个样子就知道他这一路是怎么骑回来的。额头上带着汗珠,手脚却被冻得不听使唤了,这一定是顶着风奋力骑车造成的结果。

让秦奋烤着火,王所长也就开口说话了:“秦奋呀,你也上了一段时间的班儿了,感觉怎么样?能不能适应?”

“王叔,我觉得挺好的,这个工作简单,甚至都不用动脑子,只要把信件什么的按照地址送过去就行了。”王所长不是外人,他也没说啥慷慨激昂的大道理,反正是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呵呵,适应就好啊。不过咱们这份职业,说简单那的确是简单的。但要说不用动脑子,这个却不是这样。你呀,工作的时间还段,以后有你费心动脑子的时候。”

王所长一边说着,一边把火炉上烤着的一个地瓜拿起来,两只手相互交替着,嘴里还发出“斯哈,斯哈”的声音,随后就把那个大红薯一掰两半儿,递了一块儿给秦奋。

“王叔,我吃过了。今天最后一站是去的张伯伯那边,他们单位今天吃包子,给了我两个。”

“呦!赶上吃包子啦?白菜肉渣的吧?那你小子今天有口福啊。”不过王所长嘴上这么说,但还是把手里的那半块红薯塞给了秦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两个包子够干什么的?再吃点儿。”

看着塞过来的这大半个烤红薯,秦奋心里是深深的感动啊。

就是这么一位和自己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的人,对待自己就跟亲侄子一般。他不得不感慨,战场上下来的生死兄弟,这个感情还真的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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