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暗夜杀机
“阎老大已经死了,姓常的明摆着拿我们兄弟几人当狗,不但不让咱们报仇,还随手打骂,真是岂有此理。”
透过门缝望去,火光照耀之中,满脸大胡子的莽汉一掌拍在桌案之上,杯盘跳动。
他端起酒碗,仰首灌了个干净,恼道:“这不是条路,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投了北周,好过东躲西逃的没个出身。”
陈平猜得没错。
张大胡子出身边军,被打散之后,就疯狂逃逸,一路打家劫舍,攒了点银子之后,又混进躲避雪灾的流民之中。
其间,还占据一座小小山寨,做过没本钱生意。
可是,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就算是当山贼,也是朝不保夕。
百姓都活不下去了,哪里还会有多余的东西让他们抢?
大些的商队,一般都有高手护卫,他们也不敢动手。
于是,光景寥落之下,混到兴庆府城内,心想凭借着几兄弟在沙场上拼出来的本事,也好混个出人头地。
反正,如今南离境内,四处烽烟,流民遍地,户籍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官府也不会多此一举的去严查每一個人的出行路引,大家都是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
倒也不担心身份败露。
“二哥,话也不能这么说,北周胡骑最是凶狠,听人说,云台之战时,那些投靠北周的同僚,全都被驱赶附城,死伤殆尽。最后,攻下城池之后,竟然还屠……城泄愤,若非如此,咱们也不必望风而逃。”
一个肩上裹着纱布的长脸汉子苦闷着脸插了一句,他没喝酒,只是低头吃肉。
这人陈平也认得,就是被沈掌柜用弩射穿肩膀的倒霉家伙。他吃了两口肉,冷哼道:“姓常的既然没把咱们当人,咱们也不必给他做狗,阎老大不能白死……”
说到这里,这人目光闪烁,又道:“我还怀疑,当初阎老大留了一手……金银细软都已经不见了,你说是不是……”
“你是说,让那几个叫花子给搜走了?”
张大胡子神情一怔,仔细想想,还真有可能。他重重一拍手掌:“难怪那瘸子能答应得如此轻易,想是心中有底。三百两银啦,就连俺都不敢开这个口。”
“不止三百两,绝对不止。”他站起身来,又重重坐下,面上泛起潮红,沉声道:“你们有没有发现,那唱曲的小家伙有些古怪?”
“古怪倒是没见着,不过,听那小子唱曲真是得劲,竟然比春风楼的头牌,还要让人心痒十倍。”
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汉子“嘿嘿”笑了两声,又喝了两口酒,随口应道。
他伸手在脚丫子里抠了抠,放在鼻端闻着,身体扭了扭,似乎背上真的很痒。
“痒就对了……就这么干。”
张大胡子眼中放光。
“哪有声音这么好听的小子,还要无端端的把脸画花?这就是此地没有银子……什么话来着?”
“此地无银三百两。”长脸汉子笑着,皱眉疑惑道,“你是说,那是个女娃?别说,还真有可能,穿得破破烂烂的,单凭一首曲子,唱得整条街都轰动了。这事别说没见过,听都没听过。”
“管他是男是女,就说单凭那把嗓子,只要画上妆容,放在春风楼里,那还不是日进斗金啊,韦大姐见了,都能笑得合不拢嘴,只要送过去绝对能卖一个好价钱。不,不能去春风楼,得去翡翠阁,那里贵人多,他们家更舍得出银子。”
“就这么办,甭吃了……趁着夜黑风高,咱们走上一趟。猴子,那几人的住处你可还记得。”
张大胡子重重挥了挥手,转身就寻兵器。
“俺做事你放心,吃饭的本事,俺可没丢,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尖嘴猴腮的汉子一听这话,立即兴奋起来:“俺早觉得应该提前动手,姓常的咱不伺候了。等卖了银子,就给阎老大报了仇……还可以买得起一本上乘功法,到时候练成一身本领,咱们去投东天王。”
“就这么干。”
“中。”
几人趁着酒兴,就准备散了酒席,趁夜动手。
没人担心此行会失败。
当初阎老大身死,张大胡子看得清楚……
他在庙外一时被唬着,首先想到的就是先逃为敬。
主要是在战场上也逃跑习惯了,成为本能。
事后想起来,就拍腿叹息。
对方几人似乎并不算太过厉害,之所以能赢,无非就是有心算无心,真正实力低微得紧。
阎老大和李兄弟死得冤啊,一点防备都没有。
这次偷偷摸上去,见人就挥刀乱砍,那几个小子还不是死路一条。
……
几人刚刚站起身,正准备寻摸刀剑,突然一阵风起。
灯火摇曳……
院落墙头有人影闪过,落地急窜,挟着冷风,如狼似虎的扑了过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双眸子,淡漠冰冷,带着无匹杀意。
“敌袭!”
张大胡子别看粗莽,却是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
暴喝一声,手中长刀蓄力疾斩的前一刻,右腿崩直,已是踢起整张桌子。
杯碗乱飞,桌面翻滚之中,一道匹练般的刀光,斜斜挥落。
从见到人影扑来,到踢桌、挥刀……
张大胡子把一身从腥风血雨疆场之中杀出生天的本事,展现得淋漓尽致。
发力到了极处,凌厉刀风之中,全身骨骼发出爆豆般的炸响。
同一时间,长脸汉子和猴脸中年,反身扑倒在地,探手摸向短矛和长刀。
……
‘可惜,此时没枪在手。’
陈平扑击之时,心中还有着一点小小的遗憾。
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他站在墙外倾听良久,看看不能耽搁,一旦决定行动,就全不迟疑。
出手之时,所有的庆幸和愤怒,全都一扫而空,化为浓郁杀意。
好在心血来潮早来一步,否则,被这几人抢先摸到自己的住处……就算自己能够过得此劫,恐怕,花脸儿等人,也不一定能活得下来。
他大概可以判断出来,张大胡子的身手,与那阎老大相比,相差仿佛,都是处于锻骨阶段。
力量强横,出手刚猛。
而其余两人,也可以称得上军中精锐。
身手利落,应对危机的方式可圈可点,更是隐约间形成了一个合击军阵。